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行駛電瓶車強行摘鉤傷人事故
爬行駛電瓶車強行摘鉤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9月3日中班,232集運修復,電瓶車司機王某牽引三十輛礦車向75kw車扒勾送車皮,當電瓶車行至距軌道下車場10米處,李某爬到全速運行中的列車上摘鉤截取車皮,同時另一名扒勾工劉某強行打道岔,道岔打過后,李某沒有拔出銷子,車皮未脫鉤,結果造成七個車皮竄軌掉道,將李某拋下車,受傷。
(二)事故原因
1、李某在電瓶車運行中,強行爬到運行的機車上,摘鉤,屬于違章作業。
2、電瓶車司機違反操作規程,不執行崗位責任制。
3、扒勾工圖省事,怕麻煩,安全意識淡薄。
(三)接受教訓
這是一起因爬行駛電瓶車強行摘鉤傷人的事故,應接受以下教訓:
2、嚴禁違章,吸取此次事故教訓,全面提升職工安全意識教育和現場監管能力。
(四)防范措施
2、嚴格落實各類崗位責任制,加強工作流程控制細化責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