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電焊鉗口觸電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6月23日早班,范某在加工東西的時候,由于天氣比較炎熱,加之通風不良,身上大量出汗,將工作服和手套都濕透,在更換焊條時,觸及焊鉗口,造成電擊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焊工大量出汗,造成人體電阻降低,更換焊條時不注意碰到焊鉗口,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焊機空載電壓過高,超過了安全電壓,但是范某沒有及時做出處理,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焊接過程中沒有安置通風裝置,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4、隊領導沒有及時發現范某的違章,并督促其整改,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焊工范某明知道有安全隱患不及時處理,違章作業,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2、隊領導沒有及時發現電焊機的安全隱患,并進行處理,對事故負重要領導責任;
3、技術隊長沒有及時編制焊接工作安全技術措施,對事故負技術責任;
4、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
進行焊接工作時,必須編制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并且嚴格執行。焊接物件時要有通風裝置,使空氣流通,加強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各種操作規章制度。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通過此事故,能認識到做任何工作都必須按章操作,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對工作中的安全隱患不能得過且過,必須立即處理,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