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致8人遇難,安環部5人坐牢,刑期為2.5-5年
2021年4月22日13時25分左右,位于金山區林盛路171弄113號的勝瑞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陽極氧化車間發生一起火災事故,過火、煙熏面積約21000平方米,導致8人遇難(含2名消防救援人員)。
事故背景是:1)新員工吸煙扔煙頭 2)半年來大家一直找到隱蔽地點吸煙,沒人管(包括車間經理和安全人員)3)他們都知道有人在禁煙區吸煙 4)消防控制室持證人員火災前一天才到崗,為了應付客戶的檢查 5)火災前一天舉辦的消防演習 6)..
經調查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為作業人員黃春生在車間內違章吸煙,引燃周邊雜物并擴大成災。EHS部五人均被移交司法機關。
(2)王某華,勝瑞公司環安部副經理(勞動關系:日銘公司),負責環安部門日常消防、環保、安全生產、防火檢查等工作。作為勝瑞公司消防安全的管理負責人,未能切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消防安全管理不力。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3)金某,勝瑞公司環安部職業安全課課長(勞動關系:日銘公司),負責廠區消防、環保、檢測、安全評估、安全標準化督導及稽查工作。對作業現場長期存在的火災隱患疏于管控,得知其負責管理的生產車間有違章吸煙等火災隱患后,未能引起重視并及時落實整改措施,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4)朱某,勝瑞公司環安部環保系統課副課長(勞動關系:日銘公司),與金磊在管理職能上互有交叉且共同承擔管理職能,負責廠區消防、環保、檢測、安全評估、安全標準化督導及稽查工作。對作業現場長期存在的火災隱患疏于管控,得知其負責管理的生產車間有違章吸煙等火災隱患后,未能引起重視并及時落實整改措施,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5)龍某圣,勝瑞公司環安部職業安全課助理管理師(勞動關系:勝瑞公司),協助落實廠區消防安全、火災隱患排查整改、職工個人安全防護、防火巡查記錄等工作。對已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整改意見未落實。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6)程某,勝瑞公司環安部職業安全課課員(勞動關系:日銘公司),負責廠區消防工作巡查。日常消防巡查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時履職并制止違章吸煙現象。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安環部5人被被判了2.5-5年,但作為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管理部門卻沒有判刑,這似乎嚴重違背了新安法三管三必須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