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一夫婦6465萬購房遭遇煤氣之困
??? 簽合同前承諾設置水電煤配套,但是購買后并轉租給餐飲商家后,在房屋現場并未發現燃氣管道……近日,中海地產[簡介最新動態]在滬項目——中海瀛臺[最新消息價格戶型點評]被推上風口浪尖。一位資深地產業內人士稱,既然合同中已經明確約定,那么開發商就應負責到底。
溫州籍購房者李偉(化名)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反映稱,2010年3月,他們夫婦二人購買了中海[簡介最新動態]瀛臺二期的四棟共10套商鋪,建筑面積1985平方米,總價6465萬元。在購房前,其與中海方面確認這些商鋪是否具備餐飲的硬件條件,得到的回復是:可用于餐飲,且水電煤等配套都會設置。
近期,已有餐飲商家租賃商鋪,但在現場反復尋找卻未發現房屋內有燃氣管道,室外也未發現燃氣接駁口?!拔覀兿蛎簹夤咀稍兒蟮弥?,該房屋在施工時即未事先安排過煤氣管道。”李偉稱,“我們聯系小區物業部門,并多次與中海的客服部門聯系,但對方遲遲未解決問題。”
對此,中海地產上海負責品牌的一位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中海瀛臺目前正在銷售尾盤,之前也做過一些人員調整,公司正在核實這一事件,雖暫時無法做出具體解釋,但會負責到底。
餐飲店遭遇煤氣之困
據李偉介紹,如果業主自己掏錢重新鋪設排管設施,相關耗費達上百萬元。鋪設管道還要開挖道路,小區方面還不一定會配合。
記者查閱買賣雙方當時簽訂的購房預售合同,合同的補充條款明確顯示——該商鋪規劃設計可作餐飲使用。同時,在雙方的買賣合同及補充條款中,還多次出現了“水電煤”等字眼。
李偉對記者表示,當時買下這些商鋪就是看中了沿江物業的稀缺性?!爸泻e_有1000多戶居民,對面安置房還有1000多戶,我們當時判斷,有這些住戶作為基礎客源,這里做餐飲,前景應該不錯?!?/span>
公開資料顯示,中海瀛臺位于上海徐匯區西南角的長橋板塊,緊鄰黃浦江。共分兩期開發,一期自2006年就已經開始銷售,開盤后銷售火爆,目前整個項目已基本售罄。
日前,記者來到中海瀛臺項目二期的上述商鋪現場,已經有一家餐飲企業在進行裝修。這家餐飲企業的負責人對記者表示:“餐廳在元旦之前一定要開業,但煤氣的問題不解決,什么都是白搭。”
對此李偉坦承,當初收房的時候也沒有注意檢查,直到今年四月份有餐飲企業有租賃意向后,其才發現原先開發商承諾的煤氣管道沒有接進來。
上述餐飲企業負責人還抱怨稱,商鋪的地下管道設計也存在嚴重缺陷?!芭庞凸艿篮团盼酃艿朗且粋€出口,這是極其不科學的,屆時相關部門的環保驗收也肯定無法通過。”一位建筑工程師也告訴記者,這樣的地下管道設計肯定是有問題的。
李偉坦言,目前中海瀛臺附近的商業氛圍還未形成,商鋪租賃情況并不理想?!拔乙渤惺芰司薮蟮馁Y金壓力,四棟商鋪現在租出去兩棟,做餐飲卻沒有煤氣,無異于釜底抽薪。”
誰來承擔這100多萬?
今年6月,李偉夫婦以中海瀛臺業主的身份向中海公司發去一份《關于中海瀛臺二期獨立商鋪補接燃氣管道的申請》,但中海方面并未對此作出正面回應。無奈之下,今年8月,李偉委托律師向中海地產方面發去律師函,律師函稱——貴司作為專業的房地產公司,卻對房屋配套設施嚴重缺失的情況刻意隱瞞,對消費者進行了虛假承諾,導致業主的餐飲業務遲遲無法展開,已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
該律師函已經發出超過一月,但李偉表示,中海方面的態度是“沒有就是沒有”。李偉還稱,“我們向中海的相關部門索要商鋪的設計圖紙,但對方連設計圖紙都無法調出?!?/span>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程青松律師對此分析稱,如果出售方明知受讓方購買商品后用于某項用途而對商品用于該項用途所須具備的功能作出承諾的,那么商品具備該功能便成為出售方義務,出售方不履行該項義務便會構成違約,購買方有權要求出售方采取補救措施或者承擔賠償責任。
程青松同時指出,作為購買方,為了避免風險和損失,對于大額商品買賣,有必要對交易對方和商品本身作必要的盡職調查。
另一位資深地產業內人士告訴本報記者,既然合同中已經明確約定,那么開發商就應負責到底?!昂苡锌赡苁情_發商公司內部的協調出現了問題,在大公司中,銷售團隊、客服部門及物業管理方在碰到具體問題時,往往會相互推卸責任。這100多萬的補裝費應由開發商負責,但具體由哪個部門來解決,就涉及到內部的協調問題了?!?/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