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廠2月4日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1人死亡
2020年2月4日,某鋼企某公司煉鋼廠設備乙班運保作業區連鑄機維護班組接3#連鑄機切割崗位電話,需要處理5流噴號機故障。劉某某、唐某趕至現場與崗位工確認,并將5流噴號機操作開關打至“就地”模式進行處理。21:20,故障處理完畢后,劉某某將操作開關選至“遠程”模式,交付給切割崗位工使用。劉某某在返回值班室途中,認為5流噴號機噴絲數量不夠,與當時在毛刺機區域巡檢的李某某一起返回,重新進入現場進行確認。此時噴號機由西向東自動運行,將劉某某壓在36#傳送輥電機減速機之間,急送醫院救治,經搶救無效死亡。
劉某某違反了規程中“作業前,必須確認現場操作箱狀態按鈕轉至´就地´狀態,并在開關上懸掛警示牌”的規定,被自動運行的噴號機擠壓致死,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1、現場聯保互保工作不落實,互保對子對其違規行為未進行有效制止和提醒;噴號機崗位操作人員與現場檢修作業人員信息溝通、安全確認不到位。2、煉鋼廠對設備故障處理標準和防范措施未進一步細化和明確,對設備故障處理指導不到位,對違章作業檢查制止不力。3、轉崗教育培訓未有效落實,作業環境和設備發生變化時,對轉崗人員未開展崗位技能培訓考核。對涉及排故、異常處理等作業,作業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要求落實停電掛牌、安全站位等相應管控措施;各級管理者要嚴格落實帶班制度,強化現場監管。嚴禁冒險進入設備運動軌跡范圍之內。各單位對需要進入設備運行區域的例如設備檢修、排故、皮帶機清掃、清輥、加油等作業進一步梳理,對相應防護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進一步確認,并確保嚴格執行到位。涉及多人協同或多人配合作業,作業前、過程中各方的溝通聯絡確認措施務必清晰、明確、有效,并做好相互安全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