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泥廠“8.19” 原料選粉機一氧化碳中毒傷害事故
一、事故概況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
1.1燒成系統烘窯作業過程中,產生大量煙氣(含一氧化碳等),原料磨磨頭和磨尾的閥門不能正常關閉嚴密,煙氣進入到原料粉磨系統,造成原料粉磨系統選粉機和管道內積聚了大量煙氣。
1.2孔 XX 未按照有限空間“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原則,違章進入原料粉磨系統選粉機內,吸入煙氣中毒導致事故發生;
1.3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未采取有限空間安全、防護措施情況下施救。
2 間接原因
2.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
2.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未進行危險有害因素檢測,未嚴格執行作業審批制度。
2.3作業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未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原則,違章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未在現場設置有限空間警示標志。
2.4隱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時消除原料粉磨系統閥門存在的安全隱患,原料粉磨系統和燒成系統連接管道未采取可靠的隔斷措施。
2.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到位。未組織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專項安全培訓。
2.6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不到位。未根據配備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的空氣呼吸器、防毒面罩,并教育監督從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
2.7應急管理工作不到位。未組織事故應急預案修訂、備案,并組織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