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重慶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員會印發了《關于實施房屋市政工程監理工作“十不準”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范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監理企業及從業人員行為,樹立工程監理行業良好形象,充分發揮建設工程監理在工程質量安全保障體系中的重要作用。不準使用施工單位提供的儀器、設備、車輛、辦公用品等。不準接受施工單位、作業班組、材料供應商的“加班費”、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不準接受施工單位、作業班組、材料供應商的宴請及其他消費性活動。不準向施工單位、作業班組、材料供應商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不準“吃拿卡要”,或在有業務關系的施工單位、作業班組、材料供應商中兼職謀私利。不準為施工單位、作業班組、材料供應商提供有償服務,或以其它形式向施工單位、作業班組、材料供應商索取報酬、回報、補貼。
不準利用職務之便,向施工單位推薦分包単位、工程材料、設備等。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為配偶、子女、親友等向施工單位、材料供應商進行營利性活動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設單位將在10月31日前,填報《房屋市政工程監理工作“十不準”規定檢查表》,并報送至屬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市管項目報送至質量總站。11月30日前,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質量總站應對監管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監理工作“十不準”規定落實情況進行核查,對自查自糾工作不到位的項目,采取約談、通報等方式,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市住房城鄉建委將結合本年度質量安全專項檢查,對部分房屋市政工程監理工作“十不準”規定落實情況進行抽查。 ●實施承諾和公示制度。各項目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在工程開工前簽署《房屋市政工程監理工作承諾書》。已開工項目在2021年10月25日前簽署承諾書。各項目監理機構應在房屋市政工程現場顯著位置,懸掛《項目監理機構工作監督公示牌》,接受參建單位及項目人員監督。監督公示牌的懸掛時間從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后結束。 ●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市、區(縣)兩級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加強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監理日常監管和監督檢查,重點核查房屋市政工程監理工作“十不準”的執行情況。對“十不準”執行不到位的項目,列入重點檢查名單,加大監督執法檢查頻次和抽查力度。對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從嚴從重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堅決清出我市監理市場。 ●加快監理誠信建設。盡快出臺《重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信用管理辦法》,建立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信用信息檔案,對監理人員履職情況和廉潔從業情況進行量化記分管理。通過網上公布、查詢等方式,讓社會和行業了解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的信用狀況,供建設單位選擇監理隊伍參考,引導市場由“比價格”向“比服務”轉變,營造誠信受益、失信受損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