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化學有害因素》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近日發布強制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編號和名稱如下:GBZ2.1—2019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代替GBZ2.1—2007),該標準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近日發布強制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編號和名稱如下:GBZ2.1—2019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代替GBZ2.1—2007),該標準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