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明礦“2005.1.3”綜準隊運輸事故案例分析
曉明礦“2005.1.3”綜準隊運輸事故案例分析
2005年1月3日白班12時許,綜準隊李××小組等6人將南三715工作面的14臺礦車運至南三東翼200米回風上山上車場,此時,遇到掘準隊下料班王××等4人也在此運車,李××與王××協商后,由王××等人在膠帶輸送機道側接車,由李××等6人推車過回風中巷與膠帶輸送機一號小川風門。12時46分推第三趟車的王××和趙×準備通過風門返回時,推第四趟車的李××和李××從回風推過來兩臺礦車,由翟××打開回風側風門,礦車通過后,由于車速過快,在無人開膠帶輸送機道側風門的情況下,礦車將膠帶輸送機道側風門撞開,正在開風門的王××及時躲開,而趙×則被礦車推倒,窩傷腰部,送集團公司總醫院確診為腰椎骨折。
事故原因:
1、班長李××工作安排失誤,安全責任不落實,對開第二道風門的人員沒有落實具體負責人,違章指揮。
2、違反推車工《操作規程》中:“推車通過非自動風門時,應先減速、后停車,再開門,通過后立即關閉風門,兩道風門不得同時打開,更不準用車碰撞風門”的規定,屬嚴重違章作業。
3、兩個單位職工共同作業,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掘準隊下料組長王××在開了兩次風門后進行其它作業,但沒有及時告知對方,造成相互間工作協調失誤,出現差錯。
4、工人在推車過風門作業過程中,相互聯系不到位。
應吸取的教訓和防范措施:
這起事故的發生說明我礦在職工按規程操作以及在軌道運輸管理上存在漏洞,讓事故鉆了空子,教訓十分深刻。
今后采取的措施:
1、立即對井下所有采用人力推車的巷道由生產科和科技中心進行一次全面普查和軌道實際坡度測量,對坡度大于7‰的巷道,立即安排施工隊伍進行拉底調道,達到標準,否則嚴禁人力推車。
2、由安監處和培訓中心組織對井下各單位所有涉及推車工作的職工在井下進行現場培訓,繼續加強對職工技術操作規程的培訓和現場考核工作,并把考核的重點轉移到實際操作方面上。
3、吸取教訓,舉一反三,立即在全礦范圍內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活動,特別是對一些平時看慣了、習慣了、認為在安全上不會出現問題的地點、環境進行重點排查。
4、增加安全檢查隊伍力量,保證對采區巷道、中巷運輸也要有安全檢查人員在現場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