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通報:企業必須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出事故先抓直線管理者!
今年的安全生產月與以往不同,
國家層面對于安全生產的重視達到歷史最高
《刑法》修正案的實施,
新《安全生產法》的修正
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持續推進
都在詮釋一句話,
企業必須高度重視安全生產!
通報一:近期5起事故刑事立案,11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5月29日訊:近日,在堅持“兩法”銜接以及應急部門事故調查認定責任基礎上,煙臺公安機關對5起安全生產事故分別刑事立案,對11名事故直接責任人員和企業主要負責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充分發揮事故調查處理的警示、懲戒作用,倒逼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把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3月4日,萊陽市譚格莊鎮東吳家村某食品廠在安裝鍋爐燃油管道時發生火災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輕傷。3月5日公安機關立案,依法刑事拘留該廠法定代表人和責任人共2人。
3月25日,海陽市某包裝有限公司生產車間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21日公安機關以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對該公司經理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4月3日,開發區某塑料有限公司發生火災事故。4月11日公安機關以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依法刑事拘留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共3人。
4月13日, 招遠市某建工有限公司施工時,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19日公安機關以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依法刑事拘留該建設項目經理、監理工作責任人共2人。
4月25日,蓬萊區劉家溝鎮某酒業有限公司車間倉庫內部進行私自分隔,在澆筑混凝土時發生坍塌,導致7名工人從高處摔下,其中1人經搶救無效死亡。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依法刑事拘留相關責任人共3人。
通報二:近期十起危險作業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4月1日,山東省煙臺市非法生產危險化學品 當日,實際控制人盧某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4月16日,蘭山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向山東麥卡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該公司停止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沒收違法經營的危險化學品,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98萬余元,并處人民幣2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蘭山區公安分局對該起案件正在調查階段。
通報三: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行業必須管安全!以下十二個典型判刑案例,淋漓盡致的詮釋一句話:安全責任是全體人員的,管不好是要坐牢的!
案例一:車間主任未教育督促從業人員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并告知作業危害,被追責
2018年3月1日12時20分,遷安市天良建筑機電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在其承包的唐山華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苯加氫車間酸性污水暫存罐管道改造作業過程中發生爆燃引發火災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537.25萬元。
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業人員拆除酸性污水暫存罐罐頂備用口盲板后,未采取封閉措施, 因工具碰撞產生火花,引起從備用口逸出和罐內的爆炸性氣體爆燃發生著火。
經調查發現,2018年3月1日7時30分左右,遷安天良公司4名作業人員雷某(現場作業臨時負責人)等負責現場作業,唐山華熠公司苯加氫車間副主任魏某佳、車間安全員董某陽負責現場監護。11時15分左右,魏某佳安排董某偉進行現場監護,并交代現場人員11時30分吃飯,13時繼續作業,隨后和董某陽離開了作業現場。現場作業人員將備用口盲板拆下后拿到地面實施電焊機打孔作業,但未對備用口采取封堵等處置措施,酸性污水暫存罐內爆炸性氣體溢出。11時30分左右,現場所有人員離開作業現場到唐山華熠公司食堂吃飯。12時左右,遷安天良公司雷某等4人吃完飯后回到作業現場。12時20分左右,雷某等4人在酸性污水暫存罐頂收拾工具的過程中,由于工具碰撞產生火花,引起從備用口逸出和罐內的爆炸性氣體爆燃并發生著火。
魏某佳,唐山華熠公司苯加氫車間副主任。作為施工現場具體負責人,作業現場安全交底不到位、不規范;未對遷安天良公司的安全作業規程、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未對作業過程進行全過程監督,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二: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生產部經理經理、廠長被追責
2017年8月19日9時許,位于棗莊市嶧城區的華沃(山東)水泥有限公司原料車間在檢修過程中發生一起一氧化碳較大中毒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699萬元。
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公司2#燒成系統烘窯作業過程中,產生大量煙氣;作業人員孔某不清楚有限空間作業規程,未按照有限空間“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原則,違章進入原料粉磨系統選粉機內,吸入煙氣中毒導致事故發生,謝某等4人在未采取進入有限空間安全措施和無任何勞動防護的情況下,盲目違章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經調查發現,事發地點為有限空間。經查企業相關制度和資料發現,該公司未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未有效開展有限空間辨識并建立管理臺賬,未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未開展過相關教育培訓。在原料粉磨系統選粉機現場檢查時發現,企業未按要求設置有限空間安全警示標志。
張某,華沃(山東)水泥有限公司廠長。未全面履行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組織制定、督促落實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不到位,未明確部門和崗位安全生產職責,未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未及時組織修訂事故應急預案并制定有限空間事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未定期組織開展有限空間專項應急演練。督促、檢查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不力,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問題失察。
案例三:未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車間主任,總經理、班組長一鍋端!
2018年11月12日9時30分左右,濟南匯豐炭素有限公司老廠區成型車間發生一起導熱油泄露引發的瀝青池爆燃事故,造成6人死亡,5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145萬元。
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導熱油泄漏進入7號瀝青池,高溫導熱油和瀝青在密閉的瀝青池內混合,揮發的氣體組份與瀝青池上部空間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現場作業人員違章動火作業,使用手持式切割機切透蓋板產生火花遇到瀝青池上部氣相空間爆炸性混合氣體引起爆炸,引發瀝青池內導熱油(經檢驗確定,導熱油的閃點為66℃)、瀝青燃燒并形成火災。
調查還發現濟南匯豐炭素有限公司沒有按照《有機熱載體安全技術條件》(GB24747-2009)要求建立導熱油使用、管理、檢驗檢測、及時更換等管理制度。現場人員在處理導熱油泄漏時,未辨識維修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未制定安全可靠的維修方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沒有嚴格執行動火作業管理制度,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操作人員違章動火作業。
案例四: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前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或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負責人被追責
2020年3月30日22時10分,江陰市西城鋼鐵有限公司一煉鋼電爐碳粉罐發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
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2名作業人員在進入車槽罐作業前,未采取通風措施和氧含量檢測,導致2人在進入罐體后因缺氧發生窒息。
經調查發現,2020年3月25日,西城鋼鐵公司氮氣改造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公司特種車輛調度室碳粉準備作業使用的壓縮氣體由壓縮空氣更換為氮氣。3月30日12時許,碳粉準備作業乙班3名作業人員進場作業。司機王某負責駕駛碳粉槽罐車從倉庫將碳粉運往煉鋼電爐旁的碳粉準備作業場所,操作工張某甲和張某乙負責在碳粉準備作業場所用氮氣將槽罐車內的碳粉壓充入煉鋼電爐碳粉罐內,2名作業人員在未采取通風措施和氧含量檢測的情況下,進入罐體作業。調查顯示,該單位氮氣改造工程投入使用前,未組織辨識使用氮氣進行充碳作業環節的安全風險,未專門組織對碳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詳細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且未根據新工藝及時修訂完善碳粉作業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沈某,西城鋼鐵公司特種車輛調度室總調度,公司碳粉準備作業負責人,在采用氮氣新工藝進行充碳作業前,未按照規定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操作規程,也未進行專門培訓和考核,仍然安排碳粉準備作業人員照常上崗作業,對本起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由公安機關對其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五:車間主任為搶進度,違章指揮被判刑
2019年5月2日凌晨1時10分左右,神木市陜西恒源投資集團電化有限公司2#電石爐發生一起燒傷事故,造成多人不同程度燒傷。事發后傷員全部送往醫院救治。
近日,榆林二三里從神木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了解到,該事故導致在場員工五人死亡,十五人不同程度受傷,車間主任孟某平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又六個月。
據了解,孟某平原系恒源電化2號電石爐車間主任,2020年3月21日因涉嫌犯重大責任事故罪被神木市公安局取保候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9年5月2日凌晨1時10分左右,陜西恒源電化公司2號爐大夜班交接班后,停電處理料面。由1、2號兩班人員進行放水炮松動料面操作,放水炮前車間主任孟某平和副主任曹某飛將兩班人員撤離至靠1號爐二層爐面處,并安排兩組人員輪流放水炮。由一班班長康某某、副班長劉某某、開爐工喬某某為一組,二值班長趙某某、副班長白某某、開爐工賀某某為一組,先后由兩個組的人員輪流放了四次水炮。第四次水炮未爆,二值班長趙某某、副班長白某某放入第五次后,電石爐內瞬間大面積塌料,高溫爐料向外噴出。李某在電爐中控室發現監控異常,查看情況,發現有燒傷人員,立即安排運行部部長撥打120,并展開現場急救,送傷者入院進行救治。該事故導致在場員工五人死亡,十五人不同程度受傷。
經事故調查組調查:神木市恒源電化公司處理料面結板塌料灼燙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原因有:
(一)直接原因,陜西恒源投資集團電化有限公司2號電石爐在停電處理爐內料面板結的過程中,為搶進度、搶時間,現場指揮人員違章指揮員工違規冒險作業,存在安全操作門多處同時打開作業、作業人員數量多、其余人員未按規定撤離到安全區域等違反操作規程作業行為;在電石爐爐內用水炮處理板結料面導致發生塌料,致使高溫氣體和固體向外噴出,造成現場作業人員灼傷。
(二)間接原因,1、企業負責人和員工安全意識淡??;2、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形同虛設,沒能形成制約把控;3、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4、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職工操作技能低下。
事故發生后,恒源電化公司與五名死者家屬達成民事調解協議,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
神木市人民法院認為,孟某平在恒源電化有限公司生產、作業過程中,違反安全管理相關規定及安全生產管理事項,致使發生重大事故,造成五名被害人死亡及十五名被害人不同程度受傷的嚴重后果,其行為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最終依照相關法律一審判決,孟某平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又六個月。
案例六:車間主任犯重大責任事故罪獲刑
近日,河北省秦皇島市撫寧區人民檢察院以撫檢一部刑訴[2020]147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金俊安(某公司污水處理車間主任)犯重大責任事故罪提起公訴。
事故案例:賈某擔任南京一公司的電焊組組長期間,因招聘不具備焊工資質的工人舒某從事壓力焊特種作業,且未向上級部門或項目組報備,致使舒某獨自一人在焊接現場違章作業時遭電擊死亡?!景讣碓矗海?017)蘇0116型初130號
最終南京市六合區人民法院判決賈某違反安全生產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案例八:員工被卷入機器身亡:廠長因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被判刑!
江蘇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決 書
(2020)蘇0581刑初501號
公訴機關江蘇省常熟市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趙學松,男,1973年6月5日出生于安徽省定遠縣,漢族,初中文化,系常熟市澤眾針織整理有限公司廠長,戶籍地安徽省定遠縣,現住常熟市。被告人趙學松因涉嫌犯重大責任事故罪,于2020年2月28日經常熟市公安局決定取保候審。
辯護人趙驊,上海融孚(常熟)律師事務所律師。
常熟市人民檢察院以常檢一部刑訴〔2020〕472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趙學松犯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實行獨任審判,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常熟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顧萬炎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趙學松及辯護人趙驊到庭參加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常熟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9年7月23日晚,常熟市澤眾針織整理有限公司梳毛機生產線帶班覃某在該公司白坯燙光車間上班期間,在梳毛機操作作業時手臂被梳毛機輥輪卷入導致受傷,后經送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晚死亡。經偵查,被告人趙學松作為常熟市澤眾針織整理有限公司廠長,負責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疏于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未及時發現并消除梳毛機出布口輥輪處防護欄缺失的事故隱患,未按規定為職工發放符合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導致事故的發生。經法醫學鑒定,被害人覃某死亡原因符合胸部外傷死亡。案發后,常熟市澤眾針織整理有限公司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協議并賠償損失。案發后,被告人趙學松于2020年2月24日經通知后至常熟市公安局大義派出所投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為證實上述指控的事實,公訴機關提交了相應的證據材料,據此認為,被告人趙學松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發生致1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應當以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趙學松系自首,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可以從寬處理。
被告人趙學松當庭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表示無異議。
辯護人趙驊的主要辯護意見認為,被告人趙學松系自首,自愿認罪認罰,且已賠償并取得諒解,故請求法院對被告人趙學松從輕處罰。
經審理查明,2019年7月23日晚,常熟市澤眾針織整理有限公司梳毛機生產線帶班覃某在該公司白坯燙光車間上班期間,在梳毛機操作作業時手臂被梳毛機輥輪卷入導致受傷,后經送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晚死亡。經調查,被告人趙學松作為常熟市澤眾針織整理有限公司廠長,負責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疏于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未及時發現并消除梳毛機出布口輥輪處防護欄缺失的事故隱患,未按規定為職工發放符合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導致事故的發生。經法醫學鑒定,被害人覃某死亡原因符合胸部外傷死亡。
2020年2月24日,被告人趙學松經民警電話通知后至常熟市公安局大義派出所,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案發后,被告人趙學松所在單位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協議。
上述事實,被告人趙學松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并有證人沈某、金某、管某、陳某的證言筆錄,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現場圖及照片,生產安全事故材料移交書、事故調查報告,營業執照復印件、勞動合同、工資表、社會保險個人參保證明,職工安全教育記錄卡、三級安全生產知識試卷,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法醫學尸體檢驗鑒定書,門診病歷,人民調解協議書,到案經過、發破案經過,不起訴決定書,人口信息、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證據證實,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趙學松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發生致1人死亡的重大傷亡事故,其行為已構成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應依法予以懲處。被告人趙學松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趙學松所在單位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趙學松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公訴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趙學松犯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確,提請的相關量刑情節成立,應予采納。對辯護人的辯護意見,經查屬實,予以采納。根據被告人趙學松的犯罪情節及悔罪態度,依法可以適用緩刑。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趙學松犯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案例九: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等10人被追刑責(從上到小一鍋端,安全責任在每位管理者的身上)
2019年3月31日,蘇州昆山市昆山漢鼎精密金屬有限公司機加工車間外一存放鎂合金碎屑廢物的集裝箱發生爆燃事故,造成7人死亡、5人受傷。
案例十 :四位前任主要負責人被追責(安全生產終身責任制,管理者辭職后任可能被追責)
2019年3月21日,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生態化工園區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特別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傷,640人住院治療,直接經濟損失19.86億元。107人被問責。經國務院事故調查組認定,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長期違法貯存危險廢物導致自燃進而引發爆炸的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調查報告建議對天嘉宜化工4位前主要負責人進行追責:
1、倪良,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2015年9月15日至2016年6月13日);
2、倪紅衛,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2016年6月13日至2017年3月26日);
3、吳岳忠,江蘇倪家巷集團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長(2009年11月至2015年1月);
4、張鶴,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原常務副總經理(2014年2月至2015年12月),。
追責原因是天嘉宜化工4位前主要負責人在其任上,所做的有關安全生產決策以及沒有履職盡責,遺留下危險廢物儲存和處理等安全管理重大事故隱患,而正是這些歷史遺留的重大事故隱患直接導致了重特大爆炸事故的發生。
對天嘉宜化工前4位主要負責人被終身追責,代表著生產安全事故對企業主要責任人追責新動向,給其他企業老總們敲響了警鐘:要履職盡責,落實安全生產終身責任制,否則,失職失責必被終身追責。
案例十一:無人員傷亡的事故,總經理也要被追刑責(悲催的是才剛上任14天)
2020年1月14日13時41分許,珠海長煉石化公司壓力管道出現泄漏,發生爆燃,之后管道內漏出的易燃物料猛烈燃燒,并于13時51分和14時21分再發生兩次爆燃。經全力救援,1月14日19時15分明火完全撲滅。該公司當班121人及周邊廠區604人全部安全疏散撤離,事故及救援過程中無人員傷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98.15萬元。
事故調查組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人員有2人。
1、譚志軍,男,現任長煉石化公司總經理。2020年1月1日起,其擔任該公司總經理、主要負責人、安委會主任,負責公司生產的全面工作,至事故發生之日,才14天不到。
按照事故調查組認定,譚志軍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并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一條之規定,五年內依法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2、曹超,男,2017年4月起擔任長煉石化公司生產技術部副部長。
譚某剛上任總經理,正是春風得意,卻因這起無人傷亡的生產責任事故被追刑責,更被要求5年之內不得擔任任何企業的主要負責人!細想其中關鍵,無外乎長期以來企業對安全主任責任的不落實和安全意識的淡薄,既讓人啼笑皆非,又令人唏噓不已。
案例十二:一張動火票,沒出事故,總經理也被拘留
8月13日,濱海新區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二)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對韓某、馬某某、趙某某、劉某、唐某某等5人依法行政拘留。
同時吊銷港口經營許可證、危化品經營許可證
【十二大案例警示】2021年起,對于嚴重違法行為,即使未發生安全事故,也將追究刑事責任!用倒逼機制,促使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安全生產責任不只是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更是主要負責人,全體員工的。
領導講安全:落實安全責任,推動安全發展
(文末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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