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華電廠“10.2”鍋爐設備事故通報
2021年10月2日, 6號機組在啟動過程中,發生了一起鍋爐嚴重缺水、水冷壁過熱損壞事故。
(一) 暴露問題
1.思想認識不到位。這起事故暴露了我廠領導班子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不到位,對安全生產極端重要性認識不到位。以我為首的班子成員居安思危的意識不強,對機組重大專項技改項目組織管理不嚴肅,沒有充分考慮到DCS系統改造后對機組產生的影響;對生產人員技能培訓、DCS系統改造調試組織管理不力。
2.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運行規程、“兩票”執行不嚴肅,未按要求對汽包水位計進行冷、熱態校對和沖洗。運行人員安全意識差、培訓不到位,技術水平低,未能從汽包水位偏差大、水煤量配比等情況綜合分析出汽包水位存在異常。運行部主任、副主任管理缺位,安全員監督檢查、鍋爐專工技術把關,當班值長、單元長監督管理不力。檢修管理不細致,熱工工地對DCS系統改造調試參與深度不夠,節點驗收不嚴格,未進行汽包水位傳動試驗,沒發現水位計量程錯誤。生產部驗收把關不嚴,對DCS系統改造后調試工作重視程度低,對主要環節的監督審核不到位。
3.對上級要求落實不到位。對華能集團公司 9 月 28 日保供電保供熱專題會議要求執行不到位,對重要特殊時段安全穩定保障工作開展不到位。廠級、部門與車間層面風險意識淡薄,各級人員對機組 A 修后啟動管理措施、技術措施與安全措施執行不嚴格,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制度不到位。
4.對二十五項反措執行不嚴格。事故突出暴露了生產人員對反措重要條款缺乏了解,在機組啟動時,對汽包水位計存在的隱患,對鍋爐壁溫、給水流量等重要參數異常缺乏敏感性,各級管理人員安全意識淡薄,生產管理各關口層層失守。
5.技術培訓工作不到位。未能針對員工隊伍結構短板開展針對性強的技術培訓,造成生產人員技能水平低,以技術保安全的能力嚴重不足。
(二)整改措施
我廠按照華能集團公司決策部署和黑龍江分公司有關要求,在做好搶修和保供電保供熱等工作的同時,重點從以下 5 方面進行整改:
1.全面深化對安全生產極端重要性的認識。組織召開全廠安全會議,全面反思,對事故根源再剖析,對保供等工作再部署,廠領導班子深入到班組,利用班組安全活動,開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動,組織分析討論,深挖在思想認識、責任落實、安全管理上的不足,找出對策,付諸行動。
2.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全廠干部員工對崗位職責進行再學習,人資部檢查落實情況。強化 DCS 系統改造調試管理,總經理組織召開專班會議,對熱工測點、邏輯及聯鎖保護全面梳理,熱工主管全程跟蹤,生產部專工全面協調,解決存在問題。以DCS調試為主線,運行部指定專人負責,以值際為單位主控人員深度參與。總經理與生產副總經理共同到運行部,就加強人員對方式、工況與參數變化的分析、調整與糾偏能力培養進行動員;運行專工出題,強化事故預想與桌面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安全員每天動態檢查“兩票”,提升執行中的規范性,杜絕無票作業。生產部督促落實檢修與技改項目驗收、保護投退審批制度,確保汽包水位顯示正確,進行實際傳動校驗。
3.全面落實上級要求,加強隱患排查治理。與華能集團公司工作組、黑龍江分公司專家組密切配合,并消除在標準規范制訂、制度措施落實上的漏洞,做好機組恢復與啟動工作。全面加強生產現場隱患排查治理;舉一反三梳理、解決外包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各級管理人員按照《公司重大操作到位制度》和網格化管理分工,對大型工作履行第二監護人職責。紀委書記組織查證執行情況,強化責任追究。
4.全面加強二十五項反措等規章制度執行。公司班子成員帶領生產各部管理人員,按專業特長與責任分工,梳理二十五項反措條款落實情況;運行部排查機組啟停操作票;熱工工地按照《火電廠熱控邏輯可靠性評估技術方案》,梳理DCS系統邏輯組態、聯鎖保護上存在問題,逐項整改。
5.全面實施“以考促學”,提高人員技術技能水平。與上級公司申請,爭取 2022年與 2023年多分配新入廠畢業生,改善人員結構。制訂廠《以考促學管理辦法》,針對規程、二十五項反措、聯鎖保護和技術監督等實用知識和管理技能,對包括部門主任在內的全廠干部員工進行月考,營造比學習、賽技術、增本領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