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發布了內蒙古一鋼鐵企業發生火災的情況通報。據通報,3月14日,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屬包鋼鋼聯股份有限公司500萬噸/年球團帶式焙燒機脫硫脫硝系統發生火災,造成7人死亡。就在一個多月前,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也發生了一起較大事故。2月6日上午10時,馬鋼煉鐵總廠球團帶式焙燒機脫硫脫硝系統一灰斗底部突然開裂,脫硫灰大量涌出,造成4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值得注意的是,兩起事故均發生在鋼鐵企業脫硫脫硝環保設施中,且都存在操作人員崗位和技能不匹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對檢維修、外委外包作業的安全管理,各環節安全風險的辨識和科學的檢維修計劃仍是企業需要重視和加強的方面。”鋼鐵專家劉福來表示。脫硫脫硝系統存在結構強度不足、火災、爆炸等多重風險
劉福來介紹,鋼鐵企業在燒結、球團等工序生產過程中,排放出來的煙氣含有較高濃度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這些含硫化合物、含氮化合物是主要的大氣污染物,除造成一次大氣污染外,還會通過化學反應或光化學反應生成二次污染物,造成酸雨、光化學煙霧等環境危害。”劉福來表示,現有技術一般是采用脫硫脫硝系統來實現達標排放。鋼鐵行業中,采用較多的脫硫工藝有干法、半干法、濕法三類,脫硝工藝有SCR法(選擇性催化還原)和SCNR法(選擇性非催化還原法)兩種。 調查人員表示,兩家事故企業脫硫脫硝系統均采用了半干法。“目前來看,半干法是一種比較成熟的工藝。”劉福來說。由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共同編制的《中國環保產業發展狀況報告(2021)》顯示,我國環保技術裝備水平不斷提升,電除塵、袋式除塵、脫硫脫硝等煙氣治理技術已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脫硫、脫硝系統的主要安全風險,包括設計施工結構強度不足造成的坍塌風險,施工作業過程中的火災風險,生產使用環節的火災、中毒風險等。”劉福來說。劉福來介紹,在設備的維護保養方面,就鋼鐵行業來說,最初半年需要經歷消除缺陷的過程,進行冷試車、熱試車、熱負荷試車三個階段,在熱試車之后還要停下來,用160多個小時進行檢修。“一些企業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就省掉檢修流程、直接投用,導致消缺過程不完善,運行半年之后,各種問題都暴露出來,再統一進行消缺,現在來看,兩起事故基本都屬于這種情況。”“兩起事故基本都是在對環保設施進行檢維修時出現的問題”。劉福來說。調查人員表示,在馬鋼事故中,操作人員發現脫硫塔床層壓差下降和灰倉頂部冒灰后,采取增加循環灰量、持續加入消石灰等常規措施,導致灰斗脫硫灰總量持續增加,直至事故發生。而包鋼事故則是在作業人員對脫硫脫硝系統進行消除缺陷檢維修作業時發生的。其時作業人員位于脫硫工序煙氣管道內彎直交匯處下方,為安裝旋流器固定裝置進行氣割作業,掉落的切割熔渣點燃煙氣管道下部玻璃鱗片防腐膠泥和聚丙烯吸附板等易燃材料,從而引發火災。“臨時性的檢修,在行業內叫‘搶修’。搶修的準備工作本來就做得不充分,發生事故的幾率自然也會大大增加。”劉福來說。他表示,定檢定修的理念在行業內已經推行近10年,能夠有效保障設備的穩定效果,但實際工作中很難切實做到。“一些企業為追求效益、產量,連預防性的維修活動都沒有,基本上還是哪里壞了之后就修哪里的被動處置機制。”記者發現,3月4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通報的三起典型事故中,其中有兩起與環保設施有關。一起是馬鋼事故,另一起則是“2·15”上海外高橋電廠除塵器坍塌事故。該事故經初步調查,原因為支撐布袋除塵器的鋼結構已連續使用26年,未經整體檢修,發生老化、強度降低,加之長期處于負重狀態,引發鋼支架連接部件斷裂,最終發生坍塌。定檢定修的缺乏、頻發的環保設施安全事故,暴露出企業對環保設施安全的重視度還不夠。
劉福來指出,環保設施非主工藝生產設施,對于生產影響不是很大,只要環保指標合格,對主工藝生產指標一般不會產生直接影響。
“拿鋼鐵行業舉例來說,高爐、轉爐、煤氣系統這些涉及關鍵生產指標、收益及高安全風險的設備設施,業主單位會高度關注,逢會必講,導致企業產生環保設施發生事故的概率遠遠低于主工藝設備的誤判。”劉福來說。國務院安委辦通報顯示,脫硫系統檢維修包含大量有限空間、動火、高處等危險作業,存在高處墜落、觸電、中毒窒息等多重危險。而在包鋼脫硫項目事故中,工作人員為在既定工期內完成全部檢維修作業,未進行充分論證即開展作業,最終引發事故。在包鋼和馬鋼事故中,主體企業均引入了第三方運行模式。劉福來表示,一方面是因為環保設備、工藝復雜,排放指標嚴格,另一方面則是由于鋼鐵企業自身環保設備運維、專業管理能力不足或資金缺口等。調查顯示,馬鋼公司與中冶寶鋼技術服務公司采用的是全托管運營模式,即由中冶寶鋼技術服務公司負責脫硫脫硝系統設備的管、用、養、修等內容。而包鋼鋼聯下屬包鋼稀土鋼板材有限責任公司與山東國舜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采用的是合作模式,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均委托給山東國舜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進行。“然而,隨著這些年環保設施的數量越來越多,專業隊伍相對地越來越少了,供不應求情況突出。”劉福來說。隨著城市進程和工業進程的不斷加速,環境污染日益嚴重,而受益于國家政策的引導,中國環保產業規模持續高速增長。工業和信息化部、科學技術部、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的《環保裝備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2—2025年)》提出,到2025年環保裝備制造行業技術水平明顯提升,環保裝備制造業產值力爭達到1.3萬億元。與此同時,《中國環保產業發展狀況報告(2021)》顯示,2020年,環境治理就業人口占全國就業人口的比重不到0.5%。“環保專業人士不夠,一些企業就找勞務派遣公司,讓勞務派遣公司找人來運行設備。”劉福來表示。調查人員向記者表示,參與中冶寶鋼在馬鋼公司脫硫脫硝項目全過程托管的54名員工中,有49名為勞務派遣工,事故傷亡的6人均為勞務派遣工,部分人員上崗前未從事過相關工作。山東國舜號稱是一家專業化的大氣污染治理環保企業,但此次在脫硫脫硝檢維修項目現場施工的121人中,僅9人為正式員工,其余全部是勞務派遣工。大量勞務派遣工被安排在非“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崗位與技能的不匹配,為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埋下了隱患。據國務院安委辦通報,馬鋼事故當天,系統中控操作人員發現脫硫塔床層壓差下降后,未研究分析原因,錯誤采取持續增大各灰斗脫硫灰返料量和加入消石灰等常規措施,導致返料口堵塞的灰斗中脫硫灰總量持續增加,重量過大,從而發生事故。“如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采取停機、停倉、排料、處置等措施,那么事故損失是可以降低的。”劉福來說。同樣,山東國舜在作業過程中,安全措施落實不足,現場僅配備2具滅火器,且未按作業方案要求做消防水引接,火災發生后,完全不能滿足撲火需要,進而導致事故發生。除了操作人員不專業,兩起事故均存在“一托了之”的情況。調查人員表示,馬鋼公司在履行委托方安全責任中,未發現中冶寶鋼現場作業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與實際安全風險不符,對承包單位的現場安全檢查針對性不強。包鋼鋼聯板材對山東國舜的檢維修作業內容、安全防范措施等失管失控,對檢維修作業方案不審核、不評估安全風險,也未定期對項目現場進行安全檢查。“這其實也反映出公司相關管理人員法律觀念的落后,認為我把這個項目全托管出去了,風險就不是我的了。”專家說。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對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近日國務院安委辦出臺的十五條措施,再一次強調了“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發生重特大事故要直接追究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
針對勞務派遣用工人員的管理,措施也強調,危險崗位要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未經安全知識培訓合格的不能上崗。對勞務派遣用工和靈活用工人員數量較多的行業領域,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重點加強安全監管。劉福來表示,環保設施安全難在“只看得見投入、看不見收益”。然而,安全生產無小事,一旦發生事故,就會對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的損害。針對近期發生的環保設施安全事故,國務院安委辦敦促相關企業要全面摸排在本企業設置除塵器、脫硫脫硝等環保設施情況,要對執行期內的項目進行一次全面安全“體檢”。“要讓企業認識到,在環保設施安全生產上的‘投入’等于‘投資’,因為人的生命安全是無價的。接下來需要企業自行開展對高風險項目的定期評估,知曉存在哪些風險,還要落實風險管理。”劉福來說。此外,他表示,從技術角度來講,很多行業還沒有出臺對于環保設施的安全標準,立標推標也是下一步主要工作。“比如除塵器方面有一個推薦性的設計標準,但推薦性標準對企業的約束力不夠,實際執行起來有困難,需要進一步量化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