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路工區人身傷亡事故
一、事故經過:
110千伏柳潘線是我局從220千伏柳林變電站通往中牟潘莊變的新架線路。95年12月27日至28日服務公司與線路工區聯系對柳潘線71號至106號間進行驗收。
96年3月28日工程處通知線路工區及服務公司要對柳潘線8號至70號和152號至115號驗收。工區主任接到驗收通知后,即對線路運行一班班長安排了工作,并交待注意安全,讓班長陳××、運行專責工程師王××向運行一班詳細交待驗收注意事項和安全注意事項。王××用設計圖紙向運行一班進行技術交底時告知不能沿合成絕緣子下導線,并說柳潘線與運行的220千伏柳金線平行排列。班長陳××在工作交底時告知大家,柳潘線1至70號與柳金線平行注意感應電壓,班組安全員劉××在會上發言時也強調要注意感應電壓。4月5日至6日線路工區運行一班對柳潘152至115號桿進行了驗收,4月7日驗收工作因缺陷太多再次中斷。
4月29日服務公司要求再次進行驗收,5月2日工區主任曹×在早上工區生產碰頭會上安排運行一班對柳潘線再次驗收,運行一班班長即帶領全班對柳潘線進行質量驗收。開工前班長陳××交待大家注意勞動。5月4日原計劃安排對107至134號復驗,由于服務公司臨時要求變為對柳潘線8至32號進行驗收。
5月4日8點30分線路運行一班分兩大組四小組乘勞動服務公司工程車與該公司配合人員一同到驗收現場。一班班長陳××領兩個小組,另兩個小組由副班長張×帶領。到現場后,張×對所領兩個小組交待了任務,劉××(小組工作負責人)、楊××、寧××驗收17號至13號,張××本人跟隨這個小組,由勞動服務公司三人配合工作。劉××小組從17號開始向小號方向登桿檢查,17、16兩基由寧××登桿。劉××監護并作記錄(均未下導線測量防震錘)。在寧××登16號桿時,劉××對楊××說:“測量防震錘,等到第三基(15號)時我上去測量一下”,劉××還說:“這離220千伏高壓線較近,感應電壓可能大,測量時得注意”。楊××說:“有電你就不要量了”。當到達15號桿(18米π型水泥桿)時,劉××要過寧××手中的腳扒和腰帶,并向楊××要了
鋼卷尺即登桿檢查,交待寧××作好記錄。勞動服務公司羅××與劉××一同登桿配合處理缺陷。楊××在桿下測接地電阻,張××檢查桿子施工質量。大約10點40分左右聽到桿上劉××哎喲一聲,下邊的人一同抬頭并問“怎么啦?”,劉××答“有感應電!”,這時劉××在橫擔北端左手抓著橫擔,右手抓著橫擔斜拉桿,身體懸空下墜。張×喊正在橫擔南端調整地線防震錘的羅××,快去幫劉××一把。羅××立即解開腰帶,走到北端,打上腰帶,抓住了劉××的衣服,雙手用勁往上拉,羅××讓劉××往上用一下勁,劉××搖了搖頭后兩手松開,往下墜落,將羅××左手指甲蓋帶掉一個。劉××墜落時,腿在導線上擔了一下,身子翻轉后落地,現場人員立即將劉××抬上汽車,送往省人民醫院,11點10分經醫院診斷已死亡。現年38歲。
事故后對柳潘線實測導線對地距離13.5米,距平行的220千伏線路19.7米,與220千伏線路平行長度15公里,實測線路感應電壓1800伏,出事地點周圍是麥地。
二、事故的原因:
1、管理工作混亂,安全責任制不落實
今年以來我局連續發生三起人身事故,這是我局安全責任制不落實、工作混亂,有章不循、有規不遵、安全意識淡薄的最終結果。特別是這次人身死亡事故,暴露出我局對以往責任事故處理不力、措施不力,暴露出我局對元月26日峽窩變事故及4月2日徐莊變事故采取措施不果斷。
2、思想渙散,工作監護制度流于形式
峽窩變電站元月26日事故,徐莊變電站4月2日事故以及這次人員高空墜落事故都是由于沒有認真做好監護工作造成的,工作監護人工作麻痹,監護工作不認真,同時也反映出我們對職工教育不力,管理不嚴。
3、工作組織不力
今年發生的三起事故,除工作監護制度存在問題外,也暴露出我局對工作組織不力,這次線路驗收工作,在服務公司和線路工區聯系中間階段質量驗收時,工區主任對運行一班工作安排不具體,只是籠統地強調了一下“注意安全”既未制定措施,又未提出具體的安全要求。線路工區運行專責工程師及線路運行一班班長對該線路進行作業交底時,只提到該線路與220千伏線路平行較長,有感應電,大家要注意,沒有提出具體的防止感應電壓措施。
4、沒有認真吸取我局88年5.26事故教訓
88年線路工區發生倒桿人身事故后,針對線路作業的特殊情況我局提出了八條措施,規定登桿作業時安全帶必須有二防,保證在高空作業時任何情況下都不失去保護;在線路上下瓷瓶作業時必須加掛流動地線。這次作業由于劉未打安全帶和未作流動接地線造成了惡劣后果。
5、自我保護意識不強,職工技術水平低。
徐莊4月2日事故及這次事故反映出我們的職工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同時反映出一些職工的技術水平低,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知道有感應電壓,對感應電壓的大小心中無數,對感應電壓的危害考慮不夠。
6、基建戰線過長,驗收工作組織混亂。
4月1日線路工區運行一班開始驗收時班里進行了工作交底,中間驗收中斷,5月2日重新驗收時只進行了簡單工作分工,要求注意安全,沒有詳細布置安全工作。由于首次驗收與這次驗收相隔一個月,前次交待的注意事項在工作班成員思想上淡薄了。驗收組織工作混亂,原計劃5月2日至5月4日進行線路質量復驗,但是5月4日臨時改為質量驗收,使工作班成員缺乏思想準備。施工單位臨時接地線拆除過早,以致在線路中間質量驗收階段產生較高的感應電壓。
7、劉××為本工作小組負責人(監護人),班組安全員在本人登桿作業時違反安規第45條規定未指定臨時監護人。違反安規第85條未打安全帶在桿塔上進行作業。在明知線路上有感應電壓的情況下違反安規第59條,未采取接地等安全措施,以致觸及感應電壓高空墜落身亡是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8、工作班成員沒有認真相互監護,糾正違章,特別是副班長張×在工作現場沒有及時糾正劉××的違章行為,以致造成極其嚴重后果。
三、事故對策:
為了真正從人身事故中接受教訓,除認真執行有關規程的規定外還要在思想上、管理上作好以下幾項工作:
1、進一步提高對安全工作的認識,要真正把安全工作做為局的主要工作來抓,全面落實各級人員的責任,在工作中每一個人都要不折不扣地按照自己的安全責任制進行工作,要真正把搞好工作的兩個100%落到實處。
2、動員全局干部、職工人人抓安全,人人抓違章,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扭轉我局工作中習慣性違章的現象,各級領導要深入基層深入班組進行檢查、監督。
3、加大考核力度,對違反規程、制度造成事故者從嚴進行處理,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直至給予開除處分。對于本人因違反規程制度造成責任事故而受傷者,亦應給予必要的處分。
4、加大獎金、福利向生產一線傾斜的力度,穩定生產一線隊伍,對實現安全目標者給予重獎。
5、召開生產骨干大會,擴大分析這次人身死亡惡性事故并對班組長、工作負責(監護)人提出嚴格要求,教育廣大職工從我局連續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中猛醒。
6、各工區安排工作要認真細致,要制定技術、安全措施,并組織工作班成員認真學習。在布置工作的同時要詳細布置安全工作,內容要具體,不得用“注意安全、注意感應電壓”等籠統的說法代替安全措施。
7、新建線路驗收要制定驗收措施,除對技術提出要求外,要提出明確安全措施。進入現場開始登桿驗收前應檢查施工單位的接地是否牢固可靠,否則應加掛接地線。登桿后如下導線進行工作,必須按照鄭州市電業局“關于輸電線路停電清掃檢查的安全措施”第2條加掛流動地線后方可工作。
8、重申凡在線路登桿作業、安全帶必須有二防,凡有接觸導線的工作必須帶流動接地線,如有違反無論是否造成后果,對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成員一律給予嚴厲懲罰,必要時給予行政處分。
9、認真做好監護工作,高空作業、危險作業或停電作業必須明確監護人,監護人必須認真做好監護工作,如要參加工作或暫時離開工作場所必須指定臨時監護人,今后凡發現監護人擅離職守從嚴處理,必要時給予行政處分。
10.提高職工的群體保護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教育職工要真正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要教育職工不要把自己的安危依托在別人身上。
11、認真開好班前會,各工作班組開始工作前要開好班前會,詳細布置工作,提出具體安全要求,辦理工作票的工作在履行工作許可手續后要列隊宣讀工作票并交待安全措施,凡工作間斷重新開始工作必須再次交待安全措施。
12、整頓新建線路的驗收秩序,重新修定工作驗收管理辦法。
13、開展人人面前無違章活動,工作班成員間要相互監督,一個工作小組有人違章一經發現,對小組其他成員同時處罰。望全局各級人員從此次事故中猛醒過來,認真吸取教訓,加強安全管理的力度,克服麻痹思想和習慣性違章,杜絕類似事故的重演。盡快扭轉我局的不安全局面,為安全生產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