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季度火災17.6萬起,死亡433人,直接經濟損失13.9億元!
2021年4月18日,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發布了今年第一季度火災和警情初步統計結果。
一季度,全國消防救援力量(含已納入統計的多種形式消防力量)共接報處置各類警情39.3萬起,共出動消防人員440萬人次、消防車77.8萬輛次,共從災害現場營救被困人員37098人,疏散遇險人員60721人。從警情類別看,滅火救援任務占七成多。一季度,消防救援力量共撲救火災17.4萬起(另有0.2萬起火災因已被群眾撲救完畢等原因未出動撲救),搶險救援10.4萬起,合計占總數的70.7%;另外,參加社會救助5.4萬起、公務執勤2.1萬起、其他出動4.0萬起。從地區分布看,東部地區消防救援力量任務繁重。今年一季度,廣東、山東、江蘇、浙江等經濟發達的東部沿海省份接處警起數最多,平均每周的出警量在2000起以上,尤其是廣東和山東省平均每周的接處警量超過3000起。從救援分類看,交通事故救援占比較高。一季度,全國消防救援力量共出動處置各類交通事故2.2萬起,占搶險救援出動總量的20.0%,占比最高且出動頻繁。
今年以來,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對統計工作機制作了較大調整,統計網絡覆蓋由過去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為主,逐步覆蓋到政府專職消防隊、企業專職消防隊、民間志愿消防隊伍等其他形式消防力量,統計的范圍有所擴大,各項數據較往年有所增多。
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發布了2020年全國火災及消防救援隊伍接處警情況,對火災及救援情況從“八個方面”作了詳細分析。剛剛過去的一年里,全國消防救援隊伍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圍繞服務保障“兩個大局”,緊盯高風險場所持續開展隱患排查整治,主動服務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樹立預防為主鮮明導向,全力防范化解風險,努力穩控火災“基本盤”,全年共接報火災25.2萬起,未發生特別重大火災,較大火災穩中有降,一般火災形勢總體向好;強化專業力量建設和訓練演練,全力投入涉疫任務處置、抗洪搶險等重大應急救援,及時出動撲救各類火災事故,共接警出動128.4萬起,是建國以來任務量第二多的年份。
1、全年火災繼續保持平穩向好的總體走勢。
從火災的基本情況看,初步統計,全國共接報火災25.2萬起,死亡1183人,受傷775人,直接財產損失40.09億元,與2019年相比,火災四項指數分別下降1.4%、13.6%、12.8%和0.5%,在火災總量與上年接近持平的情況下,傷亡人數明顯減少。從火災的等級看,全年共發生較大火災65起,比上年減少10起、下降13.3%,也是近八年來較大火災起數最少的一年;發生重大火災1起,與上年持平,連續第二年將重大火災起數控制在單起,是建國以來較少的年份之一;未發生特別重大火災,連續五年未發生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
2、西部地區的火災發生率、亡人率相對較高。
火災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關聯,西部地區地域面積廣、城鄉差別大,但近年來經濟發展速度較快,火災防控壓力越來越大。從火災的分布看,西部地區火災占總數的29.8%,僅次于東部的36.2%,高于中部和東北,但10萬人口火災發生率為“19.7”,比東部地區的“16.8”高17個百分點,表明西部地區火災防控的基礎仍相對薄弱。從亡人的情況看,全國火災亡人數總體下降13.6%,其中東北、東部、中部的亡人數分別下降33.3%、16.2%和10.5%,而西部地區的亡人數降幅最小,下降4.7%,僅相當于全國降幅的約三分之一;全國的10萬人口火災死亡率為“0.08”,東部、中部及東北地區分別為“0.08”、“0.06”和“0.10”,而西部地區則為“0.11”,比全國均值高出37%。從較大火災的分布看,西部發生較大火災25起,占總數的38.5%,高于其他片區,尤其是貴州、四川分別發生8起、5起,且“三合一”、自建房等場所占比較大。此外,廣東發生9起較大火災,山西發生1起重大、2起較大火災,也較為突出。
3、農村地區火災比重偏大、大火概率偏高。
自2008年農村人口所占比重首次低于城鎮人口后,農村人口比重逐年下降,但由于農村地域面積大、建筑耐火等級低、消防基礎設施薄弱,加之青壯年人口外流,農村火災仍是防控難點。從城鄉火災的分布看,全年農村地區共發生火災12.4萬起,占總起數的49.3%,比城鎮高出6.1個百分點,造成損失19.2億元,占總損失的48.1%,比城鎮高出12.2個百分點,火災基數仍然較大;特別是農村地區共發生較大火災39起,占總數的60%,比城鎮高出近七成。從火災亡人的節點看,農村地區在火災現場當場身亡的人員占亡人總數的84.7%,該比重比城市高出7.3個百分點。導致這一狀況的主要原因是農村居民逃生自救互救能力低、消防基礎設施和救援力量相對薄弱
4、居民住宅火災防范將長期面臨嚴峻挑戰。
我國有14億人口、3億多個家庭,家庭是社會的最小單元,家庭日常所處的居民住宅也是受火災影響最大的場所。從火災亡人的場所分布看,全年共發生居民住宅火災10.9萬起,占火災總數的43.4%,造成917人死亡、499人受傷,分別占總數的77.5%和64.4%,特別是發生較大火災38起,占總數的58.5%,多數為一家老小在火災中傷亡,成為影響火災整體形勢的重要部分。從住宅的亡人情況看,917名亡人中,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有156人,60歲以上的老年人有379人,分別占總數的17%和41.3%。另外,占40.9%的亡人為殘疾、癱瘓、精神病人等弱勢群體。我國的老齡人口所占比例還在逐年升高,老年人口的安全防范和逃生自救能力明顯不足,防范遏制住宅火災特別是人員傷亡應予以高度重視。從住宅火災的建筑分類看,發生在高層建筑的住宅火災(占高層建筑火災總數的83.7%)共6987起,比上年大幅上升13.6%(傷亡、損失數同比下降)。
5、工商文娛場所火災荷載高、大火時有發生。
工商文娛場所人員聚集、生產經營設施集中、用電用油用氣負荷大、成品原材料堆積,一旦發生火災極易蔓延擴大,造成傷亡損失。從火災的總數看,生產企業共發生火災9264起,占總數的3.7%,是除住宅火災外占比較大的一類火災;此外,商業場所發生火災6679起,文娛賓館飯店發生火災6320起,倉儲場所發生火災4161起,建筑工地發生火災2682起,合計占總數的7.9%,但亡人占總數的15.8%、損失占總數的45.9%,往往造成較大社會影響。從大火的分布看,這幾類場所的火災只占總數的11.6%,但其中過火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火災占總數的26.4%;較大以上火災23起,占總數的34.8%,特別是全年唯一的1起重大火災就發生在娛樂場所。
6、電氣類原因繼續強力影響火災走勢。
據國家能源局公布的數據,近年來我國的社會用電量持續上升,由此帶來的安全風險持續增加。從電氣火災的占比看,全年因違反電氣安裝使用規定引發的火災共8.5萬起,占總數的33.6%,因目前還有1萬起火災原因尚未查明,預計后續該比重還將提高;其中,因電氣引發的較大火災36起,占總數的55.4%。從電氣火災的分類看,因短路、過負荷、接觸不良等線路問題引發的占總數的68.9%,因故障、使用不當等設備問題引發的占總數的26.2%,其他電氣原因引發的占4.9%;其中,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不容忽視,特別是36起電氣引發的較大火災中,有11起已查明系電動自行車引起,占總數的30.6%。目前,我國新能源車全社會保有量逼近500萬輛,由此帶來的火災風險將持續增大。
7、重要節點、重點時段火災防控工作還需加強。
從火災的月季分布看,受疫情影響,1月下旬至3月中旬各地經濟社會活動停滯,火災風險降低,火災起數明顯減少,與春節前的迅速爬坡形成鮮明對照,3月中下旬隨著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全面復產復工復學復市的推進,火災隨之顯著反彈,除8、9月份外其余月份火災均同比上升,國慶當天的山西太原冰雕館重大火災也與此相關。從火災的時段分布看,夜間是全天火災低谷,但由于發現晚、報警晚、處置晚,往往易造成傷亡,尤其0時至6時的火災,只占全天的13.7%,但亡人數占43.6%,較大火災數則占56.9%。
8、消防救援隊伍年接處警任務量再超120萬起。
從接處警總體情況看,全國消防救援隊伍共接警出動128.4萬起,連續第二年超過120萬起,是建國以來出警量最多的年份之一,僅次于2019年;全年日均出動消防指戰員3.44萬人次、消防車輛6200輛次,共從災害現場營救被困人員16.3萬人,疏散遇險人員42.4萬人,成功應對處置了泉州“3·7”酒店坍塌、臨汾“8·29”飯店坍塌、伊春“3·28”尾礦砂泄漏、浦東機場“7·22”飛機火災、臺州“6·13”槽罐車爆炸、郴州“3·30”列車側翻等各類突發災害事故;全年共有12名消防指戰員在滅火救援戰斗中犧牲、15名消防指戰員受傷。從出警的分類看,全年共參與社會救助39.5萬起,處置災害事故近35萬起,撲救火災25.1萬起,參加公務執勤6.4萬起,其他類出動22.4萬起。其中,7、8月份救援任務最多,每月都在3.7萬起以上,特別是洪澇災害、臺風、泥石流等的搶險救援任務較多;7、8、9月份救助任務最多,占比最大的是清除馬蜂窩威脅。從處警數據的變化看,出警路途用時在20分鐘以上的火災撲救行動從2018年的占29.2%,2019年的占30%,增加到2020年的占30.6%,這其中既有道路交通條件對出警帶來的影響,也反映出消防力量布點不足、覆蓋不全的問題仍在逐漸加大;接警到場后的戰斗展開時間大于5分鐘的由2018年的47.6%、2019年的47.2%,下降到2020年的45.9%,這一數據的變化既體現了消防救援隊伍技戰術水平的提升,也表明消防車通道堵塞等對撲救火災帶來的影響正在逐步減小,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等專項整治的效果逐漸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