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濱化集團化工公司“4.15”氮氣窒息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4月15日7時50分左右,濱州市天安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在山東濱化集團化工公司石化車間計量罐區進行檢修施工時,發生氮氣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傷。濱州市天安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4日在濱州市工商局注冊,注冊資金50萬元,經營范圍為中央空調設備及安裝,路燈、樓宇自控、建材銷售,電器設備,太陽能設備銷售及安裝,防腐、保溫、屋面防水。從4月7日始,濱化集團化工公司石化車間開始停車檢修。天安公司4月14日上午完成了環氧丙烷計量罐盤管更換項目的施工作業。隨后,石化車間根據工藝需要向環氧丙烷計量罐充氮并進行水壓試驗,水壓試驗過程中發現短節有漏點。在16時30分左右召開的檢修例會上,車間決定更換短節并由周向東、郝新坡負責安排落實。17時30分左右,周向東、郝新坡通知劉景超,要求對計量罐內一段法蘭短節進行更換。劉景超在未辦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的情況下就指示職工打開環氧丙烷計量罐人孔蓋,劉濱濱未采取相應安全措施,通過人孔進入罐內發生窒息,另有2人在施救過程中又先后中毒窒息。其中劉濱濱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濱化集團化工公司石化車間4號環氧丙烷計量罐已經充氮,罐內氮氣含量過高,嚴重缺氧,劉景超未辦理進入《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就指示職工打開環氧丙烷計量罐人孔蓋,劉濱濱未采取相應安全措施,通過人孔進入罐內發生窒息死亡,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濱化集團化工公司對檢修施工承包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缺乏統一協調、管理;安全評價公司在對濱化集團化工公司的安全評價報告中沒有對生產、檢修過程中的氮氣進行危險有害因素分析和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建議,也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健全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修改和完善安全操作規程,全面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考核。對違章違紀嚴肅處理,決不手軟。
2.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3.深入開展檢維修作業風險分析工作,加強現場管理。
4.選擇具備資質的業務水平相對較高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本單位下一步的安全評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