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煤礦運輸區“3·29”人員滑倒摔傷手腕事故調查報告
一、事故經過:
3月29日早班班前會上,運輸區保掘隊隊長張濤安排姜經田、方賢安兩人至Ⅱ63軌道上部車場打料,其中姜經田負責開絞車、方賢安負責把勾,會上張濤強調施工相關注意事項、嚴禁違章操作。約7時10分,兩人到達Ⅱ63軌道上部車場,一起進行現場隱患排查后,進行打料工作。10時20分左右,方賢安掛好通風區料車后,準備把多余的三環鏈轉走時不慎滑倒,手腕扭傷紅腫。此時姜經田位于絞車房導向輪位置(距摔傷地點10m),發現后及時扶起傷者。隨后姜經田聯系就近地點班長邵彬到現場并攙扶傷者升井。傷者升井洗完澡后到區部向值班人員蔣守棟匯報此事,11時42分,蔣守棟匯報至礦調度,調度員立即安排蔣守棟帶傷者到醫院進行檢查。12時47分,局二院醫生王志剛匯報,傷者方賢安為左手腕軟組織挫傷。
二、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方賢安拿起鏈條時,重心不穩不慎滑倒,扭傷手腕。
間接原因:
2、現場隱患排查不細致、整改落實不到位;
三、防范措施:
1、加強員工安全培訓,增強員工自保互保能力;
2、班前、班中安排工作任務時要抓重點,把握關鍵環節;
四、處理意見:
依據恒煤安〔2018〕1號文 、恒煤安〔2018〕11號文相關規定內關于微傷事故的責任處罰,處理如下:
1、給予運輸區分管副職徐永勝、跟班人員楊文裕、隊長張濤、班長邵彬各罰款500元。
2、事故直接責任者方賢安罰款5000元,并待崗學習。
3、依據《安全結構工資考核辦法》(恒煤安〔2018〕11號附件26)扣除運輸區保掘隊班隊3月份安全結構工資10%;
4、取消責任人方賢安3月安全生產風險投資分紅,扣除保掘隊當班出勤所有人員、保掘隊隊長隊長張濤、班長邵彬當月安全質量風險投資考核分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