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鎮供電營業所發生一起380V觸電死亡事故
事故經過:由于10kV涂18斗山線線損偏大,檢查發現部分臺區低壓計量總表損壞。2006年8月4日,根據涂鎮供電營業所安排,涂鎮電工組倪××(工作班成員,死者,男,29歲,涂鎮電工組副組長)、涂鎮供電營業所涂××(工作負責人,涂鎮供電所副所長)持低壓二種工作票進行鐘洪意臺區、木魚山臺區低壓計量總表更換工作。7點45分工作開始,完成了鐘洪意臺區低壓計量總表更換工作后,9點35分到達木魚山臺區,倪××登上臺架檢修平臺展開電表更換工作后,涂××在臺區附近進行臺區清查工作、登錄有關臺區數據(參數)。約9點45分,涂××聽見臺架上發出碰擊聲,隨即大聲呼喚倪××,見倪無反應,查看發現倪××左手虎口處和一黃色單股電源線粘連,于是就用絕緣棒將黃顏色絕緣線從倪的左手虎口處挑開,倪脫離電源后從臺區檢修平臺與臺架的空檔處滑下來,涂××用手托住其腰部,呼喚2聲無反應后,隨即將倪××平躺在臺架下的草地上采用心肺復蘇法進行搶救。后有一路人騎摩托車從此路過,在涂××的呼救下,與涂一起將倪××抬到離臺區約10米的平地處繼續對其實施心肺復蘇法搶救,搶救同時電話求救。涂鎮供電營業所和公友衛生院在接到涂××的呼救電話后,立即派人驅車往沙咀木魚山臺區施救,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發生后,事故調查小組對事發現場進行實地勘察,對事故中工作監護人進行詢問調查,初步分析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有:1、配電臺區更換電能表,未按規定停電作業;2、在進行低壓間接帶電作業時,未取下作業范圍內電氣回路中的電壓保險;3、在進行低壓間接帶電作業時,工作人員未按要求戴絕緣手套造成誤碰電壓線帶電部分;4、工作負責人沒有認真履行應有職責,監護過程中現場監護不到位;5、工作票簽發人沒有認真審票即簽發,工作票中安全措施不齊全、不可靠;6、工作許可人沒有嚴格執行工作許可制度,沒有向工作負責人逐項交待安全措施。
暴露問題:1、在安全生產管理上存在嚴重違章。沒有真正落實上級公司多次反復強調的“嚴格控制進行380伏及以下低壓帶電作業”、“三防十要”、反“六不”等規定要求,未經批準,擅自決定開展帶電作業。2、低壓工作票制度執行不規范。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許可人本身對工作任務現場不明,對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掌握不準,對工作中存在的危險點不了解的情況下進行了工作的簽發和許可;填寫的低壓第二種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具體內容抽象籠統、應保持的安全距離數據不正確,有效的現場安全措施根本沒有反映,所填寫的工作票對具體工作基本沒有指導作用。3、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嚴重違規操作。操作人、監護人在帶電工作中,既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也沒有采取必要個人安全防護措施。工作中,未取下臺區低壓總表電壓回路熔斷器,在工作中沒有使用絕緣手套進行有效的個人安全防護;監護人在現場施工中缺乏必要的提醒和警示,沒有進行現場必須的危險點告知,監視過程中精力不集中。4、現場觸電急救施救不力。施救場地狹窄及場地高低不平,使觸電急救受到一定的影響,在醫護人員到達后觸電人員出現死亡表征時,沒有堅持持續的現場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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