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某機車車輛廠鋼水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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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概況及經過
1991年2月10日4時50分,某機車輛工廠鑄工車間3噸堿性電弧爐在冶煉第二爐鋼的作業過程中,突然發生爐內爆炸,鋼水從爐蓋、爐門向外大量噴濺,當場燙死一人,燙傷5人,其中4人因搶救無效死亡,使這起事故造成5人死亡。
根據某市的用電計劃,為了避讓用電高峰,電爐工作時間安排在23時30分至次日7時。為配合生產需要,平均每周安排開二次爐,間斷煉鋼,每次煉l—2爐。
2月7日5時30分,煉鋼班煉完當日最后一爐即下班。8日下午2時30分,全班進廠給鋼爐裝料,準備9日夜班開爐。在裝料前,爐長磨某發現爐門框內側滴水,便找來專門從事爐子焊修工人蘇某。蘇到爐內檢查,發現爐門框內側有兩處滴水,每分鐘約120滴。蘇即關掉水閥,挖補施焊,在確認不漏水后,經爐長磨某檢查認定合格,便裝好了一爐料。
9日23時,煉鋼班9名工人上班后,開始煉第一爐鋼。10日2時19分,測定鋼水溫度合格,2時25分由爐長磨某搖護出鋼。在出鋼到一半時,從爐門口突然噴出一團火,伴有“膨”的一聲響,火花飛濺4~5米遠。當時大家都感到情況異常,有人懷疑是爐子漏水。出完鋼后,爐長和三名工人一起檢查爐門框沒有發現冒氣或漏水痕跡,爐長又爬上爐子檢查電極夾持器,也沒發現漏水。決定煉第二爐鋼。
煉第二爐鋼是3時05分,開始低壓送電,3時15分轉送高壓電。4時10分,爐長準備搖動一下爐子,發現爐子定位銷退不出,當班電工一時又找不見,就用電話報告在家休息的車間副主任馮某,馮某于4時30分到達現場,到爐子左測搖爐控制柜查找定位銷的故障原因。4時35分,進行吹氧助熔,加速熔化。4時42分取樣,4時45分,爐長說這一爐鋼升溫有點慢,而且造碴不好。于是往爐內加了6鏟石灰、1鏟螢石,隨后又見石灰沒有溶化,鋼液表面不活躍,又進行第二次吹氧,大約吹氧一分鐘,突然爐內“嘭”的一聲悶響,爐內大量鋼液從爐蓋和爐口處噴濺出來,發生這起重大傷亡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
1.8日下午2時30分發現電爐爐門框靠近爐內側滴漏,進行了補焊。經分析,此處在7日早上已開始滴漏,爐長未發現,造成滴水30多小時,滴水通過燒結層裂紋或鎂磚縫隙滲入爐底打結層,使爐底打結層潮濕。
2.從爐中取出殘鋼發現,有翻爐底的現象,爐底打結層已破壞,存有一蘑菇狀殘鋼與上面殘鋼相連,說明爆炸點在爐底鎂砂打結層。打結層厚度約400毫米。
3.鎂磚和打結層取樣化驗結果,含水量達2.23—9.78%。根據上述資料分析。這次事故主要是電爐爐門框漏水,滲入打結層,在高溫鋼水的加熱下變成蒸汽,壓力增大沖破燒結層引起爆炸噴濺所致。
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1.爐長磨某,車間副主任馮某分別是爐前指揮和車間領導,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因兩人已死,故不再追究。
2.車間主任夏某、副主任曹某、黨支部書記鄧某、冶煉工程師俞某、設備工程師鄒某,對這起事故的發生都負有不同的程度的責任,分別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3.廠長王某、黨委書記洪某,對安全管理不嚴,負有領導責任,分別給予行政記過處分。