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石化公司煉油廠油品車間石腦油罐檢修過程中,發生一起重大傷亡事故
1988年6月3日,天津石化公司煉油廠油品車間石腦油罐檢修過程中,發生一起重大傷亡事故。
當日15時20分,第四建設公司所屬綜合企業公司檢修701#5000m3石腦油罐時,由于罐內軟密封泡沫塑料中含有石腦油,罐內有施工中所用乙炔氣、浸油枕木和軟密封表層的耐油橡膠等易燃可燃物質,施工中發生罐內局部著火。罐內作業的6名施工人員因缺氧、窒息死亡。
教訓
(1)對檢修內浮頂罐沒有經驗,施工前檢查不細,沒有為施工創造一個良好的生產環境,給檢修施工留下不安全隱患。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嚴。機動、安技和車間各部門銜接有脫節現象,在沒有制定出書面施工安全措施和簽批進罐作業許可證的情況下,就開出動火票,而且動火票上未標明動火具體部位,就盲目動火。
(3)應加強對外包施工檢修隊伍的管理,對承包隊伍的資格審查及隊伍的構成和業務技術素質要嚴格把關,不留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