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部件突然墜落,擊中工人頭部!特種設備20問,你都清楚嗎?
特種設備危險性大,
在使用過程中,
要定期檢修維護,
否則極易發生安全事故,
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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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機部件高空墜落致人死亡 什么是特種設備? 不同種類的特種設備, 其檢驗周期和方法也不同, 具體的設備檢驗周期和規范, 要參考最新且相對應的規則條例。 特種設備檢驗周期 長輸管道 年度檢驗:每年至少檢驗一次,進行全面檢驗的年度可不進行年度檢驗。 全面檢驗:新建管道一般于投用后3年內進行首次全面檢驗。 公用管道 年度檢驗:每年至少檢驗一次,進行全面檢驗的年度可不進行年度檢驗。 全面檢驗:GB1-Ⅲ級次高壓燃氣管道全面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8年,GB1-Ⅳ級次高壓燃氣管道、中壓燃氣管道、GB2級管道全面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12年,以PE管或鑄鐵為管道材料的管道全面檢驗周期不超過15年。 工業管道 全面檢驗:安全狀況等級為1級和2級的,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6年;安全狀況等級為3級的,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3年;安全狀況等級為4級的,應判廢。 GC1、GC2級壓力管道的全面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6年;按照基于風險檢驗(RBI)的結果確定的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9年; GC3級管道的全面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9年。 參考資料:《壓力管道定期檢驗規范》TSG D7005—2018 輕小型起重設備:每2年1次 吊運熔融金屬和熾熱金屬的起重機:每年1次 塔式起重機、升降機、流動式起重機:每年1次,其中輪胎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每2年1次。 日常維護:在用起重機械至少每月進行一次日常維護保養和自行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參考資料:《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規則》TSG Q7015-2016 另外,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也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定期進行檢驗。 我們一起看這20個問題, 為大家解答有關特種設備的各種疑惑。 特種設備解惑20問 1.作業人員是否持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才能上崗? 答:是。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幾年復審一次? 答:四年。 3.使用特種設備應何時向當地質監部門注冊登記? 答: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內。 4.特種設備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多少時間內應向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答:一個月。 5.特種設備不用或報廢拆除應履行什么手續? 答:應向當地質監部門申請報停或注銷。 6.已停用的特種設備如何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答:向當地質監部門申報,并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壓力表的表盤上應劃紅線指示什么? 答:指示最高允許工作壓力。 8.如何保證水位表暢通,防止形成假水位? 答:每班應沖洗水位表一次,并消除水位表汽水旋塞泄漏。 9.發現在運行的鍋爐缺水,能否緊急加水? 答:不能加水,應緊急停爐。 10.如何緊急停爐? 答:停止供給燃料,停止送風,將爐膛內燃料排除或扒出,使鍋爐逐漸冷卻。 11.緊急停爐后,如何緊急排氣? 答:關閉主汽閥,將鍋爐與總氣管隔斷;從安全閥或緊急排氣閥逐漸向外排氣,使氣壓降低。 12.如何防止安全閥閥芯銹死? 答:應定期做手動或自動排氣實驗。 13.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分為幾種? 答:包括全面部檢驗和耐壓試驗。 14.緊急情況下需要停止運行時,如何操作? 答:首先迅速切斷電源,停止輸送物料;然后迅速打開出口閥,泄放氣體或物料,必要時打開放空閥。 15.開始操作前應檢查些什么內容? 答:檢查氣泵、儲氣罐、管道、閥門、及安全附件是否處于良好狀態。 16.壓力容器在使用過程中的最高工作壓力是否可以高于設計壓力? 答:不可以。 17.容器開始加壓時該注意什么? 答:速度不宜過快,防止壓力突然上升。 18.帶壓情況下,可否拆卸壓緊螺栓? 答:不可以,必須停泵、排氣卸壓后方可進行。 19.無壓力時,壓力表指針在什么位置? 答:應在限止釘處或回到零位數值。 20.為何對其進行安全監察? 答: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是生產和生活中廣泛使用的,具有爆炸危險性的特種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