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0日上午,該公司污水廠調節池發生爆燃,事故導致2人死亡,5人受傷。目前,傷者已送醫院全力搶救,事故原因仍在調查中。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是每個良知企業不能逃避的責任。在天臺縣政府公布的信息中我們還發現到,該公司曾一年內2次因環境違法行為被處罰。2020年6月3日,執法人員進行檢查時發現,昌明藥業有限公司貯存一般固廢的大棚內混放有約20噸危險廢物(高沸物), 該公司被罰款5萬余元。9月6日,該公司幾名工作人員向執法人員承認,利用潛水泵和軟管從廢水綜合調節池抽取廢水直接排放到污水管網,以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違法行為被發現后,被臺州市生態環境局責令改正。以往鑒來,昌明藥業在搞好生意前,還需進一步明確自身的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