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眼工案例分析(鉆機工)
一、事故經過:
2003年4月13日晚4點班,當班井長安排工人在+710上山工作面掘進,打眼時發生透水事故,涌水將上山的浮貨快速沖下來,達63立方米,上山鋪設的自滑槽都沖到上山口,造成8人死亡。
二、事故原因:
礦井正常涌水量94.8立方米/小時;井田上部曾有多處非法立井盜采三號層露頭,垂深均超過60米;該礦沒有按照“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進行施工,在上山口上部10米處淋頭水明顯增大的情況下,沒及時撤人,仍然冒險進行掘進施工,最終導致透水事故的發生。
三、防范措施:
一是一定要搞清礦井、采區四鄰關系、層位,收集已關閉礦井和已采區的詳細資料。
二是地質部門在設計采區的時候一定要充分考慮老空積水或導致發生透水事故的因素
三是必須采取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針。
四是施工人員發現有突水預兆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五是施工人員必須正確掌握避水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