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龍圣華橡膠有限公司“6.10”機械傷害事故調查報告
2019年6月10日19時54分左右,浙江龍圣華橡膠有限公司一名員工在操作收卷機過程中發生機械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發生后,縣應急管理局根據天臺縣人民政府《關于授權天臺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成立一般事故調查組權限的批復》(天政函〔2008〕6號)的規定,牽頭組織縣監察委、縣公安局、縣人社局、縣經信局、縣總工會、洪疇鎮人民政府等單位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經過、事故原因以及事故責任進行了調查和分析,形成以下事故調查報告。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浙江龍圣華橡膠有限公司注冊住所地為天臺縣洪疇鎮東寶路2號。法定代表人:戴連會,經營范圍:橡膠制品、織布、塑料制品、工藝品制造;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的出口業務和本企業生產所需設備及原輔材料的進口業務。主要產品是橡膠制品,2018年產值約7000萬元,從業人員總人數約120人。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2019年6月10日19時左右,組長奚熙強和組員范和標、湯傳蒼、戴小青到硫化車間開始硫化工作。19時54分左右,奚熙強在進行收卷工作時違規用左手接觸正在轉動的收卷機不慎被卷入收卷機轉軸和橡膠帶之間。19時56分左右,奚熙強左手被卷斷,人掉在地上掙扎。20時19分左右,同班組員工戴小青經過收卷機時發現奚熙強左手已斷,人躺在地上掙扎,第一時間呼叫其他人進行施救并立即電話通知車間主任。20時20分左右在場人員撥打120急救并將奚熙強送往天臺縣人民醫院,21時05分左右抵達人民醫院。經人民醫院全力搶救,奚熙強最終因傷勢過重于21時45分左右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
本次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死者:奚熙強,男,37歲,家庭住址浙江省天臺縣三合鎮朗樹前村康莊東路104-8號,身份證號碼:331023********6634,浙江龍圣華橡膠有限公司員工。
四、事故發生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直接原因
奚熙強在收卷機未停機的情況下左手直接接觸收卷機,不慎被卷入收卷機轉軸和橡膠帶之間最終導致其死亡。奚熙強在收卷作業時違章操作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二)間接原因
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落實到位,未對從業人員開展有效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確保從業人員熟識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企業設備安全防護措施未落實到位。
綜上所述:這是一起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對有關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1、奚熙強(已死亡),浙江龍圣華橡膠有限公司職工,違章作業導致死亡,對本次事故負主要責任,鑒于其已死亡,不予追究責任。
2、戴連會,浙江龍圣華橡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按規定有效組織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此事故負有責任,建議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3、浙江龍圣華橡膠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有效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讓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對此事故負管理責任,建議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
(一)浙江龍圣華橡膠有限公司及主要負責人要全面落實主體責任,特別是要督促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長要切實負起崗位責任,要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行業標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開展反“三違”工作,完善收卷機等存在傳動部位設備現場危險部位警示標識,確保企業安全生產。
(二)洪疇鎮要吸取此次事故教訓,加強對橡膠企業的日常監管,尤其要督促企業開展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加大對存在類似風險企業的執法檢查力度,督促其及時整改到位以落實主體責任。
(三)各鄉鎮(街道)要做到舉一反三,加強對本轄區內企業的安全生產日常監管,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教育培訓和隱患排查,確保企業生產安全平穩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