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宏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6.23”觸電安全事故
一、事故基本概況:
??? 2008年6月初,“浙海128號”輪進入舟山市宏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船塢內進行修理,6月13日,宏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將“浙海128號”輪修理的冷作工程發包給定海高升船舶修理服務有限公司,并簽訂了《鋼質工程承包總合同》和《安全責任協議書》,同日,高升船舶修理服務有限公司派工人進塢進行冷作施工,施工期間,宏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為高升船舶修理服務有限公司提供排風機、電焊機等設施設備。經事故現場勘查:宏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提供的排風機外殼未接地、配電箱未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 2008年6月23日早上7點左右,定海高升船舶修理服務有限公司冷作工負責人余某帶著手下的五個冷作工到在修的“浙海128號”輪甲板上點名,發現另一名冷作工朱某和電焊工吳某不在甲板上,余某從甲板上往下觀察,發現朱某和吳某已經從2號艙西南角艙壁上的壓載艙道門口爬進去,到艙底去作業了。隨后,余帶領其他人也爬到2號艙底的甲板上,開始進行分工。7點10分左右,已經在艙室里干活的朱某順著暢通的艙室爬到位于西北角的壓載艙道門下面,爬出道口,將原本放置一邊的外殼未接地的排風機拖到道口邊,蓋在道口上,然后一手托著排風機,一手將排風機的開關打開,當場被電擊倒。這時,余某剛替其他五名工人分配好工作,發現西北角的壓載艙道口上的排風機不會轉了,就跑過去看,看到道口下的朱某一只手被壓在風機下,他馬上把排風機的開關關掉,再把排風機扶起來,放在道口一邊,朱某因為失去支撐倒在地上,余某見狀立即跳下去將朱某扶起來,并馬上呼叫其他人來一起救助。
??? 事故發生后,舟山宏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立即派人用吊車將朱某從底艙吊上來送往舟山醫院,朱某經搶救無效死亡。事后,宏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派專業電工人員對事故發生的排風機進行了檢測:該排風機接入電壓為380V,功率為3千瓦,風機內電動機線圈燒壞,經萬用表測試,電動機線圈絕緣為零。
??? 二、事故性質和原因:
??? 經過認真調查取證,調查組認為舟山市宏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2008年6月23日發生的死亡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舟山宏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為外包施工方提供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用電設備,未按照有關規定在配電箱安裝漏電保護裝置。朱某安全意識淡薄,使用外殼未接地的排風機進行排風,待排風機開關開啟時,由于排風機內電動機線圈燒壞引起外殼帶電,導致其觸電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