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蘭煤礦2009.2.22失爆引起的瓦斯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經過:2009年2月22日凌晨2時17分,屯蘭煤礦井下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當時在井下的礦工有436人,其中375人陸續升出礦井。搜救工作一直持續到2月22日18時,井下被困礦工全部找到。升出礦井后死亡和在井下死亡的遇難礦工共有74人,另有114人送入醫院治療,其中5人傷勢嚴重。
事故原因:
1、南四盤區12403工作面1#聯巷處于微風或無風狀態,造成瓦斯局部積聚達到爆炸濃度。
2、1#聯巷內的電氣開關失爆,引爆瓦斯。
三、綜合防護措施
1、更新觀念,轉變理念,堅決杜絕電氣設備失爆。
2、建立健全設備入井制度。對入井設備明確專人負責,并登記在冊,建檔管理,禁止未取得“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和“防爆合格證”產品入井,禁止不完好設備入井。
3、加大井下電氣設備防爆管理,推行機電質量標準化“隱患收購”制度。
4、井下每個采區或盤區至少配備兩名專職防爆檢查員,井下使用防爆電氣設備的隊組至少配備3~4名兼職防爆檢查員。
5、嚴格隱患責任追究制,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實行包片檢查掛牌管理,確保安全責任到人,隱患整改到人。
6、 所有電氣設備必須安設在進風流中,嚴禁安設在無風、微風、風流不穩定的巷道(硐室)內。
7、及時淘汰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電氣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的電氣設備一律不準入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