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陜西省神木匯森涼水井煤礦“7.1”重大爆炸事故。
2008年陜西省神木匯森涼水井煤礦“7.1”重大爆炸事故。 一、基本情況
2008年7月1日,陜西匯森煤業公司下屬的神木匯森涼水井煤礦,42102綜采工作面放炮進行強制放頂時發生有毒氣體中毒事故。事故發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迅速作出指示,責成由省煤礦安全監察局牽頭,成立事故調查組展開工作。經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該礦在42102綜采工作面大藥量(布置36個炮眼,使用約1800公斤炸藥)強制初次放頂煤爆破作業時,由于停電,在兩臺局扇停風,工作面處于微風狀態下,放炮產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氣體不能及時稀釋排放,人員進入工作面后,造成18人死亡,11人受傷的重大事故。
二、原因分析:
1.涼水井煤礦違規建設、非法生產。該礦于2007年8月建成,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沒有經過驗收的情況下,兩個綜采工作面生產出煤。
2.生產安全管理混亂。該礦為國有地方基建礦井,設計能力400萬噸/年,為低瓦斯礦井。現初步查明,井下回采、掘進、巷道等工程建設分別由幾家公司承包,雖然簽訂了施工合同和安全協議,但缺乏統一的管理和有效的制約。
3.礦井通風系統不合理。在兩個工作面同時生產期間,42102綜采工作面沒有獨立回風風道,造成42102綜采工作面和42103掘進工作面串聯通風,事故發生前,局扇已經停風,無風或微風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
4.施救不當造成事故擴大。遇難的18人中,至少有5人是由于礦方分三批自行組織施救不當造成死亡。
三、防范措施:
1.要求各煤礦企業通過事故教訓推動工作,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針對事故暴露出的重大問題和煤礦救護力量不足的情況,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
2.要認真貫徹落實張德江副總理在全國煤礦瓦斯治理現場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會議提出的煤礦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體系"的要求,抓緊制定瓦斯治理三年規劃,并狠抓落實。
3.要在抓好煤礦瓦斯治理的同時,落實水、火、煤塵、頂板等煤礦事故安全防范措施,在突出抓好煤礦的同時,不能放松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其他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工作。
4.認真落實企業和政府兩個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照責任找差距、吸取教訓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