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命空間”盲目施救誰之錯?
9月11日,一天內連發兩起受限空間作業人員傷亡事故!
9月11日凌晨3時許,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區崔莊鎮大辛莊村延旗羽絨加工廠,一名工人在查看浮渣池水泵時暈倒,隨后又有多名工人在施救過程中暈倒。經全力搶救,1人脫離生命危險,其余6人經搶救無效死亡。據分析,該羽絨加工廠浮渣池屬于部分封閉的受限空間,自然通風不良,浮渣池底疑似存在著一些密度大于空氣的硫化氫氣體,才造成了工人中毒窒息。 9月11日晚20點,山西太原市汾東大街附近一處地下電纜井內,3名工人在井下作業時被困,經過現場救援,3名工人被陸續救出。經醫護人員檢查,3人已無生命體征。
這兩起受限空間事故讓人痛心,究其原因是為救人心切亂了章法,沒有嚴格按應急救援處置程序科學救援,盲目救援造成事故的擴大。
據統計,2016-2020年全國共發生受限空間作業較大以上事故173起,死亡604人,每年較大以上事故均超過30起,平均每10天一起。其中,發生在工貿行業的事故起數最多,共60起。受限空間較大以上事故起數占全國較大以上事故起數的比例從2016年的4.5%上升至2019年的7.5%。
“奪命空間”,誰之錯?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對于受限空間作業沒有事先做好危險性分析,未將安全責任、技術手段、防護措施、應急預案一一落實,是盲目施救之過錯。
“奪命空間”,何時休?從企業長遠發展來看,還是要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徹底解決不遵規守則和安全意識淡薄的問題;要完善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規范管理員工職業行為;抓好員工受限空間作業相關培訓,以實戰演練等培訓方式鍛煉員工隊伍,避免習慣性違章和盲目施救,是解決類似事故重復發生有效途徑。
為了規避類似事故重復發生,讓我們重新認識受限空間的“真面目”,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學習掌握應對措施。
根據《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 30871-2014)規定,受限空間是指進出受限,通風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或缺氧,對進入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威脅的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包括反應器、塔、釜、槽、罐、爐膛、鍋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管溝或其他封閉、半封閉場所。
受限空間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密閉或半密閉設備,如貯罐、槽罐、反應塔(釜)、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第二類是地下受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第三類是地上受限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料倉等。
受限空間作業存在著可能發生中毒、窒息、爆炸、火災、墜落、溺水、坍塌、觸電、機械傷害、燙傷等事故的風險,其中,中毒、窒息、火災、爆炸事故在受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經常發生。
相比化工企業,工貿行業總體固有風險程度相對較低,造成企業各層級人員從思想上對受限空間作業風險未引起高度重視。早在2013年,原國家安監總局以總局令的形式發布了《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明確了工貿企業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要求。通過近年來工貿企業發生的受限空間事故可以看出,很多企業未嚴格執行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的相關要求,對受限空間作業缺少系統管理,主要體現在:企業對存在缺氧、有毒風險的受限空間作業風險辨識不到位,對受限空間作業審批及方案不完備,現場作業安全交底未有效落實,救援技術措施準備不充分,外委承包商安全管理不到位等方面,這些問題是導致基層員工拿命犯錯的管理陷阱。
此外,企業受限空間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位置不合理、數量不足,安全告知牌中危險因素與實際不符,氧含量、有毒氣體檢測器材、個體防護、應急救援等裝備器材配備不全、佩戴不當,缺乏日常維護,沒有受限空間作業事故專項預案或現場處置措施缺乏針對性,未開展受限空間作業應急演練等問題,也是受限空間作業事故高發的重要因素。
根據調查,在近年來的受限空間作業事故中,近80%的事故是由于盲目施救而導致傷亡人數增多,在受限空間作業事故致死人員中超過50%的為救援人員,相關人員對受限空間作業風險“不懂”“不防”“不重視”等安全意識和能力問題凸顯。
培訓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隱患。一些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沒有組織過受限空間安全知識培訓,或僅組織過“走過場”式的培訓,以至于從業人員對受限空間作業風險認知嚴重不足,違章作業行為屢屢發生。正是因為這個致命的原因,才導致受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發生第一位沒有佩戴防護用品工人中毒窒息暈倒,后續救援的工人在沒有做好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盲目施救,使更多的工人因此喪生。
此外,對于負有重要職責的作業監護人,因缺乏監護救援知識和能力,對作業風險管控和自救互救能力不足,未能掌握受限空間事故施救的正確方法,采取及時有效的救護,導致事故傷亡擴大的情況頻繁發生。
按照受限空間的定義,全面排查企業存在的各類受限空間,建立完善受限空間清單臺賬,并做好培訓、告知等工作。對受限空間設置完善的受限空間警示標志;對易積聚有毒有害氣體、易形成缺氧環境的受限空間,在入口處采取鎖閉、硬隔離等有效措施,防止人員未經許可進入受限空間內。
為規范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企業應建立健全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制度主要包括管理職責、作業標準及流程、作業審批、作業監測、監護人工作職責、應急等內容。制度內容既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要求,又要充分結合本單位受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和實際情況,確保具備合規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嚴格落實受限空間作業“三不進入”原則,即“沒有經批準有效的作業許可證不進入、未經檢測分析并落實安全措施不進入、監護人不在場不進入”,確保對受限空間作業全過程的有效安全監督、管控。
公司管理層應發揮安全領導力作用,重視受限空間安全管理,引導全員對受限空間內缺氧有毒環境樹立“可能存在就一定存在”的理念,做到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作業不做,不安全的地方不去。同時,企業應對受限空間作業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各級各類的專項安全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受限空間作業安全基礎知識,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受限空間作業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受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護設備、個體防護用品及應急救援裝備的正確使用,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等。
1.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及培訓。企業應根據受限空間作業的特點,辨識可能的安全風險,明確救援工作分工及職責、現場處置程序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 第2號)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20),制定科學、合理、可行、有效的受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定期組織各級應急預案的專項培訓,確保受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以及應急救援人員掌握應急預案內容。企業應建立受限空間應急處置方案演練保障體系,定期檢閱從業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實現公司級演練每年不少于2次,車間級演練每季度至少1次,班組級演練每月至少1次。
2.事故現場救援。任何環境下,第一個人倒下可能是健康問題,但施救人倒下就絕不再是健康問題了;看到兩個以上人倒在同一環境下,絕不是身體健康問題,一定是環境問題,要針對有毒氣體科學施救。
在作業過程中,一旦發生受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作業現場負責人應及時向本單位報告事故情況,作業人員及監護人在分析事發受限空間環境危害控制情況、應急救援裝備配置情況以及現場救援能力等因素的基礎上,判斷可否采取自主救援以及采取何種救援方式。若現場具備自主救援條件,應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非進入式或進入式救援,并確保救援人員人身安全;若現場不具備自主救援條件,應及時撥打119和120,依靠專業救援力量開展救援工作,決不允許強行施救。受困人員脫離受限空間后,應迅速被轉移至安全、空氣新鮮處,進行正確、有效的現場救護,以挽救人員生命,減輕傷害。
一個真實案例:某燃料乙醇廠,一名騎車過往員工,看到不遠處草坪里有兩個安全帽擺在上面卻沒有人,他好奇過去看一下,結果井下有倆人已倒在井底,于是迅速騎車找人拿空呼施救,一人獲救,另一人死亡。如果他擅自下井救護,三人或許命都休矣。
3.受限空間作業安全防護設備設施配置。為確保受限空間作業安全,根據受限空間的分布、作業環境和作業內容情況,配備氣體檢測設備、呼吸防護用品、墜落防護用品、其他個體防護用品和通風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以及應急救援裝備等。救援裝備要定置存放、妥善管理,配備的原則以受限空間覆蓋的范圍內,應急救援人員在2分鐘以內能夠方便取到相應器材。企業應加強設備設施的管理和維護保養,并指定專人建立設備臺賬,負責維護、保養和定期檢驗、檢定和校準等工作,確保處于完好狀態,發現設備設施影響安全使用時,應及時修復或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