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管迸裂 擊中人員致死
某廠在消防水系統充水試驗過程中,管道迸裂,一工作人員腹部被擊中死亡。
【簡要經過】
某年7月7日晚,某廠在焊完消防水管焊口后,工作負責人未押回工作票,擅自開啟消防水總門給管道注水查漏。在注水過程中,由于消防水系統壓力降低,備用消防泵自動聯啟,管道發生水錘,焊口迸斷后管道彎頭甩出,擊中正在給管道刷漆的鐘某腹部,導致死亡。
【原因及暴露問題】
1.工作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工作人員在現場給管道刷漆的同時進行設備試運;
2.檢修人員未押回工作票,擅自操作本應運行人員負責操作的設備;
3.焊工技術水平差,焊口質量不合格。
【事故圖片及示意圖】
【知識點】
1.設備試運時,所有人員應停止工作并撤離到安全地帶;
2.設備試運應押回工作票,并由運行人員負責操作。
【制度規定】
1.《電力建設安規》第一部分:火力發電廠(DL5009.1—2002)第23.5.3條水壓試驗規定:“進水時,管理空氣門及給水門的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2.《電力建設安規》第一部分:火力發電廠(DL5009.1—2002)第23.5.4條水壓試驗規定:“升壓前,施工負責人必須進行全面檢查,待所有人員全部離開后方可升壓”;
3.《電力建設安規》第一部分:火力發電廠(DL5009.1—2002)第23.5.5條水壓試驗規定:“水壓實驗時,人員不得站在焊縫處、堵頭的對面或法蘭盤的側面”;
4.《電力建設安規》第一部分:火力發電廠(DL5009.1—2002)第23.5.6條水壓試驗規定:“在升壓過程中,應停止試驗系統上的一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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