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污泥處理實驗項目“9.24”較大事故調查組公布了《上海耀嶸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海口污泥處理實驗項目“9.24”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調查報告》,詳細披露了事故的發生經過、應急救援情況、原因和性質,并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給出了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組認定,上海耀嶸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海口污泥處理實驗項目“9.24”閃爆事故是一起違規動火作業引起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上海耀嶸公司員工在污泥暫存罐檢修作業過程中,違規高處作業、動火(電焊)作業致罐內的可燃氣體遇電焊引弧的明火和熱能發生閃爆,導致事故發生。調查組表示,上海耀嶸公司對此次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二)項之規定: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五十萬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鑒于該公司在事故發生后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和處理善后,建議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依法予以處罰。不過,海口威立雅公司也對此次事故的發生負有間接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二)項之規定: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五十萬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鑒于該公司在事故發生后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和處理善后,建議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依法予以處罰。
事故發生后,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國資委、市水務局、市公安局、市總工會、美蘭區政府有關負責同志參加的上海耀嶸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海口污泥處理實驗項目“9.24”較大事故調查組(下稱“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工作。市紀委監委派員參加事故調查組。省安委辦對此案掛牌督辦并給予指導。近日,調查組公布了事故的調查報告,對事故的發生經過、應急救援情況、原因和性質進行了分析,并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給出了處理建議。2019年9月27日,上海耀嶸公司(甲方)、同濟大學(乙方)和海口威立雅(丙方)三方簽訂為期一年的實驗項目協議,在海口威立雅公司內(海口市美蘭區海甸六西路12號)建設高效濕式氧化(HEWAO)污泥處理技術示范基地實驗項目。1、甲方上海耀嶸公司負責所有設備、設施的設計、制造和安裝工作,制造和安裝費用由甲方承擔,設備所有權歸屬甲方;
2、乙方同濟大學對項目提供必要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支持;
3、丙方海口威立雅免費提供研究場所、必要的水電配套;
實驗項目由上海耀嶸公司專職團隊負責進行,承擔項目相關的環保和安全責任,遵守海口威立雅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接受相關的安全教育。
該實驗項目正常運行周期暫定1年。
也就是說,該實驗項目的設備、設計、制造、安裝主要都是由上海耀嶸公司負責,環保和安全責任也是由上海耀嶸公司承擔;海口威立雅主要是提供場地和水電,而且還是免費的。同時,該實驗項目由上海耀嶸公司自行設計,其并不具備石油化工專業設計資質,設計圖紙和工藝技術安全性未經任何第三方機構評審評估。這一點,說的也是上海耀嶸公司,本身不具備專業資質,然后設計圖紙和工藝路線還沒有經過專業的第三方結構評估。調查顯示,該實驗項目主要包括以下這些設備:氧化液中間罐、濃縮污泥儲罐(即事故污泥暫存罐)、尾氣噴淋塔、污泥濃縮機、壓濾機房、蓄熱式尾氣爐、PLC中控室、空壓機、HEWAO主反應系統等。其中,與事故有關的污泥暫存罐罐體為常壓玻璃鋼容器罐(纖維強化塑料材質、Φ3200mm),罐體與大氣相通,設計要求是“每天采用壓縮空氣對污泥進行充分曝氣去除甲烷、硫化氫、氨、氮氧化物等易燃易爆和惡臭有毒氣體”。這些設備于去年1月底進場,但由于新冠疫情的耽擱,直到5月份才開始組裝,6-7月份進行實驗設備單機調試。8-9月份進泥調試過數次,每次調試運行時間大約為2-3小時,其它時間則一直處于長期停機狀態。直到9月底,為了維護保養設備,上海耀嶸公司安排了檢修工作,指派子公司江蘇耀嶸公司工程部經理丁國新組織實施,結果卻不幸導致了這次事故的發生,丁國新本人也在本次事故中不幸身亡。
去年9月24日上午,上海耀嶸公司安排丁國新負責該實驗項目污泥暫存罐檢修工作,丁國新組織黃武志、游永芳(女)、邱賢彬、錢國富開展檢修作業。24日早上7:29分左右,丁國新等人攜帶電焊機電纜線到污泥暫存罐底座附近,對管件進行切割與焊接作業。上午9:12分左右,丁國新、錢國富分別爬上倉庫屋頂斜面平臺和污泥暫存罐罐頂。到了9:19分左右,黃武志為傳送一塊鐵片也爬上罐頂。至此,已有3人爬上了罐頂,另外一位檢修人員邱賢彬則坐在地面的椅子上。4分鐘后,9:23分許,丁國新爬在倉庫屋頂斜面平臺延伸出的斜梯上,將彎頭管件對準罐頂平面側邊Φ50mm通氣管口,同時在罐頂的錢國富、黃武志2人準備將彎頭管件與通氣管口進行焊接。在距通氣管口處約7cm的法蘭鏍絲上引弧瞬間,污泥暫存罐發生閃爆(事故發生時罐內污泥約占2/3容積,揮發氣體有氨、硫化氫、甲烷等易燃易爆混合氣體),罐體受到氣體燃燒爆炸的沖擊力,向上騰空后墜落。
這場突如其來的爆炸,造成了正在罐頂附近作業的丁國新、錢國富、黃武志3人從高處墜落,撞擊周邊物體后死亡。在地面的邱賢彬則因罐體爆炸反沖噴出的污泥推倒滑出約2m,手部輕微擦傷。隨后,當地應急、消防救援、公安、水務、急救等部門及時趕到現場,進行了救援處置。在上海耀嶸公司和海口威立雅負責人的積極配合下,死者善后事宜已處理完畢。經過海口市公安局調查認定,現場勘查未見人為故意破壞痕跡,現場提供樣本未檢出常規炸藥成分,現場視頻未見異常,排除“人為故意引發的刑事案件”。事故調查組認定,這場事故是一起“違規動火作業引起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上海耀嶸公司員工在污泥暫存罐檢修作業過程中,違規高處作業、動火(電焊)作業致罐內的可燃氣體遇電焊引弧的明火和熱能發生閃爆,導致事故發生。事故的間接原因,包括項目存在設計缺陷;上海耀嶸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管理運維不當;威立雅公司對廠區內上海耀嶸公司污泥處理實驗項目,在安全生產工作方面缺乏統一協調管理等。調查組表示,上海耀嶸公司對此次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二)項之規定: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五十萬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鑒于該公司在事故發生后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和處理善后,建議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依法予以處罰。同時,海口威立雅公司也對此次事故的發生負有間接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二)項之規定: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五十萬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鑒于該公司在事故發生后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和處理善后,建議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依法予以處罰。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亡羊補牢,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類似事故發生,事故調查組建議,上海耀嶸公司要切實抓好污泥處理實驗項目整改。1、委托專業的具備化工資質的設計院進行設計診斷;
2、在污泥暫存罐罐頂加裝氣體濃度監測、報警與應急防護聯動裝置;
3、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維保檢修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4、污泥暫存罐體加裝安裝泄壓、防爆裝置;五是加強實驗項目安全管理。
威立雅中國表示,上海耀嶸公司實施的污泥干燥實驗項目既非由海口威立雅指派,也不服務于海口威立雅公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編者注:應是1人受傷),5名工人既非海口威立雅公司員工,也非海口威立雅外包承包商工作人員。他們未受海口威立雅指派,也不為海口威立雅工作。海口威立雅和威立雅中國對這三名遇難者深感痛惜,并向死者家屬表示最深切的慰問。威立雅作為世界環境服務業的領軍企業一直以來將員工的健康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