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責聲明” 不免責!
一紙“免責聲明”,竟然牽扯出一樁職業衛生違法案件,這是“不太懂法”的當事人萬萬沒有想到的。近日,下城區衛生監督所查處一起職業衛生違法案件,該案中,涉事企業違法安排一名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嚴重損害勞動者的健康權益。
職業禁忌證 是指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于遭受職業病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狀態。簡單來說,這類人更容易受到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傷害,從而產生職業病,安排這類人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具有極高的危險性,對此類違法行為應重點打擊。
通常情況下,由于隱蔽性較強,此類案件往往難以發現,而這起事件之所以被挖掘,關鍵就在于這張小小的“免責聲明”。
在查閱某印刷公司職業衛生臺賬時,執法人員竟意外翻到一張奇怪的“聲明”:“本人某某某,經檢查為噪聲作業職業禁忌證,本人要求繼續在公司上班,愿意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看到這張“聲明”后,執法人員的眉頭微微一皺,覺得事情并不簡單,馬上打開員工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果然發現了一張“職業禁忌證告知書”,另外還有一份體檢報告,顯示其為噪聲作業職業禁忌證。同時,在企業的職業衛生資料里,也找到一張“職業禁忌證通知書”……種種跡象表明,這家企業明知員工存在職業禁忌證,仍安排其從事所禁忌的作業,這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