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規程放置止輪器 右手被碾壓造成重傷
2007年9月10日10時25分,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寶鋼分公司運輸部鐵路站DD80型機車司機劉xx在進行機車與鑄錠車掛鉤過程中發生溜車,放置止輪器阻止溜車時,右手四指被車輪碾壓造成重傷,直接經濟損失6.5萬元。
事故經過
2007年9月10日10時25分左右,鐵路站DD80型機車司機劉xx,接作業指令將453號鑄錠車裝載的保溫罩,從機四線拉至修九線檢修,劉龍根在牽引車左側鐵軌旁遙控操縱822機車與453號車輛掛鉤時,由于沖擊力過大,導致453號車輛溜車,劉在發現溜車后,隨即用右手抓起橡膠止輪器放置在鐵軌上阻止車輛移動,右手四指被453號車輛車輪碾壓,造成重傷。
原因分析
(一)劉xx發現溜車時急于阻溜,在已溜車的車輪間未用手抓住手柄安放止輪器,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在原因,也是主要原因。
(二)劉XX違反了《工藝線止輪器使用及管理規定》,導致車輛溜車,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劉XX,鐵路站DD80機車司機,在掛車作業時違反寶鋼分公司運輸部鐵路站管理文件《工藝線止輪器使用及管理規定》“4.5.3取放止輪器時,必須待車輛完全停穩后方可進行“的規定,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建議所在單位按規章制度對其進行處罰。
防范與整改措施
(一)根據作業指導書,組織員工進行再教育、現學習、再培訓,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二)深化對動態危險源的辨識工作,加強危險防范、確認與受控。
(三)組織全體機車司機針對該起事故進行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杜絕類似事故的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