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飯館燃氣爆炸致4死多人受傷 老板賠647萬
? 2014年11月25日,廈門美湖路一川菜館爆炸,致4人死亡、多人受傷。近日,經廈門思明法院判決,川菜館老板何某因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目前,何某已賠償各被害人共計647萬余元。
2014年11月25日,因“味味川菜館”廚房內液化氣鋼瓶瓶閥和與鋼瓶連接的閥門處于開啟狀態,導致液化石油氣通過配氣管道連接處發生泄漏并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點火火源發生爆炸。
經查,事故發生前,川菜館內就曾出現過漏氣情況,何某也知曉,但仍未建立用氣安全管理制度,未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中的事故隱患。
事發當天,何某在接到公安人員電話后,主動投案協助處理事故善后事宜,并如實供述上述事實。何某積極配合調查,已通過人民調解賠償各被害人經濟損失共計64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