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機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的通知
為嚴密防范、堅決遏制農機安全生產領域發生重特大事故,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加強重大安全風險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22〕4號)以及《農業農村部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工作的通知》(農安辦發〔2022〕4號)的要求,我部制定了《農機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并研究提出了相關管理措施?,F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標準和農機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部署,結合實際統籌制定工作方案,切實抓好農機重大安全風險防范化解工作。請分別于2022年7月20日和10月30日前報送工作方案和工作總結。
聯系方式:010-59193363,郵箱:njhsajc@agri.gov.cn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2年6月24日
農機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國家、行業標準,農機安全生產領域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ㄒ唬o證駕駛操作拖拉機或聯合收割機的,酒后、服用違禁藥品等操作農業機械的;
(二)拖拉機違法搭載人員的;
?。ㄈo號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投入使用的;
?。ㄋ模┐嬖诔d、超限、超速等行為的;
?。ㄎ澹┢囱b、改裝農業機械等導致不符合農業機械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
?。┺r業機械存在燈光不齊、安全防護裝置與安全標志缺失,以及剎車與轉向系統失靈等安全隱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