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洪鎮“3?31”燃氣爆炸事故調查報告
2014年3月31日19時35分,桃洪鎮桃洪中路87號楊帶連家中發生燃氣爆炸事故,造成5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重傷1人,輕傷3人,輕微傷1人,并造成房屋和財物受損,直接經濟損失約210萬元。
事故發生后,縣委、縣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公安、消防、安監、衛生、住建、質監、應急辦、城管等有關部門趕到現場進行搶險,全力救治傷員,排除險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2014年4月1日,經縣人民政府批準成立了由縣安監局、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總工會、縣住建局、縣質監局、縣經信局、桃洪鎮人民政府為成員的事故聯合調查組,并邀請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事故調查工作。通過調查取證、現場勘察、專家分析、檢驗檢測,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和原因,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F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1、湖南盛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盛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位于長沙市開福區棲鳳路115號,法人代表曹盛林,注冊資金1010萬元,主要從事通信長途線路、市話線路、通信管道、移動通信、傳輸設備的安裝,安防系統工程的設計、施工及維修等業務。具有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丙級資質證書(證書編號:通信(集)13320102)。2010年該公司成立邵陽項目部,全權委托邵陽項目部處理邵陽地區通信工程的投標、合同簽訂、施工結算等業務。項目部負責人姜永強。項目部下有邵東、隆回、新寧、綏寧、邵陽市區等五個施工隊,隆回施工隊隊長為龍學軍,龍學軍主要聘請隆回本地臨時工為其施工。項目部負責人姜永強、施工隊長龍學軍均無相關資質,企業未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以下簡稱電信隆回分公司)。電信隆回分公司是央屬國有企業,由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邵陽分公司(以下簡稱邵陽電信分公司)垂直管理。2014年3月18日前公司經理為羅海鷗,3月18日后公司經理為唐恩宇,公司設銷售服務部、網絡部、綜合部三個部門,由網絡部負責全縣維護建設管理工作,網絡部主任為鐘慰南。2013年12月20日電信隆回分公司與隆回縣人民政府簽訂《隆回縣城區治安電子防控系統(第四期)建設合同書》。該工程由電信隆回分公司投資建設,由隆回縣人民政府租賃使用,合同簽訂后中國電信邵陽分公司將該工程發包給湖南盛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邵陽項目部,并派電信隆回分公司員工申署芳為現場代表。至事故發生時沒有按規定向縣城管部門申請辦理破占道審批手續。在施工過程中,公司安排的管理人員沒有在現場對施工安全生產進行管理。
3、隆回友聯燃氣有限公司。隆回縣友聯燃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友聯燃氣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由四川南充友聯清潔能源有限公司投資建設。2005年7月經建設部沈陽燃氣熱力研究設計院設計,2005年8月經縣建設局批準,辦理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2006年6月3日,經邵陽市公用事業管理局組織有關專家及相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有關證照手續齊全。2013年9月四川股東將友聯燃氣公司的全部股份進行轉讓,轉讓后由魏舞瑞任法人代表,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于2014年元月制訂了城網應急搶險預案。城網供氣主管直徑16cm,主管供氣壓力為0.17Mpa。供氣流速為20m/s,燃氣主要成份為甲烷、乙烷、丙烷。安排員工范玉庭、錢碑元負責搶險維修及管道巡查,副總經理羅明科負責安全管理及搶險工作。
(二)隆回縣城區電子防控系統建設施工情況
新建治安電子防控圖像采集點45個,改造第一、二、三期公益部分治安電子防控圖像采集點88個,全部采用光纜方式接入,由電信全額墊資,縣政府租賃,每年租賃費211.2萬元。2014年元月施工隊在沒有取得破占道批準手續時就開始在縣城道路開挖立桿施工。
(三)燃氣泄漏點基本情況
燃氣泄漏點位于桃洪鎮桃洪中路91號門面麥香村點心店前面電信電桿處。經開挖測量,燃氣管道埋土深0.65米,與電桿緊靠,距人行道外側0.7米,距人行道內側(房屋)4.4米,距桃洪中路城市排水管道2米。人行道上燃氣管道警示標志距電信主桿3.3米,燃氣管道標識中心線偏離燃氣主管道0.15米。燃氣泄漏點距楊帶連家(桃洪中路87號)16米左右。施工角鐵主要用于防雷接地,角鐵長1.5米,刺穿透地下燃氣管道底部0.5米深。
(四)爆炸點基本情況
爆炸點位于桃洪中路87號楊帶連家地下室(一樓)衛生間。地下室南為空門面,中為廚房,北為一房間和衛生間,廚房內有固定煤球灶及液化氣灶臺,液化氣灶臺有一液化氣鋼瓶。衛生間裝有兩個洗澡龍頭,一個是由煤球灶供水的龍頭,一個是由液化石油氣供水的龍頭,熱水器裝在衛生間里面。衛生間西墻有一夾層,夾層里墻有縫隙,夾層里墻與人行道老石坎間距30-50公分。衛生間外面存放1個液化氣鋼瓶,地下室中間有樓梯與二、三、四、五樓相連,二樓門面為名典鞋店臨桃洪中路。楊帶連大兒子夏亮一家住三樓,小兒子夏燕一家住四樓,五樓為倉庫。
(五)液化氣鋼瓶檢測情況
在現場提取的兩個液化氣鋼瓶(編號為05和343E)經湖南省特種設施檢驗檢測研究院邵陽分院檢測,未發現液化石油氣泄漏現象。
(六)安全監管情況
1.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h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縣城城市道路占用及挖掘、渣土、戶外廣告場地及城市等公共場地的管理,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規劃環保中隊負責城市破道、環保、渣土、損壞市政設施的執法工作,規劃環保中隊由范群負責,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越分管。在日常巡查中沒有發現電信施工人員開挖占道行為。
2.縣公用事業管理局。縣公用事業管理局設占破道燃氣管理股,由李健平任股長,副局長謝長庚分管該項業務。2014年2月中旬該局在巡查時發現湖南盛源通信有限公司施工人員在建材大市場轉盤處占道非法施工,謝長庚帶人趕到現場制止,并將其施工作業的切割機和發動機等工具暫扣??h公安局指揮中心負責人出面協調后,在施工隊承諾辦理好手續之后才開工的情況下將工具退還施工隊。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搶險救援情況
3月31日18時許,湖南盛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隆回施工隊隊長龍學軍率領施工人員田達堂、胡順紀、卿上友、馬昌先來到桃洪中路91號麥香村點心店門外的通訊電桿處施工, 18時20分左右,在裝好鐵架后,胡順紀和龍學軍開始裝防雷角鐵,龍學軍手扶接地角鐵緊靠電桿擺好位置,胡順紀用大錘往下敲打角鐵,18時25分左右,龍學軍感到有股氣體順著角鐵冒上來,發覺把天然氣管道打爛了,立即停止施工,緊接著給電信隆回分公司鐘慰南、縣公安局指揮中心、12345縣長熱線打電話報警。18時38分左右,縣110處警來到現場, 18時50分左右友聯燃氣公司搶險人員來到現場,立即關閉了進氣和回氣閥門。消防、住建、電信、市政等部門接到報告后也相繼趕到現場, 并在現場拉起了警戒線,疏散群眾,告知群眾不要生火、不要吸煙。19時20分許在確認燃氣閥門已關閉到位。友誼燃氣公司員工用儀器檢測,泄漏點燃氣濃度趨于安全時,公安、消防等部門大部份人員陸續撤離,只留少數工作人員在現場警戒。19時30分左右,居住在離泄漏點16米左右桃洪中路87號的楊帶連大兒媳婦范富美帶著剛理完發的兩個小孩來到一樓衛生間洗澡,先讓兩小孩脫去衣服,19時35分范富美將衛生間外液化氣鋼瓶閥門打開,然后進衛生間擰開熱水器開關,立即發出"轟"的一聲巨響,發生燃氣燃燒爆炸,產生的巨大火球,將范富美和兩個小孩及二樓鞋店老板的兒子馬煒浩燒傷,同時將路過名典鞋業門口的行人羅三枚燒傷,一樓(地下室)卷閘門沖開20余米遠。二樓鞋店及三、四、五樓的窗戶及玻璃全被震碎散落在馬路上及人行道路上,一至二樓樓梯及二樓墻面被震壞開裂,停放在街道上的兩輛小車及三輛電動車與摩托車不同程度受損。
事發后,110警車立即將受傷人員送往縣人民醫院搶救??h政府立即組織公安、安監、住建、質監、衛生、消防、城管、桃洪鎮人民政府等部門趕往現場搶險和疏散群眾,全力救治傷員,發現事發點周邊仍然積聚了大量燃氣,馬上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險情。
三、事故發生原因及性質
(一)直接原因
湖南盛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隊違規施工。施工隊長龍學軍、施工員胡順紀在看到了燃氣管道警示標識,明知施工電桿處埋有燃氣管道的情況下,仍然冒險強行施工安裝接地角鐵,角鐵將地下燃氣管道刺穿,造成燃氣大量泄漏。
(二)間接原因
1、燃氣泄漏點地表為大理石鋪蓋,地下土質疏松,導致泄漏燃氣不能從地表向空中擴散,而從疏松的土壤中向周邊擴散,楊帶連家地下室與街道保坎有縫隙,泄漏燃氣涌入楊帶連家通風換氣效果不好的室內積聚,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遇熱水器點火發生爆炸。
2、湖南盛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未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項目部經理及施工隊隊長無證上崗,企業安全管理混亂。
3、電信隆回分公司。工程施工前沒有按規定辦理破占道施工許可,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不到位,工地代表沒有到現場進行安全生產管理。
4、燃氣泄漏點地段管線布設不符合安全規范,燃氣管道與通信桿線路燈照明線等距離達不到1米的安全要求。
5、事故應急搶險處置不當。發生燃氣泄漏后,參加搶險人員對燃氣泄漏可能涉及范圍估計不足,應對措施不當,沒有將燃氣可能泄漏范圍內的人員及時疏散撤離,防止用火行為發生。
6、部門安全監管未到位。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在日常巡查中沒有發現電信違規施工行為??h公用事業管理局沒有將發現的情況向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通報。
(三)事故性質
桃洪鎮"3?31"燃氣爆炸事故是一起一般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四、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建議
1、湖南盛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曹盛林。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對邵陽項目部安全生產實施管理,聘請無資質人員擔任項目部負責人和施工隊長,未經許可違規施工。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在看到了地下燃氣管道安全警示標識后仍冒險施工,刺穿燃氣管道,造成燃氣大量泄漏,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議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湖南盛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對公司法人代表曹盛林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2、電信隆回分公司,法人代表唐恩宇,2014年3月18日前法人代表羅海鷗。工程施工前,未按規定申請辦理破占道施工許可,安全管理人員沒有去現場進行安全管理,安全巡檢及抽檢沒有跟蹤到位,安全主體責任沒有落實,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建議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電信隆回分公司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3、隆回友聯燃氣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魏舞瑞。友聯燃氣公司地下管網因客觀條件制約,與其他設施安全距離達不到要求。參加搶險人員對燃氣泄漏可能涉及的范圍估計不足,沒有提出有效的應對措施,對事故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友聯燃氣公司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4、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未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湖南盛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員在縣城道路違規占破道開挖施工行為沒有及時發現,建議責成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向縣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5、縣公用事業管理局。對湖南盛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違規施工制止措施不力,建議責成縣公用事業管理局向縣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6、龍學軍,湖南盛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隊長。安全意識淡薄,未經許可違規施工,在看到了管道燃氣警示標識后仍冒險施工,刺穿燃氣管道,造成燃氣大量泄漏,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建議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如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姜永強,湖南盛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邵陽項目部負責人。未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未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建議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給予行政處罰。
8、申署芳,電信隆回分公司計劃兼工程管理員,建設方現場代表。未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對施工方違規施工未制止,未在現場進行安全管理,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建議由電信隆回分公司按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給予處罰。
9、鐘慰南,電信隆回分公司網絡部主任。未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沒有制止施工方違規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建議由電信隆回分公司按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給予處罰。
10、范群,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規劃環保中隊長。對湖南盛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隊在隆回縣城違規占破道開挖施工行為沒有發現,對事故發生負有監管不力責任,建議給予誡勉談話。
五、防范措施建議
1、湖南盛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強化員工安全意識,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對未經許可的項目堅決不施工,對有重要管線管道及有安全隱患的施工地點要積極商請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現場察看采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堅決做到不安全不施工,施工必須保證安全。
2、電信隆回分公司要加大施工項目的安全監管力度,對有關施工項目要積極向有關部門申報辦理施工許可,對重要路段、重要設施、重點項目要按要求派人進行全過程監控;要加大內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好企業主體安全責任,確保安全生產。
3、友聯燃氣公司要加大安全管理力度,認真開展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對城市供輸管道要進行全面檢查,對原來管道敷設不合規范、安全距離不夠的地方要加大安全防護措施,增設安全警示標志;要加大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加大搶險檢測設備的配備,聘請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完善各種應急搶險救災能力。
4、城管、市政、質監、住建等有關監管部門要加大安全監管力度,積極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違工作,對非法施工、隱患治理不到位的要從嚴查處,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5、各有關單位要"舉一反三",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履行職責,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加大應急處置能力建設,積極制訂并完善各種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確保應急搶險萬無一失。
桃洪鎮"3?31"爆炸事故 聯合調查組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