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河煤礦“5.13”頂板事故
2003年5月13日4時30分,微山湖礦業集團公司泗河煤礦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的直接原因:通過現場勘查和對有關人員的詢問,查明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放完開幫炮后,死者王浩圖違章作業,在排頂幫松動的噴體時,沒有使用長把工具,沒有堅持一人監護、一人操作的制度,由于站立的位置不當,被身后側上方折斷冒落的噴體砸傷死亡。
事故的間接原因:
1)工區沒有按照《1601集中皮帶下山穿過軌道大巷時加強支護通知》進行施工。
2)提前貫通后,未制定安全技術、采取臨時支護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繼續施工。
3)貫通處隱患多,未安排專人跟班負責,在放炮后未排險的情況下,多人穿越危險區。
4)工區班前班后會交接記錄不詳細,區隊管理混亂。
2)技術人員匱乏,掘進二工區沒有配備技術人員。
3)礦對職工安全培訓不到位,職工專業技能差,安全意識不強,自保互保意識差。
1)《1601集中皮帶下山穿過軌道大巷時加強支護通知》編制不細,可操作性差。由于測量不準確,導致提前貫通。
2)貫通后沒有及時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3)沒有嚴格執行作業規程貫徹學習制度,部分參加施工的工人沒有學習簽字。
4、礦安全檢查部門檢查不到位,對掘二工區沒有措施繼續施工沒有采取停止施工的措施,也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