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報告不再“一紙定終身”!破除“終身制”的環評更符合科學監管規律
為破解建設項目環評“重審批、輕監管”的問題,去年起,福建在泉州試點推行環評登記表備案事中事后監管制度。一年來,泉州開展了大約200次專項事中事后檢查,撤銷已環評備案登記表項目322個,占同期項目的8.1%,監管效果逐步顯現。今年,這一試點經驗向全省鋪開。福建省生態環境廳日前出臺《構建建設項目全鏈條環境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福建環評將從“嚴進寬出”變為“全周期、全鏈條、全要素”監管。
環評報告不再“一紙定終身”,福建的做法讓人眼前一亮。
環境評價指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質量評價,是對環境系統狀況的價值評定、判斷和提出對策。對于很多企業或項目而言,環境評價是繞不過去的手續。在傳統的環評模式以及關聯監管模式中,環境評價是相關企業或項目正式開工、運轉的必要條件,只有取得正面或基本正面的環境評價,企業或項目才能走“下一步”。環境評價幾乎相當于一種“環保許可”。
誠然,環境評價的卡點式許可功能對于促進相關企業或項目健全環保機制、完善環保設施、降低環境污染、強化環境保護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由于不少地方都存在“重審批、輕監管”的問題,致使環境評價“一次評價,長期有效”甚至“終身有效”,并由此衍生出一系列負面問題。
環境評價“一紙定終身”的模式早該改改了,希望其他地方也都能積極學習“對表”福建的做法和經驗,積極切換環評監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