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礦新主井JKD-3.5×6(Z)型絞車滑罐事故
興安礦新主井JKD-3.5×6(Z)型絞車滑罐事故
(機電裝備部整理)
一、案例(2007年6月26日)
興安礦新主井該絞車型號JKD—3.5×6(Z) 電機功率3500KW 提升速度15m/s,提升載荷20T,提升高度645.2米,2007年6月26日 14時45分左右,新主井裝載信號工周某發現B斗定量斗由于跑水煤而超載,就用手動裝煤,由于控制不當,將大約40多噸的水煤裝入B斗,造成壓罐,周某在沒有通知絞車司機的情況下打點開車,司機馮某在開車時,由于B斗超載嚴重,造成絞車反轉下滑2.6m左右,A斗鎖桿穿過防過卷裝置。維修人員接到匯報后入井進行處理,影響生產7個多小時。
二、原因分析:
信號工周某在發現定量斗過滿后,在裝煤過程中,操作不當,將煤裝入箕斗,造成壓罐,更為嚴重的是在壓罐的情況下,還打點提煤,險些造成嚴重的跑罐事故,負有主要責任,司機馮某、馬某責任心不強,沒能及時發現壓罐,負有次要責任,科、隊兩級領導對信號工,絞車司機的安全教育不到位,措施落實不徹底,負有管理責任。
三、預防措施:
1、在發現定量斗過滿后,裝煤時一定要精力集中,點動裝煤只準點裝一次,裝完后,在確認無誤的情況下,方可打點。
2、發現壓罐,嚴禁動罐,由維修工將煤放入井底,發現一次動罐或試提,對現場人員嚴肅處理。
3、絞車司機應隨時注意定量斗裝煤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與信號工聯系,查明情況后方可提升。
4、在得知提水煤后,井下必須保證有一名副隊長以上的領導在井下監督提升。
5、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將這次事故做為案例進行全科教育,對違反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人員,一定要嚴肅追查,加大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