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曲江新區大明宮遺址公園保護區匯景國際廣場項目電梯井硬隔離拆除,施工順序顛倒,導致墜落事故發生
據西安市應急管理局最近發布,2021年8月23日13時54分,西安市曲江新區大明宮遺址公園保護區匯景國際廣場項目施工現場,西安某建筑加固有限責任公司普工張某軍在6層B電梯井口進行水平防護鋼管拆除作業時,不慎墜落至負1層,當場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16.5萬元。
8月23日13時20分許,張某軍獨自乘升降機進入6層施工場地。13時40分許,馬某俊到達6層施工場地,看到張某軍在B電梯井口進行水平防護鋼管拆除作業,戴安全帽但未系帽帶,未系安全帶。馬提醒張佩戴好安全帶,但張未予理會。13時53分許,張某強到達6層施工場地,看到張某軍背對電梯口蹲在鋼管上,未系安全帶,正在拆除電梯井里側的扣件螺絲。(見圖一:張某軍作業位置示意圖) 13時54分,張某軍轉身向外,要求張某強幫忙取個扳手,在交代完回轉身體時,腳下的鋼管一端突然翹起(固定該鋼管部分扣件此前已拆除),張某軍隨即滑落,墜落至負1層臨時鋼管腳手架平臺,墜落高度26.6米。 張某軍墜地后平躺在平臺上,頭朝北,腳朝南,右后腦裂開一道口子,頭部下有血流出。事發時電梯井內水平硬質防護已拆除,電梯井口安全警示標志缺失。馬某俊與張某強目擊了事故過程,事發后馬某俊立即打電話報告項目現場負責人顧某紅。 事故救援及評估情況 事故發生后,項目負責人顧某紅迅速趕往現場,于13時55分撥打了120救援電話。14時5分,救護車到達現場,14時21分,急救人員現場宣布張某軍死亡。 事故現場勘查情況 2021年8月25日下午14時至15時,專家組對事故發生地進行了現場勘查,具體勘驗情況如下: (一)現場勘察情況 1.事故發生于樓內東側6層B電梯井。電梯井口為方形,經現場測量,東西長2.1米,南北長2.2米。電梯井口臨邊設置一道不銹鋼防護欄桿,符合安全規定;電梯井口搭設有縱、橫各2根水平鋼管;電梯口停放一輛工具車(見圖二:6層B電梯井口及停留在井口附近的工具車),車內裝安全繩一套,錘、平板鋼尺和鐵鉗子各1把。 2.B電梯井口未見任何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設施,如臨時作業平臺或臨時固定腳踏板,井道內也無臨時防墜落安全兜網等。 3.B電梯井道底直至發生事故的第6層電梯井口,未按照強制規定每隔2層且不大于10米設置安全平網防護。 4.施工現場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二)存在問題及依據 1.作業人員張某軍違反了《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第5.2.3條“懸空作業嚴禁在未固定、無防護設施的構件及管道上進行作業或通行”之規定;違反了《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第3.0.5條“高處作業人員應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用具”之規定。 2.施工單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第4.2.3條“在電梯施工前,井道內應每隔2層且不大于10米加設一道安全平網”之規定。 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先行拆除井道下方安全平網,致使安全防護缺失,張某軍在未取得高處作業操作證的情況下,在未固定、無防護設施的管道上進行高處拆除作業,作業過程中未按規定佩戴、使用安全防護用品,不慎墜落,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和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西安某建筑加固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拆除施工專業承包單位,安排不具備相應資格的張某軍從事高空拆除特種作業,未對新入場施工人員進行足時安全培訓,未在作業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相關技術人員施工前未對有關安全施工的要求向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和間接原因之一。 建設單位未督促施工單位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