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工人施工過程中因身體原因突發死亡
2021 年 5 月 23 日 7 時 35 分許,位于龍田街道南布社區燕子嶺四路的南布家園樁基礎、主體工程(市管工程)發生一起亡人事件,造成 1 人死亡。
近日,深圳市坪山區公布了這起事故的調查報告。
2021 年 5 月 23 日 6 時許,按照勞務分包單位木工班組長陳某某的工作安排,木工班組工人何某壽和李某某兩人為一組到達 5 號樓地下二層進行墻柱模板加固作業。 兩人配戴好安全帽等勞保用品后站在臨時搭設在盤扣式腳手架架體的 2 根 方木上作業,作業時兩人站立面距離地面(柱子承臺)高度約1.6 米。 李某某在墻柱模板西面,何某壽在墻柱模板東面,兩人相互配合作業。 7 時 30 分許,涉事柱子模板加固完畢,兩人收拾現場準備撤離。 7 時 40 分許,兩人同時從腳手架架體站立面(距離地面承 臺 1.6 米)處開始下到柱子承臺(距離地面 0.4 米),李某某下到承臺后看到何某壽一只腳站在柱子承臺上,另一只腳踩在腳手架架體的第一根橫桿上(距地面 0.5 米,距柱子承臺 0.1 米)。 隨后李某某將擰螺絲的扳手放到一旁的工具桶并從桶里拿出鐵錘, 轉身后便看到何某壽側躺在柱子承臺旁。 7 時 50 分許,工友梁某某打 120 急救電話。陳某某接到消息后馬上報告項目部現場管理人員戴某某,戴某某接到消息后立即報告項目經理部,隨即啟動應急預案,積極組織搶救,同時組織林某某等人員將何某壽抬至空曠地面。 8 時許,120 救護車到達現場后實施搶救,8 時 40 分許何某壽經搶救無效死亡。
2021 年 6 月 11 日,廣東德方司法鑒定所出具的《法醫病理司法鑒定意見書》, 尸檢發現:
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急性發作 (心肌梗死):心臟肥大:重 328.1g,體積增大,心尖圓鈍;左冠脈前降支及右冠脈管壁彌漫粥樣硬化增厚,管腔狹窄約 90%、30%;右心室散在條索狀心肌間質纖維化病灶,室間隔彌散灶性、 片狀心肌纖維化及間質纖維化,部分心肌纖維化病灶周圍心肌細胞變性、壞死伴少許淋巴細胞浸潤;急性心肌缺血缺氧征象(心肌細胞橫紋模糊不清,部分心肌纖維斷裂伴肌漿凝聚紅染);右心脂肪浸潤。 急性循環呼吸功能衰竭繼發改變:顏面部瘀血腫脹, 口唇及十指甲床發紺、心血管腔內血液暗紅色流動不凝、左心室外膜及右腎髓質局灶性出血、肺及胰腺散在灶性、片狀出血;彌漫性腦水腫;急性肺淤血、水腫伴代償性肺氣腫;全身各器官重度淤血伴實質細胞變性。鑒于死者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極為嚴重、其急性發作(心肌梗死)具備導致心源性猝死的病理基礎。 施工單位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制訂了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制定了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開展了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并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制定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開展了應急救援演練;與勞務分包單位簽訂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協議》,明確了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編制了《模板工程專項施工方案》;開展了員工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對施工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定期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小編注:這些事故后都要檢查的!) 勞務分包單位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制訂了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制定了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開展了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并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開展了應急救援演練。 監理單位制定了公司及項目監理部安全管理崗位職責;制訂了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制定了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開展了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并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制定了安全監理方案、旁站監理方案、安全文明監理實施細 則;建立了監理例會制度;按規定對《模板工程施工方案》進行 了審批;定期組織了專項安全檢查。
結合案情(事發突然,死亡迅速)及無其他致死因素存在等情況綜合判斷:死者何某壽符合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急性發作(心肌梗死)致循環呼吸功能衰竭死亡。
調查組認定,“5·23”死亡事件為一起非生產安全事故。
事故善后:
是否是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如果突發疾病死亡,不是工傷,項目是否需要賠錢?
社保給交了沒?如果沒交社保,起碼要賠喪葬費。剩下的慰問金就看各自良心了。
事故啟示:
關注員工入場體檢和身體健康,年齡偏大人員謹慎使用;
不管怎樣,做好現場安全管理!因為教育、交底、檢查、責任制、規章制度、安全協議、專項方案等等這些沒做好,是有可能變成責任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