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上海市關于2020年本市生產安全(工礦商貿)及生產經營性火災死亡事故情況的通報
??各行業大類死亡事故起數及死亡人數如下表所示:
行業大類 | 事故 起數 | 死亡 人數 | 行業大類 | 事故 起數 | 死亡 人數 |
生產經營性 道路交通 | 226 | 233 | 航空運輸 | 2 | 2 |
工礦商貿 | 212 | 217 | 鐵路運輸 | 1 | 1 |
水上交通 | 9 | 37 | 農業機械 | 1 | 1 |
生產經營性 火災 | 6 | 10 |
??生產安全(工礦商貿)事故情況:2020年,本市共發生生產安全(工礦商貿)死亡事故(以下簡稱死亡事故)212起、死亡217人,上年發生185起、死亡200人,分別上升14.59%、8.50%,全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現將生產安全(工礦商貿)事故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按經濟類型分類
??全年,私營企業死亡160人,比上年上升3.90%;外省市在滬企業死亡32人,比上年上升10.34%;國有企業死亡17人(其中,央企死亡4人、市屬國有企業死亡9人、區屬國有企業死亡4人),比上年上升41.67%;外商投資企業死亡7人,比上年上升40.00%;集體企業死亡1人,上年該類型企業未發生死亡事故。
??各類國有企業(含央企、市屬、區屬)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數上升幅度較大。由國有企業總包或在國有企業區域內發生的事故共死亡57人。國有企業需進一步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杜絕“以包代管”、“一包了之”、“包而不管”等現象的發生。
??二、按行業分類
??全年,制造業死亡98人,比上年上升15.19%;服務業(包括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死亡49人,與上年相比持平;建筑業死亡42人(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死亡21人、水務建設工程死亡8人、交通建設工程死亡7人、房屋拆除工程死亡5人、園林綠化建設工程死亡1人),比上年上升16.67%;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死亡12人,比上年下降7.69%;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死亡5人,比上年下降28.57%;批發和零售業死亡5人,比上年上升25.00%;住宿和餐飲業死亡2人,與上年相比持平;房地產業死亡2人,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死亡1人,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死亡1人,上年該3個行業均未發生死亡事故。
??制造業、建筑業事故多發,死亡人數分別占全年事故總死亡人數的45.16%和19.35%,較上年度的42.50%和18.00%,在基數較高的情況下,占比繼續上升,需重點關注。
??三、按事故類型分類
??全年,高處墜落死亡90人,比上年上升36.36%;物體打擊死亡31人,比上年下降3.13%;觸電死亡29人,比上年上升7.41%;起重傷害死亡17人,比上年上升54.55%;機械傷害死亡14人,比上年下降26.32%;坍塌死亡13人,比上年下降27.78%;車輛傷害死亡8人,比上年下降20.00%;淹溺死亡4人,比上年上升33.33%;其他傷害死亡4人,比上年上升100.00%;中毒和窒息死亡4人,比上年下降50.00%;其他爆炸死亡3人,比上年上升50.00%。
??歷年來,高處墜落類事故一直居高不下。2020年,該類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數繼續大幅上升,其占全年事故總死亡人數的比例由上年度的33.00%進一步上升至41.47%,多發態勢明顯。
??各類別事故死亡人數占死亡總人數比例如下表所示:
事故類別 | 死亡人數 | 占比 | 事故類別 | 死亡人數 | 占比 |
高處墜落 | 90 | 41.47% | 車輛傷害 | 8 | 3.69% |
物體打擊 | 31 | 14.29% | 淹溺 | 4 | 1.84% |
觸電 | 29 | 13.36% | 其他傷害 | 4 | 1.84% |
起重傷害 | 17 | 7.83% | 中毒和窒息 | 4 | 1.84% |
機械傷害 | 14 | 6.45% | 其他爆炸 | 3 | 1.38% |
坍塌 | 13 | 5.99% |
??四、按死亡人員年齡分析
??死亡人員年齡進一步上升。全年,各類事故死亡人員的平均年齡為46.27歲,較上年度的44.70歲上升明顯;45至57歲的死亡人員較為集中,該年齡段死亡118人,占全年總死亡人數的54.38%;60歲以上的死亡人員增多,全年共16人,較上年度的10人上升60.00%。以上特點反映出相關行業從業人員年齡結構偏大。
??五、事故趨勢分析
??2020年,本市安全生產情況總體平穩,事故起數、死亡人數持續下降;工礦商貿領域雖然沒有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但事故起數、死亡人數上升,還發生了4起2人死亡事故,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風險仍然較高;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事故呈現前低后高走勢,事故多發領域集中、高處墜落類事故依然多發。同時,從歷史數據來看,年度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總人數在200人左右,較大及以上事故年均約4起,主要集中在中毒和窒息、爆炸、坍塌等事故,尤其是中毒和窒息類事故涉及行業較多,救援不當導致事故擴大的現象比較突出。從降低事故總量來看,應突出制造業、服務業、建筑業等行業領域,將防范高處墜落事故作為重點,著力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落實存在高墜風險場所的安全防護措施。
??2021年,預計全年安全生產形勢基本穩定,各季度事故數量將更為均衡。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同期事故基數較低,第一季度,預計各類事故同比將出現明顯增加,需重點關注復產復工后情況,督促企業合理安排作業進度,妥善制定、執行設備停復機方案;第二、三季度仍將是全年事故的高發季,但預計同比將有所好轉,6月份至9月份需重點防范觸電類事故,同時,極端天氣期間事故防范以及重大活動、會展期間的安全生產保障應成為重點;第四季度預計同比將基本持平,需防范因年底趕工、搶進度導致安全管理弱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況。
??六、下階段工作措施
??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開啟之年,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本市也將迎來第四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等重要展會活動,場館、配套設施、環境整治等面臨較大的安全生產壓力;部分行業受人工、材料、工期等影響,仍存在安全生產不穩定因素。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批示指示和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統籌安全和疫情防控,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為主線,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統籌協調、狠抓措施落實,全力防風險、除隱患、遏事故,筑牢城市發展安全防線。
??(一)強化責任落實,守牢城市安全底線。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推進落實《上海市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上海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通過巡查督導、績效考核、約談警示、掛牌督辦等剛性約束措施,全面落實城市安全的領導責任、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強化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特種設備、道路交通、娛樂設施等重點領域安全監管,深入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確保不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堅持關口前移、源頭治理,以《關于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意見》等為抓手,對照《上海市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指南》要求,聚焦危險有害因素辨識、風險管控措施論證、較大危險有害因素公告警示等3個環節,落實“一圖、一清單、一卡、一公告”相關措施,加強重點部位安全防控,爭取在最低層級、最早時間、用最小的成本,解決安全防范最大的關鍵問題。
??(二)強化專項治理,協同防范化解安全風險。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抓住責任落實這個牛鼻子,打好安全生產主動戰、攻堅戰,實現全市安全生產整體水平明顯提高。
??結合2020年部分行業領域事故多發、個別類型事故突出、作業人員年齡偏高等特點,按照市領導要求,市應急局已會同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國資委,在建筑業開展“防高處墜落”“嚴控超齡用工”,在國有企業開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在制造業、服務業開展“安全監管指導服務”“安全生產過程管控”“工貿行業專項治理”等為期半年的6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加強安全生產精準化治理,切實扭轉部分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多發頻發勢頭。堅持分行業、分領域、分類別,持續推進各類消防專項行動、排查整治和掛牌督辦,有效解決“高低大化”等高危復雜災害事故、易造成“小火亡人”的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各區應急管理局可結合實際,適時開展相關專項治理工作,確保轄區內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形勢可控。
??(三)強化協同應對,做好重點時段安全生產工作。做好重要時段安全生產工作,是保障全市城市安全的重要措施。各區應急管理局要認真分析冬春季、夏季以及春節、國慶等相關節日期間安全生產的規律、特點,分析研判相關地區、行業領域面臨的安全風險,把握對部分生產經營活動帶來的不利影響,切實采取針對性措施。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督促企業把安全生產措施落到崗位、責任分解到人。按照本今年本市倡導“就地過年”的要求,會同相關部門督促生產經營單位結合實際,統籌做好作業安排和人員管理,在抓好安全生產的同時,重點關注現場辦公場所及員工宿舍的消防安全,堅決防范遏制事故發生。加強極端天氣應對工作,會同氣象等部門及時開展應對災害天氣專項演練,并適時啟動應對響應措施,統籌協調、落實各項防御和應對措施。切實做好重要時段信息報告和值班值守工作,及時、準確掌握事件和輿情動態,穩妥處置各類突發情況,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城市安全有序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