很污很黄细致多肉小说_榴莲app下载网址进入i_巨胸美女扒开腿让我爽_8050午夜二级毛片全黄app

干貨!2021年1月實施!《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解讀

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態環境部2020年發布第12號令《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正式實施。2010年1月19日原環境保護部發布的《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7號)同時廢止。相應配套的《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指南》、《關于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有關銜接事項的通知》等部門規章也在征求意見稿階段。


什么是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


現代社會中,由化學物質組成的化學品無處不在,在推動人類社會進步的同時,也給企業及周邊環境帶來了不可忽視的環境風險。


開展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主要目的是通過源頭準入,預防新生產或進口的化學物質對環境和人體健康帶來風險。


要求生產或進口新化學物質的企業,在生產或進口前進行登記或備案;未登記或備案的新化學物質,不得生產或進口。


自上世紀70年代起,歐、美、日等國家和地區紛紛頒布實施了以對化學物質登記(注冊)、危害識別、風險評估,進而對高風險化學物質采取禁止、限制等風險管控措施為主要制度的專門化學物質環境管理法規。


例如REACH,是歐盟于2007年6月1日實施的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批準和限制的法規。


適用于所有化學品,不僅包括工業生產過程中的化學品,還包括日用品中的化學品,例如清洗劑、油漆或衣物、家具、電器等物品。


《21世紀議程》也倡導各國“到2020年,實現化學品和所有廢物在整個存在周期的無害環境管理,提出采取適當的立法加強國家化學品管理能力。”

image.png

目前,我國還未建立類似西方國家針對化學品環境管理完整、系統的法規體系,對于化學品在流通、使用等環節缺乏管控要求,缺乏相關化學品信息披露的法律授權以及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有害化學物質采取禁止或限制措施的法律授權。


因此,《辦法》的修訂及后續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管控的開展勢在必行.


什么是新化學物質?


新化學物質,即未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以下簡稱《名錄》)的化學物質。《名錄》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制定、調整并公布。


包括2003年10月15日前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加工使用或者進口的化學物質,以及2003年10月15日以后根據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有關規定列入的化學物質。

image.png

哪些必須要登記?


符合以下規定的化學物質或者產品,應當辦理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





?新化學物質,即未列入《名錄》的化學物質;


?實施新用途環境管理的化學物質,即已列入《名錄》并實施新用途環境管理,用于允許用途以外的其他工業用途的化學物質;


?表面活性劑、增塑劑、防腐劑、分散劑、阻燃劑等具有特定功能的產品或者配制品中所含的新化學物質;


?物品中所含的且在常規使用時有意釋放出的新化學物質;


?可變組分物質、復雜反應產物等無唯一、不能確定分子結構的化學物質,金屬間化合物以及聚合物,屬于新化學物質的;


?非分離中間體之外的中間體,屬于新化學物質的;


?醫藥(含原料藥)、農藥(含農藥原藥)、獸藥、化妝品、食品、食品添加劑、飼料、飼料添加劑、肥料等產品,改變為其他工業用途的,以及用于生產上述產品的原料或者中間體,屬于新化學物質的。





哪些可以不登記?


哪些新化學物質可以無須進行環境管理登記,即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的不適用項和豁免項。


根據《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指南(征求意見稿)》的規定,醫藥(含原料藥)、農藥(含農藥原藥)、獸藥、化妝品、食品、食品添加劑、飼料、飼料添加劑、肥料等產品以及放射性物質屬于不適用類別,無需登記。


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豁免類別(免于辦理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主要有以下三類,見下表:


1.png

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豁免類別





登記&備案條件



《辦法》共規定了三種登記類型,包括常規登記、簡易登記、備案新化學物質的生產者或者進口者,應當在生產前或者進口前取得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常規登記證或者簡易登記證或者辦理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備案。

2.png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對根據本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的下列化學物質,應當實施新用途環境管理:


(一)高危害化學物質;

(二)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積性,或者具有持久性和毒性,或者具有生物累積性和毒性的化學物質。


對高危害化學物質,登記證持有人變更用途的,或者登記證持有人之外的其他人將其用于工業用途的,應當在生產、進口或者加工使用前,向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新用途環境管理登記。



對本條第一款第二項所列化學物質,擬用于本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允許用途外其他工業用途的,應當在生產、進口或者加工使用前,向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新用途環境管理登記。”

相關方資質




根據《辦法》以及配套指南的規定,我們總結了在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中相關方資質的要求如下:



一、申請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從事新化學物質生產或者進口的企業事業單位。

2、擬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出口新化學物質的生產或者貿易企業,也可以作為申請人,但應當指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企業事業單位作為代理人,共同履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及登記后環境管理義務,并依法承擔責任。



二、代理人: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企業事業單位;

2、員工不能有生態環境部門及所屬的化學物質環境管理技術機構工作人員、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成員等相關在職人員。

注意:申請人指定代理人時,應簽署代理合同或者協議,并明確約定申請人和代理人共同履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及登記后環境管理義務,并依法承擔責任;)



三、境內測試機構:

1、境內測試機構應當依法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嚴格按照化學物質測試相關標準開展測試工作。

2、從事新化學物質生態毒理學特性測試的機構,應符合良好實驗室管理規范(GLP)和生態環境部化學品測試機構管理相關要求,并接受生態環境部的監督抽查。

3、從事新化學物質物理化學性質、健康毒理學特性測試的機構,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要求。其中,健康毒理學測試機構應為下列機構之一:通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GLP)認證管理的機構、經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質量考核合格的化學品毒性鑒定機構、農業農村部公告的農藥登記試驗單位、通過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良好實驗室規范(GLP)評價的機構。



四、境外測試機構:

1、出具物理化學性質測試數據的境外測試機構應當符合ISO17025標準認可或良好實驗室管理規范(GLP)要求。

2、出具健康毒理或者生態毒理學測試數據的境外測試機構應當符合國際通行的良好實驗室管理規范(GLP)要求。






登記&備案流程

image.png

申請材料




01  常規登記的申請材料


常規登記的申請材料主要包括常規登記審核表和附件兩個部分,其中附件包括:

(1)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代理合同或協議,授權書;

(2)測試報告或者資料,按在申請表中出現的順序排列;

(3)環境風險評估報告;

(4)社會經濟效益分析報告(屬于高危害新化學物質的);

(5)信息保護必要性說明材料;

(6)落實或者傳遞環境風險控制措施和環境管理要求的承諾書;

(7)測試機構資質證明;

(8)申請人已經掌握的申請物質環境與健康危害特性和環境風險的其他信息。




02  簡易登記的申請材料


簡易登記的申請材料主要包括簡易登記審核表和附件兩個部分,其中附件包括:

(1)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代理合同或協議,授權書;

(2)測試報告或者資料,按在申請表中出現的順序排列;

(3)依照本指南要求,申請物質的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的判定結論及依據;

(4)信息保護必要性說明材料;

(5)落實或者傳遞環境風險控制措施的承諾書;

(6)測試機構資質證明;

(7)申請人已經掌握的申請物質環境與健康危害特性和環境風險的其他信息。




03  備案的申請材料


備案的申請材料主要包括新化學物質備案表和附件兩個部分,其中附件包括:

(1)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代理合同或協議,授權書;

(2)進行聚合物備案的,應提交符合相應情形的證明材料;

(3)信息保護必要性說明材料;

(4)申請人已經掌握的環境與健康危害特性和環境風險的其他信息。



由上述可知,除相應的程序性文件和測試報告外,擬登記企業還須認真準備《環境風險評估報告》,并在報告中對背景、物質標識、用途、數據概要、環境危害評估、暴露評估、環境風險表征和不確定性分析、捕食動物(二次中毒)的環境風險評估等幾個方面進行評估和論述。


文章轉載請備注出自合規網  作者 |王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