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顧
東莞市常平升發五金輔料經營部隱患情況:儲存危險化學品時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處理情況:責令限期整改,并處人民幣48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02案件回顧 東莞市天*包裝制品有限公司隱患情況:倉庫存放了一批柴油和液化石油氣。處理情況:責令限期整改,并處人民幣3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03案件回顧 無錫某機械有限公司隱患情況:1.車間北側烘干房內存放有22袋可發性聚苯乙烯,該烘干房內的照明燈、傳感器等不防爆,房內通風設施電源線被拆除,未見通風設施導除靜電的措施;2.車間西北角設有1臺發泡機,使用可發性聚苯乙烯預發,發泡場所和存放可發性聚苯乙烯的烘干房內均未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3.部分可發性聚苯乙烯存放在預發、液壓成型區與烘干房之間過道中的自制鐵皮柜中。處理情況:責令限期整改,并處人民幣4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違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東莞市常平升發五金輔料經營部
隱患情況:儲存危險化學品時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處理情況:責令限期整改,并處人民幣3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