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建筑業企業專業作業資質備案制有關工作的通知
湘建法〔2021〕239號
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建筑業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30號)有關要求,深入推進建筑業“放管服”改革,現就做好建筑業企業專業作業資質(原施工勞務企業資質)備案制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省建筑業企業專業作業資質由企業工商注冊地設區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辦事指南(附件1)辦理備案手續。
二、申報專業作業資質的建筑業企業應提交專業作業資質備案申請表(附件2)、行政許可事項承諾書(附件3)和相關證明材料。企業凈資產、技術負責人、技術工人應符合《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中施工勞務資質標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臺新的建筑業企業專業作業資質標準后,按新標準執行。
三、申報專業作業資質的建筑業企業按規定提交備案材料,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直接辦理備案手續,核發資質證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新的建筑業企業專業作業資質標準出臺前,核發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證書。
四、企業未取得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承接施工勞務作業。
五、通過備案制取得資質證書的企業,如備案信息發生變動,應及時向備案主管部門報備,并自行在湖南省工程項目動態監管平臺修改。
六、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學習備案制相關政策文件,加強備案制工作宣傳,積極做好銜接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措施,建立事后監管核查機制,加大對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要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勞務企業市場行為監管,積極開展勞務工人培訓,實行作業工人實名制信息化動態管理,確保建筑業專業作業隊伍穩定。
附件:1.建筑業企業專業作業資質備案辦事指南
2.建筑業企業專業作業資質備案申請表
3.建筑業企業專業作業資質備案承諾書(模板)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1
建筑業企業專業作業資質備案辦事指南
(供各市州參考)
一、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號,2011年4月22日予以第一次修正,2019年4月23日予以第二次修正)第十三條: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15年1月22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2016年9月13日、2018年12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條:下列建筑業企業資質,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許可:(一)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不含鐵路、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二)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不含鐵路方面專業承包資質)及預拌混凝土、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三)施工勞務資質;(四)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第二條第一款:將施工勞務企業資質改為專業作業資質,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30號)第三條: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由企業注冊地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備案手續。
二、辦理流程
(一)申請
企業如實填寫《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備案申請表》所包含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聯系方式、企業凈資產、技術負責人、技術工人等信息并打印申請表;附件資料復印件按順序裝訂成冊(原件備核)。實行電子化申報的,提交資料的原件掃描件。
(二)備案
備案部門在收到企業申請并受理之后,直接辦理備案手續,同意備案的核發同意備案通知書和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證書;不同意備案的,核發不同意備案通知書并一次性告知理由。
(三)制證
備案部門在住房城鄉建設部證書打印管理系統印制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證書,并在證書編號一欄注明“備案”。
三、申請材料
(一)建筑業企業專業作業資質備案申請表
(二)建筑業企業專業作業資質備案承諾書
(三)營業執照
(四)財務報表或第三方審計報告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六)技術負責人身份證及執業資格證書
(七)技術工人身份證及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