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穿拖鞋 左腿被截肢
事故經過: 1986年9月10日下午,某水泥廠包裝工進行倒料工作,開機后,庫不下料,于是手持鋼管,站立在螺旋輸送機上敲打庫底。庫下料后,準備下來,不料因腳穿泡沫拖鞋,行動不便,重心失穩,亂了方寸的左腳恰好踩進螺旋輸送機上部10cm寬的縫隙內,正在運行的機器將其腳和腿絞了進去。立即停車并反轉盤車,才將其腿腳退出,導致左腿高位截肢。 事故原因: 1.包裝工未按規定穿著防護用品,而是穿著泡沫拖鞋,在凹凸不平的機器上行走,失足踩進機器縫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螺旋輸送機10cm寬的縫隙上部沒有蓋板或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是導致該事故的重要原因。 3.水泥廠安全生產管理不力,制度不落實,明顯的隱患沒能得以消除。 1.上班時間,勞動者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絕不允許穿著拖鞋上崗操作。 2.設備、設施本身的缺陷,事故隱患必須予以消除,螺旋輸送機10cm寬的縫隙如果不是工藝所必須的,則應當予以封閉;如果是工藝或是操作規程所不可避免的,則應在其上部加設蓋板或防護罩等安全設施,確保設備設施的“本質安全”。 3.水泥廠必須加強安全管理,制訂周詳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上崗人員實施全員、全面的安全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檢查設備、設施本身的缺陷、事故隱患,還要檢查人員著裝和精神狀態;必須組織技術力量消除缺陷,事故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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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