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應急管理部聯合發布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最高檢、應急管理部聯合發布
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破解安全生產公共利益保護困境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3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應急管理部聯合發布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包括陜西省略陽縣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尾礦庫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案等9件。
此次發布的9件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所涉違法類型多樣化,包括自備成品油、輕循環油、燃氣等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尾礦庫污染、違規采礦導致地面坍塌;違法建設、違法施工帶來的消防、交通安全隱患,及加油站掃碼支付安全隱患等新問題。此外,還突出預防性司法理念,公益保護手段多元化,實現了雙贏多贏共贏的辦案效果。 在浙江省海寧市檢察院督促整治加油站掃碼支付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案中,針對加油站爆炸危險區域掃碼支付帶來的安全隱患問題,檢察機關以專家論證、技術實驗為支撐,通過公開聽證方式進行審查,向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開展加油站掃碼支付業務專項整治,消除安全隱患。 記者了解到,安全生產領域目前還不是檢察公益訴訟的法定領域,卻是公益訴訟新領域探索的一項重要內容。2016年出臺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研究建立安全生產民事和行政公益訴訟制度”。在近幾年的全國兩會上,多位人大代表建議探索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檢察公益訴訟。最高檢第八檢察廳廳長胡衛列介紹,目前,全國已有24個省級人大常委會出臺關于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專項決定,其中有20個對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探索予以明確。 應急管理部政策法規司司長王宛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發布這批典型案例,一方面希望對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檢察機關形成協同共贏的示范效應,促進社會各界關注支持安全生產工作。另一方面也希望引入獨立的、外部的監督,將檢察公益訴訟作為安全生產行政監管的法治保障、破解安全生產公共利益保護困境的有效路徑、推動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力量。 胡衛列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與應急管理部門建立常態化協作機制,進一步凝聚共識,加強頂層設計和制度供給,推動構建安全生產重大線索信息共享平臺。
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目 錄 1.陜西省略陽縣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尾礦庫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案 2.安徽省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檢察院訴安徽省裕翔礦業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違規采礦民事公益訴訟案 3.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區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自備儲油加油設施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案 4.黑龍江省七臺河市檢察機關督促整治燃氣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系列案 5.江蘇省泰州市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違法建設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案 6.浙江省海寧市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加油站掃碼支付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案 7.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違法施工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案 8.江西省貴溪市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危險化學品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案 9.黑龍江省檢察機關督促整治小煤礦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系列案 案例一 陜西省略陽縣人民檢察院 督促整治尾礦庫安全隱患 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 尾礦庫安全隱患 跟進監督 專項治理
【要旨】
檢察機關針對高風險尾礦庫未依法及時閉庫,存在尾礦泄露、潰壩等重大安全隱患的問題,向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后,行政機關整改不到位,導致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仍處于受侵害狀態的,檢察機關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以剛性手段督促行政機關履職盡責、整改落實。
【基本案情】
陜西省漢中市略陽縣何家巖好益選礦廠汪家溝尾礦庫(以下簡稱汪家溝尾礦庫)地處長江上游嘉陵江流域,所選礦種為鐵礦,屬于非重金屬尾礦庫,2003年3月建成使用,2006年停止使用。該尾礦庫未依照《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實施閉庫,存在壩坡偏陡、排水溝不全、壩頂灘面洪水無法進入排洪涵洞、庫尾排洪涵洞進口有破損現象、觀測設施不全等重大安全隱患。該尾礦庫占地18.9畝,壩體坡腳緊鄰農村公路,50米內有群眾居住,距何家巖中心社區約600米,2018年被原漢中市安監局評定為D級尾礦庫(最高危險等級),系“頭頂庫”,嚴重危及周邊居民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
【調查和督促履職】
該案系最高人民檢察院掛牌督辦案件。2018年6月,陜西省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陜西省院)將該案線索交辦漢中市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漢中市院)。略陽縣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略陽縣院)收到漢中市院交辦線索后,于2018年8月20日立案調查,通過現場勘查、調取行政機關執法卷宗、詢問證人,發現汪家溝尾礦庫由略陽縣何家巖好益選礦廠(以下簡稱好益選礦廠)投資建設,好益選礦廠成立于2004年4月,2010年6月被注銷,其債權債務轉讓給略陽縣天寧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寧礦業公司)承擔。2011年天寧礦業公司停產,2013年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去世,2014年企業留守人員撤走后,汪家溝尾礦庫就由略陽縣安監局和何家巖鎮政府安排人員值班值守。2018年,原略陽縣安監局的安全生產監管等職責由新組建的略陽縣應急管理局行使。略陽縣院認為,略陽縣應急管理局作為當地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在該尾礦庫長期未依法閉庫時未能履行監管職責,導致該尾礦庫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2018年10月11日,略陽縣院向略陽縣應急管理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該局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企業不主動實施閉庫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理,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2018年12月7日,略陽縣應急管理局回函稱,已于2018年6月至11月對汪家溝尾礦庫實施了應急治理工程,但因該尾礦庫企業法定代表人于2013年去世,已將該尾礦庫確定為業主失聯尾礦庫,故未作出行政處罰。檢察機關跟進調查發現,略陽縣應急管理局雖于2018年汛期實施了應急治理工程,但沒有依法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管理單位,汪家溝尾礦庫從不再排尾作業到被確定為業主失聯尾礦庫后至今未按要求進行閉庫,也未按“頭頂庫”的治理方式進行徹底治理。2019年汛期連續降雨,汪家溝尾礦庫排洪設施損毀嚴重,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風險,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仍然處于受侵害狀態。
【訴訟過程】
2019年12月31日,略陽縣院向略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請求判令略陽縣應急管理局對汪家溝尾礦庫繼續履行監管職責,切實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庭審中,雙方圍繞行政機關是否履行監管職責等焦點問題進行了質證、辯論。2020年5月25日,略陽縣人民法院判決支持了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
判決生效后,略陽縣應急管理局制定相關整改方案,通過政府采購方式委托第三方對尾礦庫進行安全檢查,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值守,略陽縣嘉陵江上游無主尾礦庫治理項目已由縣發改部門立項,待資金到位后對汪家溝尾礦庫實施閉庫工程或清庫處理,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同時,三級檢察機關堅持上下聯動,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理解支持。略陽縣院與相關職能部門對全縣尾礦庫逐一排查,有效治理嘉陵江流域尾礦庫安全生產隱患問題。漢中市院向漢中市委作專題匯報,漢中市委高度重視并要求全市開展尾礦庫專項治理工作。陜西省院在全省開展尾礦庫專項調研,并就嘉陵江流域尾礦庫綜合治理問題向省政協會議遞交提案。陜西省應急管理廳對嘉陵江流域尾礦庫采取“一庫一策”的措施予以治理,并上報應急管理部爭取尾礦庫隱患治理資金。目前,陜西全省46座尾礦庫已被列入治理工程項目,并完成了21座“頭頂庫”治理工作。
【典型意義】
尾礦庫是堆存尾礦、保護環境的重要設施,也是一個具有高勢能的人造泥石流危險源。本案中所涉尾礦庫為危險等級高的“頭頂庫”,是國家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中的重點對象,如果不依法及時閉庫,可能造成尾礦泄露、潰壩、環境污染等重大安全事故和生態環境問題,會給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嘉陵江下游城市飲用水源安全、沿江生態環境帶來威脅。檢察機關在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后、行政機關仍未能全面充分履職的情況下,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切實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同時,三級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上下聯動,以個案辦理推動類案監督,推動黨委、政府開展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有效整治長江上游嘉陵江流域尾礦庫安全隱患,起到了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案例二 安徽省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檢察院訴 安徽省裕翔礦業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違規采礦民事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民事公益訴訟 違規采礦 協同治理 跟進執行監督
【要旨】
檢察機關針對違規采礦破壞生態環境資源并具有嚴重安全隱患等問題,發揮一體化辦案優勢,推動行政機關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及時介入事故調查處理,聘請專家勘查評估,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推動涉案企業接受調解,并自愿開展治理修復工作,消除地質災害隱患。
【基本案情】
2004年7月,安徽省裕翔礦業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裕翔公司)取得馬頭城地下鐵礦采礦許可證,礦區面積4.40k㎡,開采標高-35 m~-172 m,生產規模20萬噸/年,設計采礦方法為分段電耙淺孔留礦(嗣后充填)采礦法且地表不允許陷落。2014年1月22日,裕翔公司因安全生產管理不善,未依規對采空區采取有效支護與填充措施而導致礦區坍塌,地面坍塌面積約2000㎡,深度達16m,造成周圍農田和種植物毀損。礦區塌陷后,一度引起當地居民恐慌,多家媒體以“蚌埠一林地里現半個足球場大‘天坑’因鐵礦開采所致”等標題報道該事件。
【調查和訴訟】
公益訴訟現場調查
安徽省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禹會區院)發現涉事企業違規采礦引發地面塌陷的媒體報道,遂開展線索初查并同步向蚌埠市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蚌埠市院)請示。2018年5月18日,蚌埠市院指定禹會區院以民事公益訴訟立案調查。蚌埠市、禹會區兩級檢察機關啟動一體化辦案機制,初步查明馬頭城鐵礦地下違規開采、采空區處置不當導致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遭到破壞的基本事實。因本案成因復雜,違規采礦發生在地下且跨度時間長,需要專業技術鑒定評估,蚌埠市院會同禹會區院統籌協調國土資源、應急管理部門、禹會區政府開展調查取證、鑒定評估等工作。經禹會區政府委托安徽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勘查評估認定,事故系因未對采空區采取有效支護與填充措施導致塌陷,地下采空區和地面塌陷災害處于不穩定狀態,存在嚴重地質災害隱患,危險區17.14畝,影響區46畝;可以尾砂膠結漿填充采空區及巖體裂隙進行治理,工程預算466.58萬元。
2019年12月31日,禹會區院向禹會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禹會區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判令裕翔公司采取治理措施消除馬頭城鐵礦采空區和塌陷區危險,對塌陷區復墾恢復原狀。庭審中,裕翔公司對所有證據均無異議,主動申請調解,并提交了具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治理修復方案、工程預算、進度安排等。2020年10月10日,禹會區法院制作調解書,明確裕翔公司應于2021年7月30日前按治理修復方案自行施工消除危險、恢復原狀,并通過驗收,如在期限內不能按期完工或者驗收不合格,則應承擔所有治理修復費用。
法院調解后,禹會區院主動向當地黨委、人大報告,協同法院、有關行政機關和屬地政府現場督導并召開聯席會議,明確由應急管理部門和屬地政府負責監督治理修復,由自然資源、生態環境部門負責驗收。目前,各方已根據修復方案進場施工和監督,取得初步成效。
【典型意義】
違規開采礦山造成的采空區塌陷不僅破壞生態環境資源,而且具有重大安全隱患,礦山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修復。檢察機關主動回應社會關切,依法及時介入調查,堅持一體化辦案,推動多部門協同開展案件調查取證及修復治理等工作。在辦案中堅持以保護公益為宗旨、以生態修復為導向,通過民事公益訴訟依法追究涉案企業的公益損害責任,在被告有條件且自愿自行修復的前提下,為節約司法資源、及時保護受損公益,同意案件調解結案并盡快開展修復工作。同時,采取現場督導、聯席會議等方式加強跟進執行監督,明確監管和驗收責任人,實現了雙贏多贏共贏的效果。
案例三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區人民檢察院 督促整治 自備儲油加油設施安全隱患 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 自備成品油安全隱患 行業整治
【要旨】
針對工礦企業、物流客運公司擅自建設使用自備儲油加油設施,存在安全生產隱患等問題,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督促有關行政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并以點及面開展專項行動,推動區域內同類問題的聯動整治與系統治理。
【基本案情】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區偉龍礦業等9家工礦企業、物流客運公司未經審批,擅自建設自備儲油加油設施,且油罐設置管理隨意,消防設施配備不齊全,無防雷電防靜電設施,用油操作不規范,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嚴重缺失,安全生產隱患問題突出。同時,部分企業還存在違法占地、污染環境等違法行為。
【調查和督促履職】
2019年3月,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衢江區院)在走訪摸排中發現該線索并立案。通過查勘現場、調查問卷及向屬地鄉鎮和經信、應急管理等部門核實,查明偉龍礦業等9家企業擅自建設的自備儲油加油設施不符合安全生產、消防、環保、規劃、國土、氣象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未經屬地經信部門登記備案,存在安全生產等隱患,相關部門未能形成監管合力。同年4月28日,衢江區院向依法負有監管職責的屬地鄉鎮政府和衢江區經信局、應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隊、氣象局等5家單位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各自監管職責,聯合對企業自備儲油加油站點的用地規劃、環境保護、消防安全、氣象災害防御、油品來源與質量等方面隱患開展綜合治理,聯動開展調查處置,同時做好全面排查整治。
各相關單位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主動加強與檢察機關對接協商,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2019年5月,區經信局牽頭組織相關單位對上述9家企業自備儲油加油站點進行現場調查,后專門召開聯席會議,根據存在的問題和行業監管要求,提出分類處理意見。責令4家未批先建、違法占地的企業關停、限期拆除相關設施,5家儲油加油設施設置不規范、存在安全隱患的企業進行整改提升。經檢察機關跟進監督,該5家企業已完成用地規劃、環評的審批,完善消防設施、防雷設施的設計建設與驗收,并就油品來源與正規的批發企業簽訂供銷合同,保障油品質量。2019年9月,區經信局牽頭組織開展全區企業自備儲油罐排查和整治專項行動,按照分類處置原則,推進行業整改和規范提升。同時,考慮企業用油的剛性需求,出臺加強成品油市場管理規定,規范聯合審查審定程序,明確申報流程、規劃建設標準、落實聯合監管措施,形成長效監管機制。
辦案過程中,衢州市人民檢察院加強跟蹤指導,并在全市部署開展企業自備成品油領域專項監督,共排查出存在安全隱患企業130余家,共發出檢察建議33件。對專項活動梳理形成調研報告報市政府并引起高度重視,促成市商務局牽頭開展全市企業自備儲油罐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專項行動,進一步規范企業自備儲油加油設施安全管理,健全安全風險防控機制。
【典型意義】
部分企業自備儲油加油站點存在安全生產隱患、違法用地、環境污染等問題,嚴重危及企業健康發展和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但該類問題往往涉及多個監管部門,存在監管盲區和漏洞,自備成品油也是工礦企業的剛性需求,不宜簡單加以取締。本案中,檢察機關監督保障企業安全健康發展,推動相關監管部門分類施策,聯動開展調查處置。從源頭上規范暢通新增企業儲油加油設施建設審查審定程序,支持和引導企業規范有序建設,嚴格安全準入標準,加強安全管理教育,強化行業自律,切實防范安全風險。同時,以點帶面推動全市深入開展企業自備儲油加油行業專項整治,為護航民營企業安全健康發展、推進市域綜合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案例四 黑龍江省七臺河市檢察機關 督促整治燃氣安全隱患 行政公益訴訟系列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 燃氣安全 專項監督 系統治理
【要旨】
檢察機關針對燃氣行業生產、運輸、儲存、使用等環節存在的安全隱患,通過制發訴前檢察建議等方式進行監督,督促多個行政機關積極履職盡責,形成合力消除安全隱患,推動燃氣行業全鏈條的系統化、規范化、綜合化治理。
【基本案情】
2020年5月,黑龍江省七臺河市檢察機關在對涉及安全生產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線索進行研判時發現,全市瓶裝液化氣換氣站、瓶裝液化氣充裝企業、管道燃氣企業、汽車加氣站在生產、運輸、儲存、使用燃氣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威脅燃氣安全生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調查和督促履職】
七臺河市茄子河區檢察院調查換氣站現場照片
七臺河市桃山區檢察院調查換氣站現場照片
2020年6月至7月,七臺河市檢察機關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燃氣安全管理公益保護法律監督專項工作,對全市范圍內的燃氣行業全鏈條進行監督,監督范圍涉及燃氣行業的4個領域。一是對瓶裝液化氣換氣站進行調查。6月初通過非公開性調查,共發現17家換氣站存在非法經營的情形,且都位于或鄰近居民區。有的換氣站在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場所內儲存液化氣,部分車輛在未取得危險物品運輸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運輸瓶裝液化氣,部分換氣站還存在非法倒罐行為。辦案人員于6月30日對上述17家換氣站進行公開性調查,現場共發現已充裝液化氣的大小鋼瓶500余個,待充裝的大小鋼瓶400余個,其中有40余個鋼瓶已超過檢測期限或使用年限;發現用來倒罐的壓縮機6臺,導管14根,地稱11臺;還發現用于運輸瓶裝液化氣的車輛25輛,其中13輛無危險物品運輸許可證,屬非法運營。運輸車輛還存在未配備滅火器、押運員、未在排氣管尾部加裝滅火罩、未給鋼瓶佩戴防震圈等問題。二是對瓶裝液化氣充裝企業進行調查。發現充裝企業存在為換氣站從事非法倒罐提供液化氣,為非自有產權液化氣鋼瓶進行充裝、充裝前不按照規定對鋼瓶質量進行認真檢查及不按規定填寫充裝記錄等問題。三是對管道燃氣經營企業進行調查。發現部分居民燃氣用戶使用管道燃氣多年,但使用期間管道燃氣企業未曾入戶檢查;有的雖入戶檢查,但檢查頻率沒有達到法定最低頻率要求。四是對汽車加氣站進行調查。發現汽車加氣站普遍存在未嚴格查看加氣車輛是否具有“車用氣瓶使用登記證”的問題,致使部分無證車輛加氣后上道路行使。同時,部分車輛加氣時車內乘客未到安全區域等候,而是在加氣區逗留,工作人員并未進行勸導,以上行為都存在安全隱患。
檢察機關認為,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在部分地區該職能隸屬于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為燃氣行業的監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燃氣壓力容器的監管部門、市交通運輸局作為危險物品運輸的監管部門、公安機關作為危險物品的監管部門,對燃氣行業四個領域及各環節存在的安全隱患,均未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監管職責,威脅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致使社會公共利益持續受到侵害。據此,兩級檢察機關一方面向市、縣(區)兩級共計10個行政機關制發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各部門根據各自監管職責,對燃氣行業的上述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整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另一方面,深化踐行“監管違法追責、犯罪行為打擊、公益損害恢復”的“三位一體”辦案模式,向公安機關移交涉嫌違法違規問題線索17件。
各行政機關收到檢察建議后,第一時間與檢察機關對接。檢察機關秉承雙贏多贏共贏監督理念,組織召開圓桌會議,積極與行政機關溝通,共同研究解決整改中的困難和問題,推動形成監管機制完善、監管責任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到人的燃氣安全管理工作體系。其中,城市管理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公安機關等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共清理、整治換氣站28家,依法取締全部違規經營的換氣站。為切實服務“六穩”“六保”,檢察機關經多方溝通協調,相關換氣站從業人員及所屬車輛均被納入瓶裝液化氣充裝企業統一管理,并由政府協調相關部門解決運輸車輛及空鋼瓶存放場地,幫助其規范經營,妥善解決就業保障與民生需求問題。城市管理、市場監管部門針對燃氣充裝企業、管道燃氣企業、汽車加氣站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及時進行查處,提出整改意見,要求涉事企業認真履行法定義務。同時,公安機關根據檢察機關移交的問題線索,對10名違法行為人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典型意義】
近年來,因燃氣引起的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嚴重侵害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本案中,七臺河市檢察機關立足保障安全生產,守護美好生活,積極穩妥拓展公益訴訟監督范圍,在全市開展燃氣安全管理公益保護法律監督專項工作,兩級院檢察長均作為主辦檢察官帶頭辦案,統一指揮,綜合運用蹲守、跟蹤、無人機航拍、現場勘驗檢查等多種調查手段,對燃氣行業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進行全鏈條監督,通過制發檢察建議、召開圓桌會議、移送違法線索等方式,督促各行政機關依法履職、齊抓共管,共同推動問題解決。同時,堅持新發展理念,幫助涉事企業規范經營、轉型升級,推動燃氣行業規范化管理,實現保護公益與保障民生的最優結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案例五 江蘇省泰州市人民檢察院 督促整治違法建設安全隱患 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 違法建設 消防安全 協同治理
【要旨】
檢察機關針對大型商住樓樓頂存在大面積的違法建設帶來的安全隱患問題,委托專業機構出具安全隱患檢查報告,通過制發訴前檢察建議,督促相關行政機關依法積極履職,形成監管合力,并全程監督、協同行政機關拆除全部違法建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基本案情】
檢察人員與城管、街道人員一同勘察違建現場
泰州中嘉裝飾城位于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東部市場群核心區,專門經營裝飾材料,占地面積約295畝,現駐商戶600余家,容納住戶190余戶。自2010年3月工程竣工以來,中嘉裝飾城有38家商戶未經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陸續在其中六棟樓的樓頂搭建違法建設用于旅館經營、貨物倉儲、辦公等,由此產生建筑材料易燃、安全通道閉塞、消防設施不全等一系列安全隱患。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先后對其中14家違法建設商戶作出責令當事人限期拆除違法建設的行政處罰。后因執法難度大,該14家商戶違法建設一直未依法拆除。對其余24家商戶違法建設,該局亦未依法處理,安全隱患仍持續存在。
【調查和督促履職】
檢察人員督促違建拆除
違建拆除后
2020年3月,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京泰路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京泰路街道辦)接到群眾反復投訴,反映泰州中嘉裝飾城存在違章建設的問題。因其無行政處罰權,遂主動與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海陵區院)對接,請求檢察機關依法介入。海陵區院收到上述線索后進行了初步調查,發現該案涉及多個市級行政機關的履職行為,將該案報送泰州市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泰州市院)辦理。2020年5月,泰州市院對該案立案審查,成立由兩級院檢察官組成的公益訴訟辦案組,會同京泰路街道辦開展逐一入戶調查工作,核實違法建設的業主信息、建設時間、面積、建材、用途等資料,并對各違法建設中存在的消防、電氣、防雷等安全隱患進行現場勘查,同步收集固定證據。受海陵區院和京泰路街道辦委托,泰州市某注冊安全工程師事務所對上述違法建設出具安全隱患檢查報告,認定上述違法建設存在易燃泡沫夾芯板建材、未設置消防設施、防雷接地網受損、電器設備裸露、過道堆放雜物等52處安全隱患。辦案人員結合查明的相關事實,認為相關行政機關有履職不到位導致存在公共安全隱患的情形。2020年7月31日,泰州市院分別向泰州市城市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隊當面送達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分別對中嘉裝飾城樓頂違法建設行為、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理。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收到檢察建議后,次日即召集海陵區政府辦、城管局、防雷辦等多部門召開中嘉裝飾城違法建設專題整治會,并邀請檢察機關派員參加,共商整治對策。因違法建設拆除涉及到眾多商戶的財產損失,檢察機關又主動牽頭組織海陵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隊、街道辦召開聯席會議,就整治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統一認識,做細做實相關準備工作,確保拆除工作平穩有序推進。2020年8月,泰州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對24戶尚未處罰的違法建設業主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其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隊對《檢察建議書》中指出的安全隱患逐條進行核查處理,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督促整改火災隱患12處。京泰路街道辦牽頭組織多個職能部門共同參與,通過集中采取“逐戶宣講+友善助拆+依法查處”的方式,合力推進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同時對拆除部位進行防水施工,解決了商戶提出的樓頂滲水問題。經檢察機關全程跟進監督,截止2020年10月底,38戶違法建設已全部拆除完畢。整改完畢后,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隊聯合相關部門發布《市場消防安全告知書》,對中嘉裝飾城全體商戶進行消防安全提示,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并常態化開展巡查,防止上述問題死灰復燃。
【典型意義】
本案中,裝飾城樓頂的違法建設位于裝飾材料集中、人口密集的商戶區內,違建面積大,安全隱患多,相鄰關系復雜,同時涉及多個行政機關和多方主體利益,整治難度較大,成為困擾周邊群眾日常生活的老大難問題。泰州市兩級檢察機關認真貫徹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要求,樹牢安全發展理念,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協同有關部門落實和完善“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在復工復產期間,通過開展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調查,深入排查存在問題,委托專業機構出具檢查報告,全面收集固定相關證據。在深入調查核實的基礎上,泰州市院當面送達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積極履職盡責,并協同相關部門共商治理對策,采取有效措施。最終促使久拖未決的違法建設得以全部拆除,從根本上消除了長期存在的事故隱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案例六 浙江省海寧市人民檢察院 督促整治加油站掃碼支付安全隱患 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 加油站掃碼支付 公開聽證 專項整治
【要旨】
針對加油站爆炸危險區域掃碼支付帶來的安全隱患問題,檢察機關以專家論證、技術實驗為支撐,通過公開聽證方式進行審查,向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開展加油站掃碼支付業務專項整治,消除安全隱患。
【基本案情】
隨著移動支付的普及應用,加油站“不下車加油”、手機掃碼支付的服務模式盛行。浙江省海寧市有多個加油站均存在工作人員在油槍旁讓車內車主手機掃碼支付或車主用手機掃描加油機旁印刷的二維碼支付等情形。這樣的支付方式雖然給車主帶來了便捷,但是掃碼支付發射的功率可能引發射頻火花,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同時,這些加油站緊挨海寧市客運中心、居民小區、建材市場等人流密集場所,一旦發生爆炸,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將面臨巨大風險。
【調查和督促履職】
2020年1月,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浙江石油分公司微信公眾號推送的一篇文章《疫情當前,您不下車即可加油付款,不進店即可開具發票,還可以……》,引起了浙江省海寧市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海寧市院)的關注。海寧市院經走訪調查發現,轄區內62家加油站均存在工作人員在油槍旁讓車內車主手機掃碼支付加油費、加油機旁印有可供手機掃描的二維碼等情形。2020年6月15日,海寧市院層報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浙江省院)審批后決定立案審查。為解決“在加油站爆炸危險區域掃碼支付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海寧市院召開專題會,邀請浙江省安全協會的專家到會指導,并聯系通訊部門進行手機電磁輻射實驗。通訊專家對手機待機、使用VoLTE通話、掃碼支付和觀看視頻等四種場景下的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W/m2)進行了測試。測試結果顯示,手機在上述四種情景下都會發射功率,而手機掃碼支付發射的功率遠遠大于手機通話發射的功率。同年7月3日,為多方聽取意見,海寧市院專門召開公開聽證會,邀請安全專家、通訊專家、法學專家、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擔任聽證員,社會公眾代表、海寧市應急管理局作為聽證當事人,社會各界人士、新聞媒體等參加旁聽。聽證會上,安全專家對于手機掃碼支付發射的功率可能引發射頻火花進行了分析,通訊專家對于手機四種不同場景下的W/m2進行了說明,法律專家對于行政機關履職的法律依據進行了闡釋。通過公開聽證,最終得出“在加油站爆炸危險區域掃碼支付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結論。同年7月7日,海寧市院根據聽證結果向海寧市應急管理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要求其對轄區內加油站開展專項排查,依法查處違反危化品安全經營的行為,并積極落實整改措施,同時加強日常監管,切實消除支付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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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寧市應急管理局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召開全市安全管理工作會議,在全市部署推進加油站專項整治工作。2020年7月17日,該局聯合海寧市商務局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加油站掃碼支付安全的整治方案》,提出進一步規范全市加油站經營行為的八條意見。同年7月23日,海寧市應急管理局向海寧市院回復整改情況,海寧市轄區內62家加油站爆炸危險區域掃碼支付已全面叫停,安全隱患已消除。嘉興市人民檢察院同步跟進,以辦理該案為契機,在全市檢察機關開展消除加油站經營安全隱患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同時,浙江省院部署要求全省各地檢察機關全面排查類似違法行為,推動專項整治,消除安全隱患。
【典型意義】
在互聯網時代,移動掃碼支付已成生活常態。許多加油站推出手機掃碼支付服務,雖然給人們生活出行帶來便利,但是在加油站爆炸危險區域手機掃碼支付,確實存在安全隱患。檢察機關積極穩妥探索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以專家論證、技術實驗為支撐,組織召開多方參與的公開聽證會,充分發揮社會公眾代表的監督作用,將專業判斷、法律適用和社會公眾的樸素認知相結合,進一步論證公益受損事實,消除人們認識誤區,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同時,充分發揮辦案一體化優勢,省、市院通過掛牌督辦、跟進指導,以點帶面同步開展專項監督,通過新聞媒體宣傳報道,有效推動全國多地叫停加油站爆炸危險區域的移動支付業務。
案例七 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人民檢察院 督促整治違法施工安全隱患 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 違法施工 公開送達 類案監督
【要旨】
檢察機關針對建筑施工單位違法施工、在高風險施工作業過程中未嚴格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問題,向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并根據違法事實的現實危險性和整改緊迫性,要求行政機關在十五日內依法履職,切實保障周邊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基本案情】
位于山西晉中市榆次區的某商住樓項目工程,在施工中塔吊臂經常伸到工地外吊取工程材料,嚴重威脅過往行人和車輛安全。榆次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曾于2019年4月19日對該項目建設單位發送行政處罰決定書,但該項目單位一直未進行整改。晉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曾于2019年4月26日對該項目進行現場勘察,但未作出任何監管措施。該項目工程的違法施工行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導致社會公共利益持續受到侵害。
【調查和督促履職】
2019年5月,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榆次區院)收到群眾反映的的上述線索。經層報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同意,榆次區院于2019年6月1日對該線索進行立案調查。經調查發現,該項目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屬于違法施工。該項目工程地處兩條交通要道交叉處,緊臨馬路,過往行人、車輛多且密集;該項目工地上的三臺塔吊經常將起重臂伸到工地外的主干道上吊取工程材料,而在起重臂下的范圍沒有設置任何提醒過往行人、車輛注意的警示標志和保護設施,嚴重威脅過往行人、車輛的安全,存在嚴重的公共安全隱患。
2019年6月19日,榆次區院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住建局)、項目建設施工單位等召開公開送達現場會,依法公開向有關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對該商住樓項目無證施工的問題依法作出處理;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對全市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進行清查,特別對臨街或鬧市區工程項目重點督查,消除各種潛在的安全隱患。考慮到安全隱患的現實危險性和整改緊迫性,榆次區院根據“兩高”《關于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要求行政機關在收到檢察建議書后十五天內依法履行職責并書面回復。
收到檢察建議后,行政機關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派員深入項目工地進行現場辦公,核查相關違法事實,并對施工、建設、監理單位下達關于責令限期消除項目重大安全隱患的通知。住建局下達了《停工整改通知書》,將三臺塔吊封存禁用,并多次派員到施工現場檢查并督促整改。對施工單位作出行政處罰建議,并移交榆次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經過整治,涉案項目工地已按規定申領《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在工地內清理出專門場地作為材料吊裝區和大型建筑材料存放區、加工區,材料加工后均按要求運送到吊裝區進行吊裝,在施工所涉路段設置了安全警示標志并派專人輪流值守,杜絕場外吊裝,徹底消除安全隱患。推動施工單位建立健全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在現場組織開展施工安全教育培訓會,做到防范于未然。同時,住建局從建筑市場行為和質量安全隱患兩方面,對轄區內在建工程項目進行重點排查,共排查在建項目114個,發現安全隱患12項,其中限期整改10項,停工整改2項,確保建筑市場安全平穩運行,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典型意義】
建筑法規定,從事建筑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對于處于交通樞紐、人員密集場所的施工活動,要采取更為嚴格、規范的安全監管措施。本案中,檢察機關在及時調查取得有效證據的基礎上,一方面,采取召開現場會的形式公開送達檢察建議,既體現了法律監督的嚴肅性和檢察建議的剛性,也增強了行政機關主動履職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另一方面,著眼于違法施工安全隱患的現實危險性和整改緊迫性,要求行政機關在十五天內對檢察建議進行回復整改,跟進督促行政機關及時介入,綜合運用停工整改、行政處罰、掛牌督辦等監管手段,在短期內消除了安全隱患。同時通過個案辦理推動行政機關開展建筑工程領域系統治理,全面辨識和防范化解安全風險,全方位治理安全隱患,為推進城市綜合治理貢獻了公益訴訟檢察力量。
案例八 江西省貴溪市人民檢察院 督促整治危險化學品安全隱患 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 危險化學品 先行處置 行業整治
【要旨】
檢察機關針對刑事案件扣押的易爆危險化學品未妥善保管處置、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情況,依法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安全監管部門在公安機關固定留取證據后,先行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推動行業綜合整治,完善安全生產預防控制的責任鏈條。
【基本案情】
2020年5月至6月,康某租借他人營業執照,在未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照且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貴溪市某村莊儲存、銷售偽劣燃料油600余噸。該燃料油為“輕循環油”,是一種輕質油類,主要用于大型機械、船舶等燃料用油,其閃點集中于27℃-48℃,屬于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康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但現場遺留的燃料油罐未得到妥善處置,存在極大的安全事故隱患,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潛在危險。
【調查和督促履職】
2020年8月12日,江西省貴溪市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貴溪市院)刑事檢察部門在履行審查逮捕職責時,發現康某非法儲存、銷售危險化學品的行為可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將相關線索移送公益訴訟檢察部門。2020年8月25日,貴溪市院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并牽頭組織公安、消防、應急管理、供電、轄區鎮政府等部門現場查看,聘請石化專業技術人員指導。經調查發現,康某生產“輕循環油”的廠房位于人口密集的村莊旁,距離滬昆高速公路不足20米。現場有8個大型油罐,罐內裝有“輕循環油”40余噸,廠區大門無人值守,也未設置安全提示警示標志。儲油罐罐口未密封、不具備防濺漏等基本安全防護功能,可輕易被打開,現場彌漫著一股刺鼻的柴油味道,一旦遇到火源,極易引發爆炸事故。此外,產生的污染物被直接排入周邊農田,破壞生態環境。貴溪市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規定,應急管理局作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對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鑒于情況的嚴重性、緊迫性,貴溪市院立即與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溝通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決定先采取臨時性應急措施,包括在廠區劃定警戒線,疏散附近居民,斷電并配備消防器材,安排人員24小時對廠區輪班值守等。
2020年9月7日,貴溪市院分別向貴溪市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生態環境局、林業局及轄區鎮政府上門送達檢察建議。建議市應急管理局盡快制定處置方案,將廠區內現存的“輕循環油”依法妥善處置,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加強與公安、生態環境、林業、鎮政府等部門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協助配合,強化案件信息共享,推動建立分工協作機制。建議其他相關行政機關依照各自職責,對康某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以保護生態環境。
發出檢察建議后,貴溪市院應市應急管理局申請,協調公安機關在完善固定相關刑事案件證據后將扣押的“輕循環油”交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法處置。2020年9月8日,貴溪市應急管理局邀請檢察機關、生態環境、消防、中石化貴溪分公司到現場會商具體處置措施,其后根據會商情況,制定《高速路口非法成品油窩點儲油設施隱患治理方案》,并報貴溪市政府同意。同年9月9日至10月11日,貴溪市應急管理局先后組織中石化貴溪分公司對油罐內的“輕循環油”轉運、清空、無害化處理;組織消防部門對油罐注水、對罐內殘留的危險化學品置換;組織第三方專業公司對罐內污水進行專業處理,對所有油罐、管道管線等儲油設施設備進行切割、回收。貴溪市生態環境局對現場遺留的煉油危廢物進行了無害化處置。貴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康某租借的營業執照進行了吊銷。貴溪市林業局對違法占用林地搭建廠房的周某依法作出責令補種、罰款等行政處罰措施。鎮政府組織人員對違建廠房進行了拆除,以防止“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
辦案過程中,貴溪市院對近年來辦理的涉危險化學品刑事、公益訴訟案件進行分析,形成《關于全市危險化學品行業安全生產情況專項調研報告》并呈報當地黨委政府參閱。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下,貴溪市院會同市應急管理局等部門開展“危險化學品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排查全市28家危險化學品企業,發現161個安全隱患問題。檢察機關先后牽頭組織召開3次聯席會議,提出23條磋商意見,監督相關行政機關發出責令整改指令書50份,推動相關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20項。
【典型意義】
危險化學品安全事關社會安定、人民安寧。本案中,檢察機關注重加強檢察公益訴訟與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刑事司法的銜接,在嚴厲打擊非法儲存銷售危險化學品犯罪的同時,注重前端風險防控,充分運用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推動多個監管部門同向發力,先行處置涉刑事案件扣押的易爆危險化學品,有效化解風險隱患,堅決防范遏制安全事故發生,推動周邊生態環境保護。同時,針對辦案中發現的區域性問題,通過聯合執法、召開聯席會議、呈送專項調研報告等方式,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助力優化安全生產預防控制體系,為促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貢獻檢察力量,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案例九 黑龍江省檢察機關 督促整治小煤礦安全隱患 行政公益訴訟系列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 小煤礦關閉整治 專項監督 公開宣告 綜合治理
【要旨】
檢察機關針對轄區內小煤礦監管混亂、安全事故多發等問題,三級院聯動開展公益保護專項監督,綜合運用公益損害恢復、監管違法追責、犯罪行為打擊等多種手段,助力推動當地煤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專項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隱患。
【基本案情】
為推動解決煤炭行業“小、散、亂”和安全事故多發等問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出臺《黑龍江省煤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開展專項整治,要求現有單井生產能力年產15萬噸以下且不具備擴建到年產30萬噸及以上規模的煤礦,2018年底前一律淘汰、關閉退出。雞西、雙鴨山、七臺河、鶴崗地區(以下簡稱四煤城)的小煤礦問題尤為突出,年生產能力在15萬噸以下的小煤礦多達數百個。
【調查和督促履職】
2018年6月27日至9月27日,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最高檢)指示和黑龍江省委、省政府要求,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黑龍江省院)以維護安全生產、生態安全為切入點,以公益保護為著力點,在四煤城組織開展小煤礦關閉整治公益保護法律監督工作。召開專題黨組會議,研究制定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抽調哈爾濱、大慶、黑河地區及哈爾濱鐵路運輸檢察機關共130人成立4個工作專班,依托一體化辦案機制,堅持三級院上下聯動,聚焦四煤城年生產能力在15萬噸以下的387個小煤礦,進行“全覆蓋”調查。
黑龍江省院針對煤炭領域專業性強的特點,組織4個專班干警集中培訓,聘請10名煤炭行業專業人員異地交叉調配,提供專業咨詢保障;配備無人機、GPS定位器、激光測距儀等裝備,夯實技術保障;3次向省委書記、省長匯報階段性工作,爭取黨委政府支持;10次下發書面指導意見,并深入專班駐地,指導推進調查取證工作。各專班聚焦“公益損害恢復、監管違法追責、犯罪行為打擊”三個層面,構建全方位、立體化、系統性的公益保護法律監督模式,采取實地調查、現場勘查、談話詢問、無人機航拍、衛星林相圖比對、GPS定位測量、激光測距等方法,逐礦進行調查取證,審查文書資料25000多份,形成卷宗652冊。
通過前期調查和線索研判,黑龍江省檢察機關將其中具有典型性的6件案件線索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督促有關行政機關依法履職。2018年12月21日,黑龍江省院組織雞西、雙鴨山、七臺河、鶴崗四個市級檢察院和雞西市恒山區、雙鴨山市集賢縣兩個基層檢察院,在同一時間、按照同一程序,以現場直播的形式,在36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的現場見證和全省三級檢察機關的視頻觀摩下,分別對雞西市雞東縣林業局、雙鴨山市自然資源局、七臺河市生態環境局、鶴崗市環境保護局、雞西市恒山區環境保護局、雙鴨山市集賢縣生態環境局公開宣告送達檢察建議,要求相關行政機關在各自監管領域內依法履職,推動修復受損公益。
收到檢察建議后,行政機關高度重視、積極履職,迅速組織整改落實。雞東縣林業局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推動整改,責令相關煤礦停止違法侵占林地行為,限期完成植樹造林、恢復植被,相關煤礦涉嫌犯罪的,已依法移交公安機關。雙鴨山市自然資源局確認相關煤礦非法占地3834平方米,其中基本農田2457平方米,并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堆放木材使用的農用地現已恢復原貌。七臺河市生態環境局兩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落實整改,責令直接關閉煤礦62家,限期關閉7家,引導退出5家,其余通過資源整合、擴建方式達到生產標準的煤礦予以保留。鶴崗市環保局兩次組織全市地方煤礦相關責任人召開推進會,并跟蹤督辦,對停產淘汰整合后保留的8家煤礦重新進行環評審批和驗收,該8家煤礦現均已取得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并完成了地面廣場硬化等工作。雞西市恒山區環境保護局已責令6家煤礦關閉停產,并要求3家保留煤礦采取措施確保水質符合排放標準。集賢縣生態環境局根據相關煤礦的不同情形,分別進行行政處罰、采取處理措施、完成清理整改。目前相關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
黑龍江省委書記、省長對檢察機關開展此項工作多次批示予以肯定,認為“省檢察院積極開展公益訴訟、打好‘監管失職問責+犯罪行為打擊+公益損害恢復’三位一體組合拳,彰顯法律權威,探索司法實踐,取得十分顯著成效,尤其是對小煤礦關閉整治工作起到震懾作用。”多家新聞媒體赴黑龍江省進行專訪并集中報道,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宣傳。
【典型意義】
本案中,黑龍江省檢察機關立足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以開展小煤礦關閉整治公益保護專項監督為抓手,以維護安全生產、生態安全為切入點,依法履職,主動作為,三級檢察機關同步公開宣告送達訴前檢察建議,有力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取得了良好的辦案效果。探索形成公益損害恢復、監管違法追責、犯罪行為打擊“三位一體”的公益檢察模式,體現了立體監督、接續監督、剛性監督的力度,以優質的檢察產品為服務當地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