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地煤礦“5·2”一般機電事故調查報告
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地煤礦“5·2”一般機電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組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目 錄
一、煤礦基本情況 3
(一)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概況 3
(二)西山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概況 4
(三)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地煤礦概況 4
(四)事故地點及相鄰區域基本情況 6
三、事故經過及搶救情況 9
(一)事故發生時間 9
(二)事故發生地點 9
(三)事故經過及報告 9
(一)事故現場勘查 11
(三)事故類型 14
五、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15
(二)事故性質 15
七、責任劃分與處理建議 15
(一)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15
(二)對責任單位的處理 17
八、防范和整改措施及建議 17
附件 17
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地煤礦
“5·2”一般機電事故調查報告
2017年 5月 2日 9時 25分許,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官地煤礦(以下簡稱官地煤礦)井下 22610綜采工作面發生 1起
機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 131.7 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2017年 5
月 8 日,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太原監察分局組織太原市公安局、太原市總工會、山西焦煤集團監察部等單位成立了事故調查組, 并邀請萬柏林區監察委員會派員參加。
事故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技術認定及綜合分析,查清 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和原因,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以及防范和整改措施?,F將調查結果報告如下:
一、煤礦基本情況
(一)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概況
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山西焦煤集團”)成立于 2001年 10月,總部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注冊資金 86.38
億元,現有 22個子分公司和 3個 A股上市公司,資產總額 2641
億元,職工總數 21.58萬人。企業性質為省屬國有重點煤炭集團, 主要包括煤、電、焦、化產業,兼營物流貿易、裝備制造、金融投資、建筑建材等?,F有煤礦 100座,總規模 1.74億 t/a。山西焦煤集團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晉)MK安許證字〔2016〕GQ001,有效期:2016 年 9 月 14 日至 2019 年 9 月 13 日。
(二)西山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概況
西山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山西焦煤集團主要子公司, 全國主要煉焦煤生產基地,全國首批循環經濟試點單位。其前身為 1956 年成立的西山礦務局,總部位于太原市西山腳下,現有
21座礦井,9座選煤廠,9座發電廠(其中瓦斯發電廠 5座),
3座焦化廠,以及機電修造、建筑建材、商貿服務等生產經營單
位,現有職工 8.2萬余人,子分公司 176個,擁有 1個 A 股上市公司。西山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晉) MK安許證字[2017]GQ008Y2B2,有效期:2017年 3月 13日至2020 年 3 月 12日 。
(三)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地煤礦概況
官地煤礦隸屬于山西焦煤西山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位于太原市西南17.5km處郊區,地處西山煤田,屬呂梁山山脈的中麓,行政區劃屬太原市管轄。礦井始建于 1960年,2016年核定礦井生產規模為390萬噸/年,井田面積104.4974km2,屬高瓦斯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劃分類型為中等。2#、3#、6#、9#煤層 自燃傾向性等級為Ⅲ類,屬不易自燃煤層,8#煤層為Ⅱ類,屬自燃煤層?,F開采 2#、3#、6#、8#、9#煤層,均具有爆炸性。
煤礦生產狀況:礦井采用平硐—斜井聯合開拓方式,單水平
開采(+1051水平),井田內共布置有 10個井筒,其中 6個進風井、4 個回風井。目前有五個生產采區,分別是南五采區、南
六采區、中四采區、中六采區、北四采區。礦井采煤工作面采用傾斜長壁后退式開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采煤工藝為綜合機械化采煤,掘進工藝為綜合機械化掘進,采掘巷道采用全錨支護, 開拓巖巷采用錨噴支護。
礦井共有六個進風井(2#平硐、+970 皮帶斜井、南華溝進風斜井、風峪溝進風斜井、北石崖進風斜井、安家溝進風立井),四個回風井(北石崖回風斜井、要子莊回風斜井、風峪溝回風斜井、 安家溝回風立井)。
瓦斯抽采系統:在風峪溝建有地面高、低負壓瓦斯抽采泵站各一座,實現分源抽采。采用本煤層預抽、鄰近層高低位裂隙孔、
底抽巷、采空區、澳鉆長走向鉆孔抽采等方法進行抽采。
防滅火:礦井主要針對 8#自燃煤層采用注氮、噴灑阻化劑和束管監測的方法綜合防滅火措施。
運輸系統:礦井主運輸系統采用帶式輸送機集中連續運輸, 南部、中部、北部原煤分別通過南一皮帶、1021皮帶、北一皮帶運至 1#、2#集中煤倉,通過 970 主皮帶運至地面。井下輔助運輸系統采用電機車牽引礦車運輸,斜巷、采區集中軌道巷使用調度絞車、無極繩牽引絞車運輸。
供電系統:礦井現有風峪溝、坑口、安家溝、北石崖四座 35kV
變電站,九院坑口建有 1座 6kV開閉所,全部為雙回路分列運行。井下現有六個變電所,分別是南五區、南六區、中四區、中六區、
1021變電所及北大巷中央變電所。井下各變電所入井電源全部
為 6kV 電壓等級,雙回路分列運行。
排水系統:礦井各生產采區通過水倉排至大巷水溝,利用大巷 3‰坡度自流排出。
供水系統:礦井井下供水系統采用地面風峪溝、要子莊、北石崖三座靜壓水塔供水,其中要子莊、北石崖容量 500m3,風峪溝水塔容量 800m3。滿足井下生產需求。
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礦井有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通訊聯絡系統、緊急避 險系統等“六大系統”。
礦井證照齊全, 且均在有效期限之內。采礦許可證: 1000000420044,有效期自 2004年 11月 4日至 2029年 8月 31
日;安全生產許可證:(晉)MK安許證字[2016]GA003Y3B2,有效期自 2016年 12月 1日至 2019年 11月 30日,安全生產許可
證證載礦井設計生產能力 330萬噸/年,核定生產能力 420萬噸/ 年;2016年12月29日山西省煤炭廳以晉煤HF2016[890]號文件公示能力 390萬噸/年;營業執照:91140000810087961L,有效
期自 1998 年 4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礦長宋建軍,礦長安全資格證號為 15114011300015,有效期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
(四)事故地點及相鄰區域基本情況
官地煤礦 22610綜采工作面位于中六采區,工作面皮帶順槽
及軌道順槽設計長度均為 1660米,兩順槽設計均為矩形,斷面均為寬度4.2m×高度3.5m。工作面設計可采儲量為1180535t,
目前工作面剩余可采走向長 1130m,剩余儲量 80 萬噸。
工作面絕對瓦斯涌出量21.75m3/min,相對瓦斯涌出量
6.48m3/t,采用本煤層、鄰近層、低抽巷、澳鉆長走向、上隅角埋管等抽采瓦斯方式進行瓦斯抽采,目前抽采率71.86%。
工作面相鄰區域東北側為 22608工作面采空區,工作面西南側均為未采區域。西北側為中六區材料斜坡,行人斜坡。2#煤層與3#煤層間距約12.05m。(詳見附表)
22610 綜采工作面位置及井上下關系表
響 | ? |
井下位 置及 四 鄰 采掘情況 | 22610 工作面井下位于中六采區東南 部,工作面東北側為 22608工作面采空區, 工作面西南側及東南側均為未采區,西北側為中六區材料斜坡,行人斜坡,中六區軌道巷采區系統巷道,回采中預計對巷道造成破壞。2#煤層與3#煤層間距約12.05m。 |
官地煤礦現有三個綜采隊,一個綜采準備隊,四個掘進隊, 三個開拓隊,另有通風、抽采、機電、安裝、運輸、準運科、機電大隊 7 個區(科)隊進行生產輔助工作,還設有安監處,負責全礦日常安全監督和管理工作。
西山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設有生產處、機電處、通風處、地質處、安監局等安全生產管理部門。
山西焦煤集團設立安全監察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及生產技術部、機電部、通風部、資源地質部、調度信息中心以及煤 礦安全監管五人小組管理局等安全管理機構,負責對各子分公司進行安全監管。
2017 年上級領導部門對官地煤礦共檢查 31 次,共排查各類
安全隱患 682 條。其中山西省煤炭廳、太原監察分局檢查 2 次,
問題 82 條;山西焦煤集團到礦檢查 1 次,問題 4 條;西山煤電
集團公司到礦檢查 28 次,問題 596 條。所有隱患問題全部進行了“四定”落實。
2017 年 4 月 22,官地煤礦發生 1 起頂板事故,造成 1 人死
亡,事故發生后,山西省煤炭工業廳于 4月 24 日下發文件要求該礦停產整頓,礦方接到文件后,下發了停產整頓的通知。事故 發生時該礦井停產整頓。
三、事故經過及搶救情況
(一)事故發生時間
2017 年 5 月 2 日 9 時 25 分許。
(二)事故發生地點
事故發生地點為官地煤礦 22610 綜采工作面順槽轉載機破碎機處。
(三)事故經過及報告
1.事故經過及搶救過程
2017年 5月 2日 6:00,綜采二隊由隊長孟艷森、書記胡
斌主持召開了班前會,會上首先對入井人員進行了排查,并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當班工作主要是搞標準化和現場處理隱患,當班下井 18人,會后人員乘坐 7:00人車入井,約 8:00左右陸續進入 22610綜采工作面,各崗位全部安全確認后,跟班隊長安保印負責順槽皮帶縮機尾工作,班長史軍旺安排轉載機司機李小偉、工作面運輸機司機王保明在機頭做準備工作(即回單體 2 根、
工字鋼梁 1根、煤幫斷網 1道),待所有準備工作完成后,人員全部撤出煤幫,班長史軍旺安排李小偉到轉載機崗位。跟班隊長安保印縮完皮帶機尾后,到工作面刮板運輸機機頭檢查所有準備工作已到位,現場確認符合開機條件,然后回到轉載機頭處喊話可以進行開機試轉作業,班長史軍旺聽到喊話后安排王保明將刮板運輸機急停開關復位并負責看刮板運輸機頭,當破碎機、轉載機、刮板運輸機運轉后,班長史軍旺到 5#、6#架位置觀察刮板運輸機運行情況。當工作面設備運轉 2~3 分鐘后,大約 9時 25 分跟班隊長安保印和李小偉發現有人從轉載機溜到皮帶,安保印就近立即停機閉鎖,并匯報跟班隊領導胡斌、翟補栓。翟補栓向礦調度進行了匯報,礦調度立即啟動了應急救援預案,現場胡斌組織人員進行急救,同時安排人員運送傷員升井,在中六區候車室附近與入井救護人員相遇,救護人員對傷者進行了現場急救, 并一同將傷者運送出井送至官地礦醫院,11:08傷者經搶救無效死亡。
2.事故報告經過
事故發生后,9時 25分,機電副隊長翟補栓向綜采二隊值班隊長孟艷森匯報,孟艷森接到電話后向礦生產調度指揮中心匯報了事故情況,礦生產調度指揮中心隨即電話報告了礦長宋建 軍、礦黨委書記要華偉、生產副礦長楊樹軍、安全副礦長鄧云武等相關領導,宋建軍安排啟動了應急預案,開展搶救。11 時 08
分,經官地醫院大夫診斷確認傷者死亡,11時 12分,礦長宋建軍將事故情況報告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太原監察分局,同時,官地煤礦將事故上報西山煤電集團公司等有關單位。
(一)事故現場勘查
月 2日、26日兩次入井,專家組于 5月 26日、6月 7日兩次入
井,山西中宇司法鑒定中心鑒定人員于 5 月 8 日至 24日多次入
井,對 22610綜采工作面事故發生地點進行了現場勘查,勘查情況如下:
1.工作面基本情況
22610綜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風方式,應配風量1530
m3/min,實際配風量為1680m3/min;工作面采用傾斜長壁后退式一次采全高全部跨落的綜合機械化采煤方法,支護方式采用
ZZ5200/19.5/42型支撐掩護式液壓支架支護頂板,初撐力要求
4364KN;正巷走向長度為 1734m,副巷走向長度為 1701m,切眼傾斜長度為225m。正、副巷采用矩形斷面,凈寬4.2m,凈高3.0m。工作面采高為2.63m,最大控頂距為5.135m,最小控頂距為
4.435m,放頂步距為0.7m。
2.工作面支護情況
(1)皮帶巷支護情況
頂板采用錨桿+錨索+鋼筋網+W鋼帶聯合支護方式,錨桿
間排距為900×1000mm。錨桿選用φ22×2400mm螺紋鋼樹脂錨桿,錨索選用φ21.6×4500mm鋼絞線錨索,鋼筋網規格為長2200
×寬1200mm,采用φ6mm的鋼筋焊制;兩幫采用三排幫錨桿+錨索+鋼筋網聯合支護方式,幫錨桿選用φ22×2400mm螺紋鋼樹脂錨桿,間排距為1000×900mm,錨索采用φ21.6×4000mm鋼絞線錨索。
(2)超前支護情況
超前支護范圍:距工作面煤壁以外 30m范圍內,在原支護中間加打一架一梁兩柱的單體矩型棚,棚距為 1.0 m,棚梁選用金屬π型鋼梁,棚腿選用液壓單體支柱,超前支護齊全有效。
(3)端頭安全出口支護情況
兩端頭安全出口采用戴帽點柱進行支護,柱帽規格為 400mm
×100mm×90mmπ型鋼梁。排距0.7m,保證有0.8m的行人寬度。經現場勘查,皮帶巷支護、超前支護、端頭支護符合規程要
求,無安全隱患。
3.工作面主要設備布置情況
工作面皮帶巷布置有一部 SSJ-1200/3×315 型膠帶輸送機、一部 SZZ800/315 轉載機和一臺 PLM2000 型破碎機;工作面軌道巷 布 置 電 氣 設 備 控 制 中 心 系 統 ; 工 作 面 切 眼 布 置 一 臺MG400/920-WD采煤機、一部SGZ800/800刮板運輸機和152架ZZ5200/19.5/42型掩護式支架
4.事故區域設備安全情況
(1)工作面刮板運輸機機頭固定牢固、擋煤板完整,電纜槽接口平滑,無安全隱患;順槽轉載機行人過橋齊全完好、機尾 固定牢靠、機尾安全防護罩齊全可靠、接口螺栓齊全緊固,無安全隱患。
轉載機破碎機處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轉載機運載段擋煤板及蓋板齊全,實現了全封閉;卸載段因采煤工藝要求必須留卸煤口未防護外,其余地段擋煤板及蓋板齊全,都實現了全封閉, 符合標準要求。
(2)工作面運輸機、順槽轉載機、皮帶輸送機設備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MA 證)及出廠檢驗報告齊全,符合設計安裝標準及《煤礦安全規程》。
(3)事故區域壓風壓水管路及高壓管路無損壞;供電電纜完好;運輸設備電氣控制閉鎖裝置齊全、完好,且安裝位置合理, 符合標準要求。
經事故調查技術組和專家組通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對事
故區域物的不安全狀態分析如下:
(1)工作面運輸機機頭及轉載機機尾固定牢靠;轉載機機
尾安全防護罩及行人過橋齊全可靠,順槽皮帶輸送機、轉載機、破碎機、工作面運輸機設備完好、機械防護符合要求、無安全隱患。
(2)工作區域內頂底板完整、煤幫無片幫現象,安全出口暢通,超前支護符合規程要求。
(3)現場瓦斯濃度不超限,也無其它有毒有害氣體。
(4)事故區域壓風壓水管路及高壓管路無損壞,供電電纜及電氣控制系統閉鎖裝置完好,設備控制閉鎖信號裝置吊掛位置合理;個人佩戴的礦燈完好,無安全隱患。
通過事故調查組和專家組現場勘查、分析論證,認為事故區域不存在物的不安全狀態。
2.人的不安全因素:
山西中宇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分析認為:根據死者生前的
傷殘鑒定報告,死者頸椎損傷,頸部活動受限,在井下嘈雜環境中作業時,頸脊髓損傷可能導致傷員產生高熱或低溫身體不適, 主要是植物神經系統功能紊亂,對周圍環境溫度的變化,喪失了調節和適應的能力,惡劣環境下有可能引發瞬間頭暈目眩等癥狀。
(三)事故類型
五、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事故造成 1 人死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131.7 萬元。
六、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人員在井下 22610 綜采工作面運輸機機頭操作崗位作業時,
意外墜入轉載機內,被破碎機擠壓、挫壓致死,是事故發生的直 接原因。
2.間接原因
對工傷鑒定后允許入井的工作人員身體狀況排查不細,關注不夠,現場自?;ケR庾R不強,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事故性質
七、責任劃分與處理建議
(一)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1.史軍旺,男,39歲,群眾,官地煤礦綜采二隊當班班長, 是當班工作的組織者和指揮者。未有效履行崗位職責,現場聯保互保工作執行不力,對這起事故應負主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之規定,給予記大過處分。
2.安保印,男,42歲,群眾,官地煤礦綜采二隊當班跟班副隊長,是本班現場安全生產組織者和協調者,對本班安全管理全面負責。未有效履行崗位職責,對入井的工作人員身體狀況排
查不細,關注不夠,對這起事故應負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