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未核對導致電氣誤操作事故
【案例簡述】
某火電廠于1979年12月26日投產,裝機容量4×25MW。2006年9月26日,其代管的135MW機組在停機倒閘操作中發生電氣誤操作事故。
2006年9月26日2時08分,電氣主值班員馬某(監護人),沈某(操作人)進行135MW機組停機操作。在105開關已斷開后,馬某安排沈某做記錄,巡操員王某作為操作人,按照預先審定的操作票繼續后續操作。按操作票本應拉開1052刀閘,停機操作即結束,但實際操作中兩人均未認真檢查1051刀閘的實際位置(原已在斷開位置),馬某將1051刀閘當作1052刀閘進行操作,誤合1051刀閘,造成了用1051刀閘進行110kVⅠ、Ⅱ組母線合環,產生弧光已意識到錯誤,繼續往合的方向操作,但合不上,然后本能地拉開1051刀閘時,110kVⅠ、Ⅱ組母線差動保護動作,導致該廠2J1、2J2、2J3、2J4、2J5、2J6、2J8開關跳閘,110kVⅠ、Ⅱ組母線停運,6kVⅢ、Ⅳ段、380VⅢ、Ⅳ段工作電源跳閘,#2、3、4機負荷到零,#3、4爐熄火,#1機負荷14 MW,供該廠廠用電和35 kV地區負荷。2時10分將情況向中調、地調匯報,逐步恢復系統運行。
【案例評析】
1.未嚴格執行電氣倒閘操作票制度。操作中存在違反規定變更操作人,錯走電氣間隔,未執行逐項唱票、復核確認制度,監護人親自動手操作等問題。
2.設備本身存在裝置性違章,發電機出口刀閘1051與1052機械閉鎖不起作用,防誤閉鎖管理不到位。
3.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較為混亂。135MW機組停機電氣操作中擅自變更操作人,未履行操作人變更等手續,“兩票三制”得不到嚴格有效執行,設備存在安全隱患,違章未得到及時制止以及人員安全意識薄弱等,暴露出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等問題,安全生產還存在較多薄弱環節。
【案例警示】
1.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意識,認真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安全生產防范措施的落實,做好事故防范工作,嚴格執行重大操作領導到位制度,實現安全生產規范管理。
2.嚴格按照《安規》、《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嚴格落實“兩票三制”和防止電氣誤操作各項措施,完善設備防誤閉鎖功能。
3.強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把抓“反違章”、“兩票三制”落實同“危險點”分析有機結合,突出以“三鐵”反“三違”。
4.加強人員教育和培訓,突出抓好生產一線和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嚴格考試、考核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切實提高員工的反違章技能。
5.加強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加大對各種違章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處罰力度,落實好防止事故措施。
6.切實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做好各類事故的預案編制和演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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