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氧氣瓶的開關、儀表、管道均不得漏氣,要經常檢查,保持氧氣瓶的潔凈和安全輸氧,還要隨時檢查用火、用電的安全情況;(4)病房內的電氣設備不得擅自改動,不得私設電爐、電茶壺等加熱設備,不得超負荷,以免妨礙病房照明設備和急救設備的正常工作或導致電氣火災。(1)藥庫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要求,在醫院一角或四周建筑不相連的地點獨立設立,不得與門診部、病房等人員密集地點毗連;(2)易燃、易爆等危險性藥品應另設危險品庫存放,并按化學危險物品的分類原則進行分類,單獨分開隔離存放;(3)存放量大的中草藥庫應定期攤開,注意防潮,以防發熱自燃。(1)室內一切器皿用具和設備盡量使用不燃材料制造,不得用聚氯乙烯膜等材料做椅面、椅套或臺布;(2)治療時,應采用特制的吸氧口罩給氧,吸氣時自動通氧,呼氣時能自行閉氧,以防止氧氣泄出;(3)嚴格控制艙內氧濃度。使用空氣艙時應使用排氣裝置,或采用向艙外排氣的供、排氧裝置,暫時無法解決時,必須按要求定時徹底通風換氣,并監測艙內的氧濃度不得超過25%;(4)對艙體的所有設備、管道應做好防雷和導除靜電的接地保護,進入艙內的一切人員事先應經安全教育,嚴禁攜帶任何火種和可燃易燃品,如打火機、摩擦產生火花的玩具以及一切油類,包括清涼油、面脂等,入艙人員不能穿著尼龍、滌綸等易產生靜電的化學纖維衣服,也不能穿有鐵釘的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