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灣礦12206工作面采煤機右搖臂損壞事故
上灣礦12206工作面采煤機右搖臂損壞事故
一、事故時間:2011年12月9日
二、事故地點:上灣礦12206綜采工作面
三、事故經過
上灣礦12206綜采工作面使用JOY7LS7-LWS630采煤機。12月9日早班11時該面停機檢修, 12:48檢修人員對采煤機搖臂進行油液檢查時,發現右搖臂行星頭放油口有大量片狀鐵屑,上灣礦立即匯報相關部門,并聯系JOY工程師下井進行故障診斷,通過鐵屑狀況及采煤機空轉時有異響,判斷該搖臂不能正常使用,決定更換該搖臂。由于無進口耳座備件,上灣礦向設備管理中心匯報,設備管理中心針對是否使用國產耳座問題討論后匯報公司,經公司同意后于15:00左右決定使用國產耳座。此時綜采隊開始拆解舊搖臂,設備管理中心協調維修中心組裝新搖臂。20時50分,維修中心將耳座對好,開始加筋板焊接,于10日凌晨4:30分焊接完畢。10日6:40分新搖臂下井,于14:09分更換完畢,累計影響25小時21分。
四、原因分析:
該采煤機于2008年到貨,在補連塔礦32303面第一次使用,過煤量1236萬噸,于2010年3月8日入廠進行第一次大修。大修后于2010年9月22日配套上灣礦12206工作面使用,截止2011年12月9日,該面累計過煤量達到1113萬噸。該損壞搖臂為5月9日更換的新搖臂,累計過煤量612萬噸(整機)。
1、通過放油口排出大量片狀鐵屑初步判斷,搖臂軸承的內圈及滾珠表面剝落是此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維修中心在搶修期間雖全力以赴組織搶修,但因沒有充分考慮到國產耳座的技術參數及組裝工序,造成搖臂前期組裝階段時間較長;
五、防范措施:
1、加強區隊對采煤機日常維護工作,要求上灣礦對該煤機的兩搖臂每7天取樣化驗一次,確保其真實性和準確性,根據化驗結果,做好設備預防性檢修工作;
2、要求各礦加強設備運行過程管控,嚴格按照檢修標準進行維護,每班對搖臂電機觀察孔和行星頭配水盤處觀察孔定期檢查,防止堵塞,電機漏水、漏油,不能及時發現,造成設備逐步損壞。
3、各礦要認真吸取本次上灣礦事故遲報教訓,出現故障后立即按照規定匯報,不得出現遲報現象,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4、要求維修中心在緊急搶修期間,技術人員也必須現場協調組織,縮短處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