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昆山一工廠2名員工吸入了酒精揮發氣體倒下
2020年4月14日,江蘇昆山高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到市衛健委的移送,稱4月13日凌晨位于昆山市玉山鎮城北博青路258號某公司三樓高光車間內精雕工藝生產線的2名員工張某、羅某因中毒住院。
經核查,該公司主要生產工藝有陽極、鐳雕、高光等,主要使用的原輔材料包括鋁板、硫酸、磷酸、氫氧化鈉、酒精等。根據現場初步判定張某、羅某因大量吸入酒精揮發氣體導致中毒;而公司門衛室旁邊的倉庫內存放了20桶(25L/桶)的酒精,涉嫌違法存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經現場取證,該公司涉嫌存在未將危險化學品儲存在專用倉庫內以及未按規定組織羅某等5人開展職業健康檢查、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等違法行為。
昆山高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了衛健和應急管理2個條線執法人員,對該公司立案查處,從不同領域對其存在的相關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